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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传》云,“二子,伋,寿也。宣公为伋取(娶)于齐女而美,公夺之生寿及朔。朔与其母愬(诉)伋于公。公令伋之齐,使贼失待隘而杀之。寿知之,以告伋,使去之。伋曰:‘君命也,不可以逃’。寿窃其节而先往,贼杀之。伋至曰:‘君命杀我,寿有何罪?’贼又杀之。国人伤其涉危遂往,如乘舟而无所薄,泛泛然迅疾而不碍也。”《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