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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多年前,当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以如椽巨笔写下“一个幽灵,共产主义幽灵,在欧洲徘徊”时,人们大约再也想象不到,在一个远离欧洲的社会主义中国,如今贪污腐败竟会成为当今较为常见的社会现象,反贪防腐竟会成为众人关注的关键词汇。
诚如众所周知,时下反贪防腐已然成为当代中国传媒曝光率最为频繁的时髦词汇,国民最为关注的公众话题。这不仅是许多国人所不忍、不愿见到的,更是一些毁家纾难、追求真理的老共产党员们所始料未及的。面对贪官们贪污索贿的种种丑行劣迹,还有贪赃款从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元的急遽攀升,人们焦急不安,愤然骂娘,自是可以理解的。尽管党和政府已对反贪防腐制定了许许多多的法规,但毋庸讳言的是,迄今为止,似乎仍然收效甚微。只要打开每日的传媒,贪污受贿的信息依旧强烈地冲击着我们的眼球,引起人们的愤然责骂。
难怪某报竟把近几年来,官员受贿数字的急遽攀升,称之为“沉重的反贪成绩单”,只消读读最近传媒所曝出的令人瞠目结舌的新纪录,大约就能理解人们为何那么义愤填膺了:某地一个小小的村官竟也能贪污几百万、上千万的惊人数字,“中国第一贪”姜人杰刚刚创造了单笔受贿8千多万元的纪录,近日又被沪一地产老总贪污的1.61亿元所打破了。
愈来愈加高涨的反贪防腐浪潮,正迫使人们不能不在脑际盘旋一个实际问题:在一个名为社会主义国家里,在一支自称为人民公仆的干部队伍中,那一个个嗜钱如命的贪官是怎样“前腐后继”地走上贪赃枉法之路的?又该如何阻断他们这条罪恶之路,终止他们的发财美梦?既然,诚如某些人所言,反贪防腐是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法律、人情等方面的复杂社会现象,是牵动着官员、商人甚至院长、校长等各色人等基本利益的一项系统工程,那么,在当下中国要想解答这一难题,也就注定不可能一蹴而就,像火烧房子那样简单了。
素来,我有一嗜好:以剪报为乐。举凡政治、经济、文化、卫生、体育等各类社会热点,我都会在阅读报刊传媒时,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话题随读随剪,然后便以牛皮纸口袋分装储存。稍有余暇,便随手翻阅这些剪下的旧日报刊。以此为乐,乐此不疲。前些时日,报刊上连续登载了两则关于贪官的消息,一则是披露贪官们将赃款藏于煤气罐、鱼肚子、粪坑、树洞、灰堆里的丑闻,另一则报道大贪官海南华银老总石雪创下贪污2.6亿元,挪用公款1.2亿元的惊天纪录,还有原韶关公安局长叶树养的豪宅里竟查出3000万现金的报道。这贪污钱财的惊人款数和藏匿赃款的种种怪招,不由地再次引起我对反贪防腐话题的关注,于是,我再次翻检起旧日反贪剪报,不觉竟有十几包矣。而当我的目光从十几年前的胡长清、成克杰、转向石雪、叶树养之流,并以近日的疑惑打量这些剪报时,忽然间在脑际竟冒出个反贪“三不方略”的念头。说是方略,不免有夸张之嫌,说是小小发现或一孔之见,倒也还凑合。
一曰不该。本来,在中国古代的儒教文化中,就不乏为官为民各守其道的说法。可现实的社会潜规则却助长了入党做官、升官发财观念的急剧膨胀。因而我觉得,从学校教育尤其是官员预备基地党校的教育中,尤其必要下大力破除入党做官、升官发财的思想,树立做人民公仆、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从而在思想道德上建成反贪防腐的第一道闸门,让每一个从政者都明白,做官不能发财,尤其不该为自己谋财,想发财就别来做官。这是人生观的基本教育,也是执政为民者的道德底线。我以为,这种官员素质教育,只怕比之那些贪官曝光后,在所谓认罪书和思想检查中,反复咒骂资产阶级世界观和资产阶级享乐思想,要实际得多,有效得多。我们曾经见识过,有不少贪官常喜欢把自己的贪赃枉法行为,归之于资产阶级腐朽人生观的影响所致,岂不料,在不少民主与法制健全的资本主义国家,贪官指数恰恰要比眼下中国低得多。
二曰不敢。如果我们撇开人性的善恶不论,那么,我倒宁愿相信,大多数人在巨大的物质与精神诱惑面前,总难免会有因一念之差而犯下大错的时候。也就是说,对于大多数官员,尤其是那些长期处于贫困境地而一旦有机会以权力换取金钱的官员,便难以摆脱金钱和美女的诱惑。也许这本是人性的弱点之一。贪官们一旦突破了不该贪污的道德底线,他就不能不面对法律的威严与神圣。倘若我们的法律不是残缺不全的,也不是可伸可缩的弹簧,那么,贪官们大约就不敢与法律死拼硬抗。可惜的是,在有些地方有些时候,许多贪官过于相信权大于法,过于藐视法律的威严。在他们眼里,法律不过是残缺不全的一纸空文,权力才是生财之道和救命的法宝。眼下他们动用权力魔杖,千方百计地阻扰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出台,便可算是典型一例。可见,扼制贪官贪欲的最有力武器,或贪官最为畏惧的,正是严明的法律。反贪防腐的根本要义,或许并不在于禁这禁那,而应该依照法规,严厉问责,令他们不敢怀揣歹念,触犯法律。
三曰不能。我并不怀疑,尽管为贪赃枉法者设置了道德和法律的两道闸门,贪官们从此就不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了。看来,问题的关键还在于,我们是否有一个完备而有效的监督体制,尤其是解决同级监督机构如何监督一把手的问题,是否能将贪污越轨者的危害局限于最小的范围之内,较轻的程度之上。也就是说,我们宁可怀疑人的自觉性和自律性,也不能怀疑有效监督体制在反贪防腐中的巨大作用,如此才能及时发现贪官们的贪赃行为,使贪官们的发财美梦不能遂愿。稍有越轨行为,便立即受到警示与处罚,想贪污而又不能。
观之国内某些官员贪赃手法之多样化、贪欲之肆无忌惮,都不免让人在震惊愤怒之余,又暗自思索:各级纪检组织的软弱无能,各种新闻传媒的无所作为,实际上助长了贪官们的贪欲和勇气。以至于在不少贪官的眼里,“伸手必被捉”,只不过是吓吓小孩的把戏而已。
反贪防腐的“三不方略”是横亘在所有贪官面前的三重闸门。道德门是思想教育在前,旨在防患于未然,杜绝一切贪赃枉法的念头;法律门更像是悬在贪官头上的一把利剑,它让贪官胆战心惊,寝食难安,从而阻断贪官们的犯罪念头。监督门则可视为所有官员和犯有小贪过失的官员们的提醒与警示,防止官员利用手中权力造成国家更大的损失。正是从思想道德——法律意识——有效监督三个方面,完善反贪防腐的有效链条,成为综合治理一切贪赃枉法行为的重要策略。
反贪防腐是国际性的话题,更是当代中国众目关注的现实问题。为了反贪防腐,许多政治家和仁人志士真不知耗费了多少脑子,开出了多少药方,然而,毋庸讳言的是,效果并不令人乐观。笔者不是党纪和法律方面的专家,自然无法提出什么高见。所言“三不方略”不过是一个关注国事的人文知识分子一点小小的建议而已。过去笔者曾写过几篇抨击贪官的短文,这次改换角度,探讨如何反贪防腐这一敏感话题,也许是吃力不讨好之举,所献之策,或许并无多少新见,但若能表达我的初衷之一二,也便心满意足了。
诚如众所周知,时下反贪防腐已然成为当代中国传媒曝光率最为频繁的时髦词汇,国民最为关注的公众话题。这不仅是许多国人所不忍、不愿见到的,更是一些毁家纾难、追求真理的老共产党员们所始料未及的。面对贪官们贪污索贿的种种丑行劣迹,还有贪赃款从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元的急遽攀升,人们焦急不安,愤然骂娘,自是可以理解的。尽管党和政府已对反贪防腐制定了许许多多的法规,但毋庸讳言的是,迄今为止,似乎仍然收效甚微。只要打开每日的传媒,贪污受贿的信息依旧强烈地冲击着我们的眼球,引起人们的愤然责骂。
难怪某报竟把近几年来,官员受贿数字的急遽攀升,称之为“沉重的反贪成绩单”,只消读读最近传媒所曝出的令人瞠目结舌的新纪录,大约就能理解人们为何那么义愤填膺了:某地一个小小的村官竟也能贪污几百万、上千万的惊人数字,“中国第一贪”姜人杰刚刚创造了单笔受贿8千多万元的纪录,近日又被沪一地产老总贪污的1.61亿元所打破了。
愈来愈加高涨的反贪防腐浪潮,正迫使人们不能不在脑际盘旋一个实际问题:在一个名为社会主义国家里,在一支自称为人民公仆的干部队伍中,那一个个嗜钱如命的贪官是怎样“前腐后继”地走上贪赃枉法之路的?又该如何阻断他们这条罪恶之路,终止他们的发财美梦?既然,诚如某些人所言,反贪防腐是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法律、人情等方面的复杂社会现象,是牵动着官员、商人甚至院长、校长等各色人等基本利益的一项系统工程,那么,在当下中国要想解答这一难题,也就注定不可能一蹴而就,像火烧房子那样简单了。
素来,我有一嗜好:以剪报为乐。举凡政治、经济、文化、卫生、体育等各类社会热点,我都会在阅读报刊传媒时,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话题随读随剪,然后便以牛皮纸口袋分装储存。稍有余暇,便随手翻阅这些剪下的旧日报刊。以此为乐,乐此不疲。前些时日,报刊上连续登载了两则关于贪官的消息,一则是披露贪官们将赃款藏于煤气罐、鱼肚子、粪坑、树洞、灰堆里的丑闻,另一则报道大贪官海南华银老总石雪创下贪污2.6亿元,挪用公款1.2亿元的惊天纪录,还有原韶关公安局长叶树养的豪宅里竟查出3000万现金的报道。这贪污钱财的惊人款数和藏匿赃款的种种怪招,不由地再次引起我对反贪防腐话题的关注,于是,我再次翻检起旧日反贪剪报,不觉竟有十几包矣。而当我的目光从十几年前的胡长清、成克杰、转向石雪、叶树养之流,并以近日的疑惑打量这些剪报时,忽然间在脑际竟冒出个反贪“三不方略”的念头。说是方略,不免有夸张之嫌,说是小小发现或一孔之见,倒也还凑合。
一曰不该。本来,在中国古代的儒教文化中,就不乏为官为民各守其道的说法。可现实的社会潜规则却助长了入党做官、升官发财观念的急剧膨胀。因而我觉得,从学校教育尤其是官员预备基地党校的教育中,尤其必要下大力破除入党做官、升官发财的思想,树立做人民公仆、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从而在思想道德上建成反贪防腐的第一道闸门,让每一个从政者都明白,做官不能发财,尤其不该为自己谋财,想发财就别来做官。这是人生观的基本教育,也是执政为民者的道德底线。我以为,这种官员素质教育,只怕比之那些贪官曝光后,在所谓认罪书和思想检查中,反复咒骂资产阶级世界观和资产阶级享乐思想,要实际得多,有效得多。我们曾经见识过,有不少贪官常喜欢把自己的贪赃枉法行为,归之于资产阶级腐朽人生观的影响所致,岂不料,在不少民主与法制健全的资本主义国家,贪官指数恰恰要比眼下中国低得多。
二曰不敢。如果我们撇开人性的善恶不论,那么,我倒宁愿相信,大多数人在巨大的物质与精神诱惑面前,总难免会有因一念之差而犯下大错的时候。也就是说,对于大多数官员,尤其是那些长期处于贫困境地而一旦有机会以权力换取金钱的官员,便难以摆脱金钱和美女的诱惑。也许这本是人性的弱点之一。贪官们一旦突破了不该贪污的道德底线,他就不能不面对法律的威严与神圣。倘若我们的法律不是残缺不全的,也不是可伸可缩的弹簧,那么,贪官们大约就不敢与法律死拼硬抗。可惜的是,在有些地方有些时候,许多贪官过于相信权大于法,过于藐视法律的威严。在他们眼里,法律不过是残缺不全的一纸空文,权力才是生财之道和救命的法宝。眼下他们动用权力魔杖,千方百计地阻扰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出台,便可算是典型一例。可见,扼制贪官贪欲的最有力武器,或贪官最为畏惧的,正是严明的法律。反贪防腐的根本要义,或许并不在于禁这禁那,而应该依照法规,严厉问责,令他们不敢怀揣歹念,触犯法律。
三曰不能。我并不怀疑,尽管为贪赃枉法者设置了道德和法律的两道闸门,贪官们从此就不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了。看来,问题的关键还在于,我们是否有一个完备而有效的监督体制,尤其是解决同级监督机构如何监督一把手的问题,是否能将贪污越轨者的危害局限于最小的范围之内,较轻的程度之上。也就是说,我们宁可怀疑人的自觉性和自律性,也不能怀疑有效监督体制在反贪防腐中的巨大作用,如此才能及时发现贪官们的贪赃行为,使贪官们的发财美梦不能遂愿。稍有越轨行为,便立即受到警示与处罚,想贪污而又不能。
观之国内某些官员贪赃手法之多样化、贪欲之肆无忌惮,都不免让人在震惊愤怒之余,又暗自思索:各级纪检组织的软弱无能,各种新闻传媒的无所作为,实际上助长了贪官们的贪欲和勇气。以至于在不少贪官的眼里,“伸手必被捉”,只不过是吓吓小孩的把戏而已。
反贪防腐的“三不方略”是横亘在所有贪官面前的三重闸门。道德门是思想教育在前,旨在防患于未然,杜绝一切贪赃枉法的念头;法律门更像是悬在贪官头上的一把利剑,它让贪官胆战心惊,寝食难安,从而阻断贪官们的犯罪念头。监督门则可视为所有官员和犯有小贪过失的官员们的提醒与警示,防止官员利用手中权力造成国家更大的损失。正是从思想道德——法律意识——有效监督三个方面,完善反贪防腐的有效链条,成为综合治理一切贪赃枉法行为的重要策略。
反贪防腐是国际性的话题,更是当代中国众目关注的现实问题。为了反贪防腐,许多政治家和仁人志士真不知耗费了多少脑子,开出了多少药方,然而,毋庸讳言的是,效果并不令人乐观。笔者不是党纪和法律方面的专家,自然无法提出什么高见。所言“三不方略”不过是一个关注国事的人文知识分子一点小小的建议而已。过去笔者曾写过几篇抨击贪官的短文,这次改换角度,探讨如何反贪防腐这一敏感话题,也许是吃力不讨好之举,所献之策,或许并无多少新见,但若能表达我的初衷之一二,也便心满意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