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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卫生院对于流动人口的卫生保健的研究,发现流动人口的整体状况普遍较好,但是一些传染疾病却十分的严重,发病的几率很高[1]。流动人口多数是从农村流向城市,所以从根本上来说,儿童妇女和城市的常住人员相比,差距还是比较明显,需要对预防和保健增大需求。目前我国流动人口的医疗保障,参保率比较地下,保障的水平不够高,并且相应的法律制度并不完善,本文通过分析现代社会法律制度上的不足,展现了医疗保障方面的立法落后、实施机制的薄弱以及法律救援的不完善这三个问题,提出建立起农村医疗保障法律的制度、增强农民医疗法律的意识以及健全农村医疗保障监督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