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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前发文明确要求,从源头上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项目和投资,对钢铁、铝冶炼、铜冶炼、铁合金、电石、焦化等高耗能行业中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和淘汰类项目,各级政府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各级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环保、质监、安监、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