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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学通讯》2007年第5期刊发了赵彦昌先生的《<周礼·天府>考论——兼驳“天府”为档案馆库说》一文(以下简称“赵文”)。“赵文”千方百计论证“天府”不是收藏东西的地方而是职官的名称,对我国档案学界认为“天府”为保存档案的机构的18个学者观点一一给以驳斥否定,最后总结说:我们可以看出以上学者或者直接认为西周存放档案的处所为“天府”,或者认为是“宗庙”,但同时又将“宗庙”等同于天府,又或者将“天府”与宗庙并列。虽然各有所不同,但是有一点他们是一致的:他们都将“天府”视为保存档案的处所,可以想象,档案界对于“天府”一词的误解有多么严重!紧接着“赵文”又对“天府”为档案馆库说者引用的许慎《说文解字》“府,文书藏也。”的注释给以驳斥否定,并说“《说文解字》的作者许慎是东汉著名的经学家与古文字学家。《说文解字》也是我国古代最权威的一部古字典,但是不可否认,《说文解字》并不都是正确的,它对古字的解释有的是不全面的,有的也是错误的。”可以说对许慎的《说文解字》也来了个“肯定之否定”(可以说是先肯定后否定,明眼人一看都知道“但是”后面的话才是主题意思),可惜许慎他老人家已经作古,若地下有知的话,或许会撰文跟“赵文”进行商榷的,相信那一定是一篇很好的争鸣文章。
“赵文”对“天府”为档案职官说的探索性研究,我很佩服,但对“赵文”有许多疑惑之处,现罗列如下,请教赵彦昌先生。
1 对“赵文”“天府”释义部分的几点疑惑
1.1 关于“府”的释义,“赵文”承认其义有二:一日职官,“藏文书及器物者。其名曰府。府者,主以藏物。(《周礼·天官,宰夫》)”二曰“文书藏也。(《说文解字·广部》)”“府,文书聚藏之所也。(《大戴礼记·少闻》)”也就是保管文书档案的馆库。看来“赵文”对“府”是保管文书档案的馆库的说法也不是完全否定的。对于“藏文书及器物者,其名曰府”是不是也可以理解为:收藏“文书及器物”的机构(馆库)或者职官,“其名曰府”,为什么非要把其解释为“职官”而非“机构”(馆库)呢?我看理解为“职官”或者“机构”都有一定道理,若就此进行争论,恐怕难有结果,反正“周人”(周代的古人)又不会出来裁定谁对谁错。
1.2关于“天府”的释义,“赵文”罗列了“《周礼》凡七见”,对于这“七见”,我也有几处疑惑:
1.2.1 “赵文”引《周礼·地官·司徒》:“群吏献贤能之书于王,王再拜受之,登于天府,内史贰之。”郑玄注为:“天府掌宗庙之宝藏者,内史副写其书者。”就下了“内史乃是史官的一种,同样可以知道天府也是官名,乃是职掌宗庙守藏之官员”的结论;并引清人孙诒让释曰:“‘天府,祖庙之藏’者,《天府》云:‘掌祖庙之守藏’是也。”断定清人孙诒让认为“天府”为官名。“赵文”怎么就这么推定“天府”与“内史”一样“乃是职掌宗庙守藏之官员”而不推定天府“乃是职掌宗庙守藏之机构(馆库)”呢?又是怎么断定清人孙诒让认为“天府”为官名而不是机构(馆库)呢?这恐怕只能是“赵文”的一家之言吧!
1.2.2“赵文”引《周礼,春官,天府》:“天府,掌祖庙之守藏与其禁令。凡国之玉镇大宝器藏焉。若有大祭大丧,则出而陈之。既事,藏之。凡官府乡州都鄙之治中,受而藏之,以诏王察群吏之治。……若祭天之司民司禄而献民数谷数,则受而藏之。”并下结论说:这里其实对天府的职掌进行了解释,从字面意义我们也可以理解天府是掌管祖庙也就是宗庙的职官。这里固然对天府的职掌进行了解释不假,但据此就断定:天府是掌管祖庙也就是宗庙的职官,实在难以完全苟同,难道别人就不能据此就断定天府是掌管祖庙也就是宗庙的机构(馆库)。
1.2.3 “赵文”引《周礼·春官·天府》“天府上士一人,中:上二人,府四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后就下结论说:这些都是“天府”下辖的官员,“天府”为上士,级别很高,下面还有一些属官,即府、史、胥、徒等共28人。我认为“上士、中士、府、史、胥、徒”这些都是“天府”的官员不假,但并不能说明“天府”就是“职官”而非“机构”,相反恰恰说明“天府”也极有可能是“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并且这一“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配备有31个“编制”,即上士一人,中士二人,府四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且其中“领导指数”3人,正职上士一人,副职中士二人。这样解释我觉得才相对合理一些。我认为这里的“天府:上士一人,中士二人:府四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和“中央档案馆:馆长一人,副馆长若干人:司长若干人,处长若干人……”在某种意义上有类似之处。若“天府”为(档案)职官的话,那么当时的(档案)“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又是什么?
1.2.4“赵文”引《周礼·秋官·大司寇》:“凡邦之大盟约,莅其盟书,而登之于天府,大史、内史、司会及六官皆受其贰而藏之。”郑玄注为:“天府,祖庙之藏。”就下结论说:后人皆以此为据,认为“天府”是两周存放档案的府库,实不知“天府”乃是官名,“祖庙”才是存放档案之地,而“天府”则是掌管“祖庙”的官员。“赵文”认为“祖庙”才是存放档案之地的看法我觉得有一定道理,但肯定地说“天府”则是掌管“祖庙”的官员的观点值得商榷,难道就不可以推测“天府”则是掌管“祖庙”的“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
1.2.5 “赵文”引《周礼·司民》、《周礼·小司寇》、《周礼,司勋》“登于天府”、“功书藏于天府”,我想和我们现在所说的“(档案)藏于档案馆”、“(档案)藏于档案馆的库房”的意思基本上差不多,也就是说,“天府”是保管周代“档案”(这里姑且使用“档案”二字,至于是否妥当,因这里主要不是讨论这一问题,不再详细解释)的机构(大致相当于我们今天的中央档案馆)或者说是馆库(大致相当于我们今天的中央档案馆的库房)。
综上所述,我认为“赵文”将“天府”理解为西周保管档案的职官或者官员理由不太充分,“天府”也极有可能是西周王室兼管档案的“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因为“天府”收藏的不仅仅是档案,可能还有档案以外的东西)。
2对“赵文”“天府”职掌部分的几点疑惑
“赵文”第三大部分“天府”的职掌一开头就很肯定地说:历来学界将“天府”视为西周保管档案的档案馆库,自然也就不存在职能问题了。对此,笔者不敢完全苟同。难道“天府”视为西周保管档案的档案馆库就不存在职能问题啦?若照此推理的话,我们今天保管档案的档案馆(室)就不存在职能问题啦7很显然,这种“档案保管机构不存在职能问题”说是值得商榷的。除非“赵文”把“天府”为档案馆库说仅仅理解为“天府”为西周保管档案的库房,仅仅相当于今天档案馆的库房:若仅仅这样理解的话,显然是不全面的。我认为说“天府”为档案馆库说应这样理解: “天府”为两周保管档案的机构,相当于今天的档案馆。当然其中理所当然应包含有“西周保管档案的库房”这一层意思,故合起来称为“天府”为西周档案馆库说:就像我们今天说到档案馆,理应也把档案馆的库房包含在内一样,因为档案馆库是档案馆的主要组成部分,,
“赵文”通过《周礼》对“天府”的职掌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考证,并概括为11个方面。这11个方面的职能概括的很全面,但问题的关键是这11个方面的职能是作为西周王室兼管档案的“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的“天府”的职能,还是作为“西周档案职官”的“天府”的职能。对此我疑惑不解,现就这11个方面的职能一一请教赵彦昌先生。
2.1 关于掌管“祖庙之守藏”之职能。“赵文”引证说,“祖庙”即周的始祖后稷之庙,祖庙有专人典守、世传之宝物,故曰守藏。对此我没有异议,我也承认这些“宝物”中包括“国宝典籍档案”。难道依此就断定这是作为“西周档案职官”的“天府”的职能而不是作为西周王室兼管档案的“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的“天府”的职能啦,我认为“天府”极有可能是西周王室兼管档案的“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打个不太恰当的比喻,“祖庙”是两周重要的皇家“办事机构或场所”,大致相当于今天的“中央办公厅”,而“天府”是西周王室兼管档案的“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大致相当于今天的“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
2.2关于掌管“禁令”之职能。我认为这也极有可能是说作为西周工室兼管档案的“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的“天府”掌管着西周“官方”禁止命令之公文(档案)。
2.3关于掌管国之“玉镇大宝器”之职能。我认为这也极有可能是说作为西周王室兼管档案的“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的“天府”掌管着西周大训、虞书、典谟、河图、八卦被视为“玉镇大宝器”的典册档案。
2.4关于管理“贤能之书”(《周礼·地官·乡大夫》)之职能。我认为这也极有可能是说作为两周王室兼管档案的“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的“天府”掌管着西周被视为“贤能之书”的重要典籍。因为西周时期档案、图书机构极有可能是合二为一的。
2.5关于管理“盟书”之职能。“赵文”引证说,《周礼·秋官·大司寇》:“凡邦之大盟约,莅其盟书,而登之于天府,大史、内史、司会及六官皆受其贰而减之。”我认为这也极有可能是说作为两周王室兼管档案的“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的“天府”掌管着西周王室参与渚侯会盟的重要盟约档案的正本,而大史、内史、司会以及六卿之官(六官)所藏的盟书档案皆是副本。
2.6关于管理官府审理狱讼的档案文件之职能。“赵文”引证说,《周礼·小司寇》:“岁中,则令群士计狱弊讼,登中于天府。”我认为这也极有可能是说作为西周王室兼管档案的“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的“大府”掌管着西周官府审理狱讼的大致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诉讼档案”的档案文件。
2.7关于管理地图户籍档案之职能,“赵文”引证说,《周礼·秋官·司民》:“登万民之数,民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辨其国中与其都鄙及其郊野,异其男女,岁登下其死生。及三年大比,以万民之数诏司寇。司寇及孟东祀司民之日,献其数于王,工拜受之,登于‘大府’”。我认为这也极有可能是说作为西周王室兼管档案的“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的“天府”掌管着西周王室记载天下“人口、土地”的重要档案——图版档案。
2.8关于收藏“官府乡州都鄙之治中”之职能。“赵文”引证说,“治中”,谓其治职之簿书,即“公文档案”。我认为这也极有可能是说作为西周下室兼管档案的“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的“天府”掌管着西周王室各职官施政绩效之公文档案。
2.9关于掌管“民数谷数”档案之职能。“赵文”引证说,《周礼·春官·天府》:“……若祭天之司民司禄而献民数谷数,则受而藏之。”我认为这也极有可能是说作为西周王事兼管档案的“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的“天府”掌管着西周乇室记载天下户口、人工数字和粮食收获情况的“民数谷数”档案,我想这种“民数谷数”档案大致和后来“六部”中的“户部”掌管的人口与粮食档案差不多。
2.10关于掌管有关施政绩效的考核档案之职能。我认为这也极有可能是说作为西周王室兼管档案的“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的“天府”掌管着西周王室记载乡州及都市官府有关施政绩效考核的档案,大致和后来的官员考绩档案差不多,
2.11 关于收藏“乡之政教禁令”之职能。我认为这也极有可能是说作为西周王室兼管档案的“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的“天府”掌管着西周时期各乡的政事、教化、政令方面的档案。
综上所述,我认为“赵文”论述的“天府”的11个方面的职能有可能是作为“西周档案职官”的“天府”的职能,但更有可能是作为西周王室兼管档案的“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的“天府”的职能。这里“赵文”论述的掌管“祖庙之守藏”、掌管“禁令”、掌管国之“玉镇大宝器”、管理“贤能之书”、管理“盟书”、管理官府审理狱讼的档案文件、管理地图户籍档案、收藏“官府乡州都鄙之治中”、掌管“民数谷数”档案、掌管有关施政绩效的考核档案、收藏“乡之政教禁令”等职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修止)》第六条“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和第八条“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在某种意义上有类似之处。
总之,我认为“赵文”将“天府”较为肯定地理解为西周档案职官或者官员的理由不太充分,“天府”也极有可能是西周王室兼管档案的“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也许在西周时期“(职能)机构”和“职官”有时是很难区分的,或者说是合二为一的。不过“赵文”对“天府”为档案职官说的探索性研究精神我认为还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这令我想起了王金玉教授,15年前,王金玉教授《“下文架阁法”非“干丈架阁法”》一文在档案界引起了轰动,随后王金玉教授又连续撰写了《“千文架阁法”再探》《千文架阁法”在近代的应用》等系列文章,列举了大量史实,证明了宋代是按“千字文”给档案编号排架的,这种方法一直沿用到明清乃至民国时期,既合情又合理,档案界为之哗然,众皆叹服。笔者十分祈望赵彦昌先生能对此问题深入研究下去,能够像王金玉教授证明“千文架阁法”非“千丈架阁法”一样,既有史料证据,又合情合理,使反对者不服都难以肩齿!让我们耐心期待着档案界第二个“王金玉”的出现!
“赵文”对“天府”为档案职官说的探索性研究,我很佩服,但对“赵文”有许多疑惑之处,现罗列如下,请教赵彦昌先生。
1 对“赵文”“天府”释义部分的几点疑惑
1.1 关于“府”的释义,“赵文”承认其义有二:一日职官,“藏文书及器物者。其名曰府。府者,主以藏物。(《周礼·天官,宰夫》)”二曰“文书藏也。(《说文解字·广部》)”“府,文书聚藏之所也。(《大戴礼记·少闻》)”也就是保管文书档案的馆库。看来“赵文”对“府”是保管文书档案的馆库的说法也不是完全否定的。对于“藏文书及器物者,其名曰府”是不是也可以理解为:收藏“文书及器物”的机构(馆库)或者职官,“其名曰府”,为什么非要把其解释为“职官”而非“机构”(馆库)呢?我看理解为“职官”或者“机构”都有一定道理,若就此进行争论,恐怕难有结果,反正“周人”(周代的古人)又不会出来裁定谁对谁错。
1.2关于“天府”的释义,“赵文”罗列了“《周礼》凡七见”,对于这“七见”,我也有几处疑惑:
1.2.1 “赵文”引《周礼·地官·司徒》:“群吏献贤能之书于王,王再拜受之,登于天府,内史贰之。”郑玄注为:“天府掌宗庙之宝藏者,内史副写其书者。”就下了“内史乃是史官的一种,同样可以知道天府也是官名,乃是职掌宗庙守藏之官员”的结论;并引清人孙诒让释曰:“‘天府,祖庙之藏’者,《天府》云:‘掌祖庙之守藏’是也。”断定清人孙诒让认为“天府”为官名。“赵文”怎么就这么推定“天府”与“内史”一样“乃是职掌宗庙守藏之官员”而不推定天府“乃是职掌宗庙守藏之机构(馆库)”呢?又是怎么断定清人孙诒让认为“天府”为官名而不是机构(馆库)呢?这恐怕只能是“赵文”的一家之言吧!
1.2.2“赵文”引《周礼,春官,天府》:“天府,掌祖庙之守藏与其禁令。凡国之玉镇大宝器藏焉。若有大祭大丧,则出而陈之。既事,藏之。凡官府乡州都鄙之治中,受而藏之,以诏王察群吏之治。……若祭天之司民司禄而献民数谷数,则受而藏之。”并下结论说:这里其实对天府的职掌进行了解释,从字面意义我们也可以理解天府是掌管祖庙也就是宗庙的职官。这里固然对天府的职掌进行了解释不假,但据此就断定:天府是掌管祖庙也就是宗庙的职官,实在难以完全苟同,难道别人就不能据此就断定天府是掌管祖庙也就是宗庙的机构(馆库)。
1.2.3 “赵文”引《周礼·春官·天府》“天府上士一人,中:上二人,府四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后就下结论说:这些都是“天府”下辖的官员,“天府”为上士,级别很高,下面还有一些属官,即府、史、胥、徒等共28人。我认为“上士、中士、府、史、胥、徒”这些都是“天府”的官员不假,但并不能说明“天府”就是“职官”而非“机构”,相反恰恰说明“天府”也极有可能是“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并且这一“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配备有31个“编制”,即上士一人,中士二人,府四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且其中“领导指数”3人,正职上士一人,副职中士二人。这样解释我觉得才相对合理一些。我认为这里的“天府:上士一人,中士二人:府四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和“中央档案馆:馆长一人,副馆长若干人:司长若干人,处长若干人……”在某种意义上有类似之处。若“天府”为(档案)职官的话,那么当时的(档案)“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又是什么?
1.2.4“赵文”引《周礼·秋官·大司寇》:“凡邦之大盟约,莅其盟书,而登之于天府,大史、内史、司会及六官皆受其贰而藏之。”郑玄注为:“天府,祖庙之藏。”就下结论说:后人皆以此为据,认为“天府”是两周存放档案的府库,实不知“天府”乃是官名,“祖庙”才是存放档案之地,而“天府”则是掌管“祖庙”的官员。“赵文”认为“祖庙”才是存放档案之地的看法我觉得有一定道理,但肯定地说“天府”则是掌管“祖庙”的官员的观点值得商榷,难道就不可以推测“天府”则是掌管“祖庙”的“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
1.2.5 “赵文”引《周礼·司民》、《周礼·小司寇》、《周礼,司勋》“登于天府”、“功书藏于天府”,我想和我们现在所说的“(档案)藏于档案馆”、“(档案)藏于档案馆的库房”的意思基本上差不多,也就是说,“天府”是保管周代“档案”(这里姑且使用“档案”二字,至于是否妥当,因这里主要不是讨论这一问题,不再详细解释)的机构(大致相当于我们今天的中央档案馆)或者说是馆库(大致相当于我们今天的中央档案馆的库房)。
综上所述,我认为“赵文”将“天府”理解为西周保管档案的职官或者官员理由不太充分,“天府”也极有可能是西周王室兼管档案的“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因为“天府”收藏的不仅仅是档案,可能还有档案以外的东西)。
2对“赵文”“天府”职掌部分的几点疑惑
“赵文”第三大部分“天府”的职掌一开头就很肯定地说:历来学界将“天府”视为西周保管档案的档案馆库,自然也就不存在职能问题了。对此,笔者不敢完全苟同。难道“天府”视为西周保管档案的档案馆库就不存在职能问题啦?若照此推理的话,我们今天保管档案的档案馆(室)就不存在职能问题啦7很显然,这种“档案保管机构不存在职能问题”说是值得商榷的。除非“赵文”把“天府”为档案馆库说仅仅理解为“天府”为西周保管档案的库房,仅仅相当于今天档案馆的库房:若仅仅这样理解的话,显然是不全面的。我认为说“天府”为档案馆库说应这样理解: “天府”为两周保管档案的机构,相当于今天的档案馆。当然其中理所当然应包含有“西周保管档案的库房”这一层意思,故合起来称为“天府”为西周档案馆库说:就像我们今天说到档案馆,理应也把档案馆的库房包含在内一样,因为档案馆库是档案馆的主要组成部分,,
“赵文”通过《周礼》对“天府”的职掌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考证,并概括为11个方面。这11个方面的职能概括的很全面,但问题的关键是这11个方面的职能是作为西周王室兼管档案的“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的“天府”的职能,还是作为“西周档案职官”的“天府”的职能。对此我疑惑不解,现就这11个方面的职能一一请教赵彦昌先生。
2.1 关于掌管“祖庙之守藏”之职能。“赵文”引证说,“祖庙”即周的始祖后稷之庙,祖庙有专人典守、世传之宝物,故曰守藏。对此我没有异议,我也承认这些“宝物”中包括“国宝典籍档案”。难道依此就断定这是作为“西周档案职官”的“天府”的职能而不是作为西周王室兼管档案的“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的“天府”的职能啦,我认为“天府”极有可能是西周王室兼管档案的“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打个不太恰当的比喻,“祖庙”是两周重要的皇家“办事机构或场所”,大致相当于今天的“中央办公厅”,而“天府”是西周王室兼管档案的“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大致相当于今天的“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
2.2关于掌管“禁令”之职能。我认为这也极有可能是说作为西周工室兼管档案的“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的“天府”掌管着西周“官方”禁止命令之公文(档案)。
2.3关于掌管国之“玉镇大宝器”之职能。我认为这也极有可能是说作为西周王室兼管档案的“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的“天府”掌管着西周大训、虞书、典谟、河图、八卦被视为“玉镇大宝器”的典册档案。
2.4关于管理“贤能之书”(《周礼·地官·乡大夫》)之职能。我认为这也极有可能是说作为两周王室兼管档案的“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的“天府”掌管着西周被视为“贤能之书”的重要典籍。因为西周时期档案、图书机构极有可能是合二为一的。
2.5关于管理“盟书”之职能。“赵文”引证说,《周礼·秋官·大司寇》:“凡邦之大盟约,莅其盟书,而登之于天府,大史、内史、司会及六官皆受其贰而减之。”我认为这也极有可能是说作为两周王室兼管档案的“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的“天府”掌管着西周王室参与渚侯会盟的重要盟约档案的正本,而大史、内史、司会以及六卿之官(六官)所藏的盟书档案皆是副本。
2.6关于管理官府审理狱讼的档案文件之职能。“赵文”引证说,《周礼·小司寇》:“岁中,则令群士计狱弊讼,登中于天府。”我认为这也极有可能是说作为西周王室兼管档案的“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的“大府”掌管着西周官府审理狱讼的大致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诉讼档案”的档案文件。
2.7关于管理地图户籍档案之职能,“赵文”引证说,《周礼·秋官·司民》:“登万民之数,民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辨其国中与其都鄙及其郊野,异其男女,岁登下其死生。及三年大比,以万民之数诏司寇。司寇及孟东祀司民之日,献其数于王,工拜受之,登于‘大府’”。我认为这也极有可能是说作为西周王室兼管档案的“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的“天府”掌管着西周王室记载天下“人口、土地”的重要档案——图版档案。
2.8关于收藏“官府乡州都鄙之治中”之职能。“赵文”引证说,“治中”,谓其治职之簿书,即“公文档案”。我认为这也极有可能是说作为西周下室兼管档案的“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的“天府”掌管着西周王室各职官施政绩效之公文档案。
2.9关于掌管“民数谷数”档案之职能。“赵文”引证说,《周礼·春官·天府》:“……若祭天之司民司禄而献民数谷数,则受而藏之。”我认为这也极有可能是说作为西周王事兼管档案的“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的“天府”掌管着西周乇室记载天下户口、人工数字和粮食收获情况的“民数谷数”档案,我想这种“民数谷数”档案大致和后来“六部”中的“户部”掌管的人口与粮食档案差不多。
2.10关于掌管有关施政绩效的考核档案之职能。我认为这也极有可能是说作为西周王室兼管档案的“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的“天府”掌管着西周王室记载乡州及都市官府有关施政绩效考核的档案,大致和后来的官员考绩档案差不多,
2.11 关于收藏“乡之政教禁令”之职能。我认为这也极有可能是说作为西周王室兼管档案的“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的“天府”掌管着西周时期各乡的政事、教化、政令方面的档案。
综上所述,我认为“赵文”论述的“天府”的11个方面的职能有可能是作为“西周档案职官”的“天府”的职能,但更有可能是作为西周王室兼管档案的“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的“天府”的职能。这里“赵文”论述的掌管“祖庙之守藏”、掌管“禁令”、掌管国之“玉镇大宝器”、管理“贤能之书”、管理“盟书”、管理官府审理狱讼的档案文件、管理地图户籍档案、收藏“官府乡州都鄙之治中”、掌管“民数谷数”档案、掌管有关施政绩效的考核档案、收藏“乡之政教禁令”等职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修止)》第六条“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和第八条“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在某种意义上有类似之处。
总之,我认为“赵文”将“天府”较为肯定地理解为西周档案职官或者官员的理由不太充分,“天府”也极有可能是西周王室兼管档案的“职能部门”或“职能机构”,也许在西周时期“(职能)机构”和“职官”有时是很难区分的,或者说是合二为一的。不过“赵文”对“天府”为档案职官说的探索性研究精神我认为还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这令我想起了王金玉教授,15年前,王金玉教授《“下文架阁法”非“干丈架阁法”》一文在档案界引起了轰动,随后王金玉教授又连续撰写了《“千文架阁法”再探》《千文架阁法”在近代的应用》等系列文章,列举了大量史实,证明了宋代是按“千字文”给档案编号排架的,这种方法一直沿用到明清乃至民国时期,既合情又合理,档案界为之哗然,众皆叹服。笔者十分祈望赵彦昌先生能对此问题深入研究下去,能够像王金玉教授证明“千文架阁法”非“千丈架阁法”一样,既有史料证据,又合情合理,使反对者不服都难以肩齿!让我们耐心期待着档案界第二个“王金玉”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