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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电视购物节目以铺天盖地之势席卷各电视台。然而,购物节目普遍存在的夸大产品功效、充斥假冒伪劣产品、缺乏售后服务等一系列问题,使这一新兴的购物方式面临着巨大的诚信危机,电视购物规范化已势在必行。
“太神奇了,太神奇了,你不会相信这是真的,但这的的确确是真的……只要拿起电话,它就是你的。快行动吧,你就能看到3天内发生的奇迹……”现如今一打开电视,各种形式的直销广告铺天盖地而来,导购小姐“甜言蜜语”的煽动,美丽直观的画面视觉冲击,巨大的优惠诱惑,是否让你怦然心动?
瑞安市塘下镇的王先生就被电视购物广告打动了。“99霸王金,市场价1万多元,就算打折也要5000多元,现在只要498元,还送1条女士项链!永不褪色!”王先生鬼使神差地拨通电话,订购了1条。
可是货到后,王先生呆住了。那在电视里金光闪闪的“霸王金链”,看上去就像是不锈钢镀了层很不均匀的金色,既无光泽又显粗陋。王先生立刻向该产品在温州的售后服务部反映问题,经过多番交涉,对方终于给王先生换了1条项链。可是几天后,那项链却开始掉色了!“轻轻一摸,就有金色的粉末沾在手上!”王先生悔不当初。
电视购物上当受骗的,又岂止王先生一个。据杭州市“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相关数据显示,2008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受理电视购物方面的相关投诉有1072件,占总受理案件数量的5.3%,2009年1—2月受理电视购物方面的投诉共166件,占总受理量的7.5%。
近年来,电视购物作为商品流通的一种新方式,在各电视台逐渐盛行,有些地方电视台甚至开辟了专门频道或专门时段播放电视购物节目。但是随之而来的,却是消费者投诉的明显增多。电视购物,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诚信危机。
虛假宣传下遭遇诚信“瓶颈”
“就目前情况来看,电视购物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虚假宣传,‘隐含优惠’,售后服务不能保障等几个方面。”杭州市“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的胡永海向记者介绍了现今电视购物华丽外表下的诸多“黑色陷阱”。
胡永海说:“有的电视购物广告上介绍商品的方式非常夸张,像‘99霸王金链’可以用锤子拼命砸。某些推销手机的广告,为证明其坚固和耐摔程度,夸张到用汽车碾,极具震撼力,但实际的可信度有多少就不言而喻了。”
“保暖内衣大玩‘治病’噱头,鼓吹具有预防胃病、关节炎、风湿病、改善肾虚体弱等功效。而纯天然植物制品的‘一洗黑’染发剂,经检测根本没有一味中草药,却含有致癌物质对苯二胺和间苯二胺。”一直关注电视购物的全国人大代表林燚也对电视购物的夸张和虚假颇有感触。
不仅商品掺假,专家也有假!网友“liangxin2009”前不久披露的消息让大家目瞪口呆。他从电视台和网络上播放的广告中抓取了多张“专家”的照片进行比较,结果发现这些专家虽然身份职位不一样,名字不一样,宣传的产品也不一样,但容貌却是同一个人!刚刚还是纪念钞广告的钱币专家“孙云”,摇身一变就成了北京协和医院泌尿科主任“吕青”。该“专家”所涉及领域之广,所跨科系之大,离谱至极,被网友们戏称为“千面专家”。
若说购物节目内容夸张、虚假,消费者还比较熟悉的话,那么“隐含优惠”对很多人来说就非常陌生了。据了解,所谓“隐含优惠”,就是商家在推销过程中对其所承诺的优惠内容有所隐瞒,以一种断章取义的方式误导消费者。不幸的秦先生就被这“隐含优惠”给算计了一次。
秦先生在电视购物节目上看中了杭州喜年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一款手机,导购小姐说只要购买,就可随机附送一张价值500元的话费充值卡。一部手机只要699元,可获赠500元话费,秦先生觉得合算,当即下单。
可是如愿买到手机的秦先生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问题:这500元话费不好使。他如果要使用这500元话费,必须先拨打一个北京的电话号码,听到对方“嘟”一声之后挂断电话,然后等待对方回拨,再根据回拨电话的语音提示,输入他真正要拨打的电话号码。“500元的话费,使用起来麻烦不说,还有可能被朋友拒接,因为在对方手机上显示的是北京的电话号码。”秦先生连连摇头,“导购员事先对这些情况只字未提,明摆着是在忽悠人。”
售后服务不健全,维权道路曲折
为了消解电视观众因看不到实物而产生的对于产品质量的担忧,不少电视购物给出了“无条件退货”的承诺。而很多电视购物消费者之所以大胆出手,也正是抱着“大不了找商家退货”的想法。
网友黄小姐就是在确定了“7天内可无条件退货”的承诺后,放心地订购了一对“CEL国际”的“金镇钛锗手链”。“我买了1对情侣手链,女式的很难放平整,男式的搭扣非常紧,感觉并没有电视里夸得那么好。而且,用来调节手链长度的赠品调节器是坏的,根本无法使用。”发现了产品质量问题的黄小姐,立刻致电“CEL国际”要求退货。一位姓符的业务主管接了电话,满口答应,并让她第二天和售后服务人员沟通。但是,从售后服务人员处,黄小姐却听到了截然不同的答复:“她说只有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才可以退货,现在手链并没有坏,可以修可以换,就是不能退。至于调节器,她说这属于赠品,赠品出现问题他们不负责。”无奈的黄小姐只能再次致电符主管,对方又给她吃了颗“定心丸”:“你放心,我是主管,我说了算,你要信任我,退货的确不需要任何条件。今天我休息,明天到了公司会让他们跟你联系的。”可是接下来的两天内,并没有任何人联系黄小姐,黄小姐直呼:“为什么我的投诉像投河一样,没有任何作用?”
黄小姐找不到人退货,而富阳的郭女士,却是找不到退货凭证。“买之前你是他们的上帝,买了之后有问题想退想换那可就是求爷爷告奶奶都不灵了,他们才是你的上帝。”2009年2月,郭女士在电视购物上花了400多元买了2片据称纯度为99.9%的24K金叶子。看着质量不太对劲的金叶子,郭女士询问了打金店和首饰店的工作人员,都说顶多是2片仅表面涂了金的“铜叶子”。郭女士向对方售后服务部要求退货,对方在百般推脱之后,要求她出具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如果真要检测报告,不仅麻烦,而且很有可能要倒贴进更多的钱。”郭女士只好当自己是花钱买了个教训。
既然找销售方不灵,不少不愿花这个冤枉钱吞忍这口浑气的消费者决定找工商部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前不久,浙江温岭的林先生发现自己订购的1部价格为1980元的V5钻石黄金手机其实是1部仅价值598元的凯悦S008手机后,就向温岭当地的工商所提出了求助。事情并没有想象中的顺利。“由于是邮寄的方式,当时并没有相关的发票凭证,举证很困难。而且,因销售方在北京,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温岭工商部门无法跨辖区处理。我如果真要继续索赔,虽然钱可能有办法追回来,但一定需要花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划不来。”林先生只能是哑巴吃黄连,自认倒霉了。
虚假广告的宣传,“隐含优惠”的威胁,先付款后看货的交易方式,以及形同虚设的售后服务,麻烦曲折的维权道路,电视购物中的“陷阱”,居然像链子般贯穿了整个销售过程的始终,在让消费者深受其害的同时,也将电视购物自身推上了风口浪尖。
电视购物规范化迫在眉睫
“忽悠也得有个限度”,正如全国人大代表傅企平所说,电视购物的整改迫在眉睫。
2006年7月21日,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出了《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的通知》,明确要求电视购物节目内容应当真实合法,要标明推销产品的经营销售企业名称及有关产品审查批准文号。
虽然如此,电视购物广告不规范的现象依然存在。在采访中,杭州市“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的胡永海表示,虽然他们一直在努力,但电视购物作为新兴的行业,在法律上还没有对其做出明确的定性,进行管理确实存在一些难度。“一些从事电视购物的企业,常在广告和销售两个不同领域里来回转换身份。在管理广告的相关部门对企业进行管理时,他们推说自己是在做销售,不是做广告。换个部门去,他们又换了个说法。”胡永海认为存在这一问题的原因就是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条文对电视购物加以规定,从而使这些企业钻了法律的漏洞。
“如果我们仅仅用以前的法规对新产生的行业进行监督管理,不但管理上有难度,而且对于该行业的发展也可能会形成限制。”胡永海说,电视购物作为一种新兴的购物方式,行业发展潜力其实很被看好。由于商品的流通环节减少,且不需要租用店面,商品成本大大降低,价格竞争实力加强。而打个电话就可以订购的购买方式,在人们生活信息化程度逐渐增高的今天,也更易受到消费者青睐。“所以,我们也在寻求一种合理的方式进行管理,以期实现双赢”。胡永海表示,自己已经准备向上级部门反映有关电视购物方面的问题,希望能尽快出台新的法律条文使之规范化。
那么如何规范电视购物,实现双赢?在2009年全国人代会上,林燚代表针对电视购物行业中日渐暴露的问题,提出了《关于规范电视购物节目的建议》。她建议设置电视购物准入制度,规定准入电视购物的商品必须产地明了,批准文号、质量鉴定、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都应该清楚,相当于设置一份电视购物的许可证。“电视台要对广告用语和图像进行審核,严把入门关。对县、市(地)一级电视台随意将其他电视台频道撤换成购物频道的行为,广电局应予以制止。”
为了更好地促使电视台对电视购物进行严格审核,林燚建议设立电视购物赔付基金。凡是开辟电视购物节目的电视台,都应缴纳电视购物赔付基金50万—100万元,该基金由同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一旦发生电视购物受骗受害案件,经当地消费者协会认定责任后,就从该基金中先行赔付。
2009年2月,杭州市西湖区工商局率先对电视购物动起了真格,要求辖区内所有电视购物企业必须尽快整改,“对整改不力、引发再次投诉的企业,将依法在工商局的红盾网上拖入黑名单”。为此,不少电视购物公司表示将严格依法对电视购物节目内容进行审查,并有广告审查员签字确认落实责任。同时规范售后服务管理,梳理退换货流程,初步建立“先行垫付”方案。
电视购物,能否就此走出诚信危机的深渊,破茧成蝶?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