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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体制改革
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京举行,胡锦涛温家宝发表重要讲话。7月13日至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胡锦涛就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出5项要求。一是必须优先发展教育,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必须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积极推动建设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二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三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教育国际交流合作,进一步消除制约教育发展和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四是必须促进教育公平,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众,着力促进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公平,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五是必须重视教育质量,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坚持规模和质量的统一,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和出名师、育英才。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温家宝在讲话中阐述了中央制定《教育规划纲要》的主要考虑和确定的教育工作方针,并对组织实施《教育规划纲要》作了全面部署。第一,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要进一步办好义务教育,教育资源要向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向薄弱学校倾斜,逐步实现师资、设备、图书、校舍等均衡配置。不断完善国家助学制度,继续扩大奖学金、助学金规模和覆盖面。完善政策,保证农民工子女在全日制学校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农村寄宿学校建设和管理,解决留守儿童上学问题。办好特殊教育学校,保障残疾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第二,推动教育全面协调发展。要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政策,动员全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要坚持稳步发展和提高质量相结合,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把培养人才作为第一职责;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形成独具特色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争取到2020年建成一批国际知名的高等学校,若干所大学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大学水平。推动全国城乡学前教育普遍发展,公办民办并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入园难”问题。第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创新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第四,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政府要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和直接干预,更多运用法规、政策、标准、公共财政等手段引导和支持教育发展。各级政府都要按教育规律管教育,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按教育规律办教育。保障高校依法自主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扩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等方面的自主权;逐步取消各类学校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克服行政化倾向。倡导教育家办学,努力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独特办学风格的人民教育家。大力发展民办教育,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的平等法律地位。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第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要重视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办好师范教育,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特别要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完善和落实好教师医疗、养老、住房、绩效工资等政策,积极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让教师成为全社会最受人尊敬、最值得羡慕的职业。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通知指出,《教育规划纲要》是21世纪我国第一个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强国必先强教。中国未来发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制定并实施《教育规划纲要》,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需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把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加强对《教育规划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教育规划纲要》,深刻理解《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新思想新理念,深刻理解“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深刻理解“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深刻理解“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深刻理解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做好教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要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形成全党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金融体制改革
国家四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就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着力缓解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的融资困难,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是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信贷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二是建立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三是拓宽符合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的多元化融资渠道。四是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信用增强体系。五是多举措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六是加强部门协作和监测评估机制建设。
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7月30日,保监会发布主席令,正式颁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自今年8月31日起施行。《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深化保险资金运用改革。确立了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三方协作制衡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模式,确定了三方的基本职责和法律关系,构建了决策、执行、监督有效分离的风险控制机制,明确了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各自职责,推动保险机构完善公司治理,严格落实责任主体。二是细化保险资金投资渠道。依据修订后的《保险法》有关规定,允许保险资金投资无担保债、不动产、未上市股权等新的投资领域,整合并简化了保险资金投资比例,进一步扩大了保险资产配置的弹性和空间,有利于改善保险资产负债匹配状况,促进保险资金投资收益增长,支持保险市场稳健持续发展。三是确立保险资金运用托管制度。规定保险投资性资产实施第三方托管,确定托管资产的独立地位,充分发挥第三方监督作用,提高资金运作的规范度和透明度,进一步降低操作风险,防范道德风险,提升监管质量和效能。四是规范运用风险管理工具。严格限制保险资金参与衍生品交易,强化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控,《办法》规定衍生产品交易,仅限于对冲风险,不得用于投机和放大交易,具体办法由保监会制定。
三、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7月26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需要进一步明确部门和地方的主要工作任务,研究提出具体实施办法。《通知》明确了以下十一个方面的工作分工:一是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二是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三是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四是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五是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六是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七是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八是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九是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十是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环境;十一是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通知》还提出了有关工作要求。
四、住房制度改革
国家两部门出台办法推动城市棚户区改造。国家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联合出台《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确保城市棚改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照多改造多补助、不改造不补助的原则进行分配。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照各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拆迁面积、拆迁户数等两项因素以及相应权重(分别为30%、70%),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从2011年开始,中央财政根据各地区经核定的年度拆迁面积、拆迁户数和财政困难系数测算分配每个地区的资金规模,并于每年4月30日前下达到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各地区财政部门。
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国家七部门发布新规定全程监管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由国家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签发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已正式颁布实施。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全程监管医疗机构行为等原则在新规定中得以明确。《规范》提出,设立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和管理机构,建立工作机构和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必须通过各省(区、市)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交易,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平台和统一监管。针对医药购销领域中出现的不正之风,《规范》对集中采购机构、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行为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对招标采购的标准和流程做出了必要的调整。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因在财政补偿、使用范围、配送供应等方面有相应要求,将另行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办法》要求,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以省为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监察机关和纠风办、物价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职权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对集中采购中的权力运行进行全面规范和制约。同时,发挥人大、政协、社会舆论等外部监督的作用,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六、文化体制改革
胡锦涛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顺应时代要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7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深化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研究问题进行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讲话。他指出,文化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建设加快发展、文化日益繁荣,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局面。综合观察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我国文化建设既面临许多有利条件也面临严峻挑战。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建设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已成为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胡锦涛强调,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以发展为主题,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不断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胡锦涛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稳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加快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二是要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按照体现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投入力度,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三是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认真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精心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新的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要精心打造中华民族文化品牌,提高我国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四是要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真正从群众需要出发,继承和发扬中华文化优良传统,吸收借鉴世界有益文化成果,推出更多深受群众喜爱、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精品力作。要引导广大文化工作者和文化单位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
胡锦涛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牢牢把握文化发展主动权。要深入研究人民群众对文化建设的新要求新期待,深入研究文化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努力提高推动文化科学发展能力。要加强文化战线领导班子建设,加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人才培养,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建设提供有力组织保证和人才保障。要充分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和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成效。
七、林业体制改革
国家林业局发布通知开展碳汇造林试点工作。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发出《关于开展碳汇造林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碳汇造林试点工作。为顺利开展试点,规范项目管理,《通知》特别指出,碳汇造林试点项目须由国家林业局授权的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专门机构实施碳汇计量与监测,费用计入碳汇造林成本。《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宣传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宣传碳汇造林的目的意义,引导社会公众关注气候变化问题。碳汇造林是指在确定了基线的土地上,以增加森林碳汇为主要目的,对造林及其林分(木)生长过程实施碳汇计量和监测而开展的有特殊要求的造林活动。相比普通的造林,碳汇造林突出了森林的碳汇功能,增加了碳汇计量监测等内容,强调了森林的多重效益,并提出了相应的技术要求。只有按照碳汇造林技术要求的造林才称为碳汇林。
八、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重庆启动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7月29日,在重庆市人民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目前已正式全面启动。此次户籍改革面向全市所有农村居民,分为两个阶段:2010年到2011年为第一个阶段,将重点推进300多万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解决在城镇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200多万农民工及其家属、40万失地农民和70万农村及大中专学生的户口问题。第二个阶段是2012年到2020年,在此期间,重庆市将进一步放宽城镇入户条件,力争每年转移80万到90万人,到2020年新增城镇居民700万人,非农籍人口比重提升到60%,主城区聚集城镇居民达到1000万人,区县城聚集城镇居民600万人,小城镇聚集城镇居民300万人,形成自由互通、权益公平、城乡一体的户籍制度体系。根据改革方案,重庆主城区的农民变市民需要申请人在主城区务工经商5年以上,或者投资兴办实业,3年累计纳税10万元或一年纳税5万元以上。而对于远郊区县城的农民来说,标准放宽为务工经商3年以上,投资3年累计纳税5万元或一年纳税2万元以上。此外,居住在乡镇的农村居民只要自愿,就可以就近就地转为城镇居民。
九、地方改革
北京市引入“第三方评估监理”规范物业服务活动。7月8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发布消息,正式出台《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监理管理办法》,《办法》从今年10月1日起付诸实施。《办法》要求,开发商应在售房前确定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再从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第三方评估监理机构名录中,随机抽取物业评估监理机构对服务费用进行测算,测算结果在销售场所公示,并写入房屋买卖合同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保证第三方评估的公正性,《办法》明确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按照“谁委托谁付费”原则,由委托人与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以物业项目查验点为基础,协商确定收费金额。所谓“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监理”,是指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接受业主、业主大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有关部门委托,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对物业服务质量和服务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管理状况等提供专业评估监理服务的活动。
云南省启动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7月11日至12日,“云南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现场会”召开。云南省在全国率先全面启动了农村小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将力争在两三年内,全面完成全省200多万件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体制改革。
陕西省决定2010年下半年全面推开乡镇机构改革。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决定今年下半年全面推开乡镇机构改革。意见指出,要从实际出发,合理设置机构。根据乡镇基本职能和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乡镇工作重点,按照精简统一效能要求,由县(市、区)党委、政府因地制宜确定党政机构设置形式和数额。积极创新农村公益服务的有效实现形式,鼓励发展多元化的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社会力量兴办为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要大力推进撤乡并镇,加快城镇化建设。从加强社会管理和改善民生出发,以县为单位,下决心撤并人口较少、规模较小、基础条件较差、经济问题不足的乡镇;合并区域面积较小、辐射范围较小、相距较近的乡镇,扶持和发展一批重点镇,鼓励和引导农民到中小城市创业和就业。要严格编制管理,妥善安置富余人员。全面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做到编制、岗位、人员相对应。乡镇机关按新核定的编制和岗位要求,在现有公务员中实行公开竞争,择优上岗。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
湖北省将推行公务用车标识制。湖北省纪委、监察厅下发通知,从今年9月起,湖北省各县市区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所有公务用车将统一张贴专门标识。通知规定,凡不按规定张贴标识、故意遮盖标识、擅自撕毁标识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严肃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凡违规将公车停放在不适当场所、党员领导干部私驾公车,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将严肃处理相关人员。凡违反公车标识制度,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京举行,胡锦涛温家宝发表重要讲话。7月13日至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胡锦涛就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出5项要求。一是必须优先发展教育,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必须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积极推动建设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二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三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教育国际交流合作,进一步消除制约教育发展和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四是必须促进教育公平,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众,着力促进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公平,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五是必须重视教育质量,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坚持规模和质量的统一,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和出名师、育英才。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温家宝在讲话中阐述了中央制定《教育规划纲要》的主要考虑和确定的教育工作方针,并对组织实施《教育规划纲要》作了全面部署。第一,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要进一步办好义务教育,教育资源要向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向薄弱学校倾斜,逐步实现师资、设备、图书、校舍等均衡配置。不断完善国家助学制度,继续扩大奖学金、助学金规模和覆盖面。完善政策,保证农民工子女在全日制学校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农村寄宿学校建设和管理,解决留守儿童上学问题。办好特殊教育学校,保障残疾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第二,推动教育全面协调发展。要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政策,动员全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要坚持稳步发展和提高质量相结合,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把培养人才作为第一职责;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形成独具特色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争取到2020年建成一批国际知名的高等学校,若干所大学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大学水平。推动全国城乡学前教育普遍发展,公办民办并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入园难”问题。第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创新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第四,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政府要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和直接干预,更多运用法规、政策、标准、公共财政等手段引导和支持教育发展。各级政府都要按教育规律管教育,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按教育规律办教育。保障高校依法自主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扩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等方面的自主权;逐步取消各类学校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克服行政化倾向。倡导教育家办学,努力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独特办学风格的人民教育家。大力发展民办教育,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的平等法律地位。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第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要重视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办好师范教育,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特别要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完善和落实好教师医疗、养老、住房、绩效工资等政策,积极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让教师成为全社会最受人尊敬、最值得羡慕的职业。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通知指出,《教育规划纲要》是21世纪我国第一个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强国必先强教。中国未来发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制定并实施《教育规划纲要》,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需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把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加强对《教育规划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教育规划纲要》,深刻理解《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新思想新理念,深刻理解“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深刻理解“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深刻理解“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深刻理解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做好教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要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形成全党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金融体制改革
国家四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就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着力缓解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的融资困难,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是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信贷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二是建立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三是拓宽符合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的多元化融资渠道。四是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信用增强体系。五是多举措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六是加强部门协作和监测评估机制建设。
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7月30日,保监会发布主席令,正式颁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自今年8月31日起施行。《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深化保险资金运用改革。确立了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三方协作制衡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模式,确定了三方的基本职责和法律关系,构建了决策、执行、监督有效分离的风险控制机制,明确了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各自职责,推动保险机构完善公司治理,严格落实责任主体。二是细化保险资金投资渠道。依据修订后的《保险法》有关规定,允许保险资金投资无担保债、不动产、未上市股权等新的投资领域,整合并简化了保险资金投资比例,进一步扩大了保险资产配置的弹性和空间,有利于改善保险资产负债匹配状况,促进保险资金投资收益增长,支持保险市场稳健持续发展。三是确立保险资金运用托管制度。规定保险投资性资产实施第三方托管,确定托管资产的独立地位,充分发挥第三方监督作用,提高资金运作的规范度和透明度,进一步降低操作风险,防范道德风险,提升监管质量和效能。四是规范运用风险管理工具。严格限制保险资金参与衍生品交易,强化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控,《办法》规定衍生产品交易,仅限于对冲风险,不得用于投机和放大交易,具体办法由保监会制定。
三、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7月26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需要进一步明确部门和地方的主要工作任务,研究提出具体实施办法。《通知》明确了以下十一个方面的工作分工:一是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二是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三是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四是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五是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六是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七是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八是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九是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十是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环境;十一是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通知》还提出了有关工作要求。
四、住房制度改革
国家两部门出台办法推动城市棚户区改造。国家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联合出台《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确保城市棚改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照多改造多补助、不改造不补助的原则进行分配。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照各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拆迁面积、拆迁户数等两项因素以及相应权重(分别为30%、70%),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从2011年开始,中央财政根据各地区经核定的年度拆迁面积、拆迁户数和财政困难系数测算分配每个地区的资金规模,并于每年4月30日前下达到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各地区财政部门。
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国家七部门发布新规定全程监管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由国家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签发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已正式颁布实施。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全程监管医疗机构行为等原则在新规定中得以明确。《规范》提出,设立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和管理机构,建立工作机构和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必须通过各省(区、市)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交易,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平台和统一监管。针对医药购销领域中出现的不正之风,《规范》对集中采购机构、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行为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对招标采购的标准和流程做出了必要的调整。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因在财政补偿、使用范围、配送供应等方面有相应要求,将另行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办法》要求,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以省为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监察机关和纠风办、物价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职权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对集中采购中的权力运行进行全面规范和制约。同时,发挥人大、政协、社会舆论等外部监督的作用,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六、文化体制改革
胡锦涛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顺应时代要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7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深化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研究问题进行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讲话。他指出,文化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建设加快发展、文化日益繁荣,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局面。综合观察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我国文化建设既面临许多有利条件也面临严峻挑战。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建设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已成为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胡锦涛强调,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以发展为主题,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不断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胡锦涛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稳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加快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二是要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按照体现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投入力度,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三是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认真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精心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新的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要精心打造中华民族文化品牌,提高我国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四是要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真正从群众需要出发,继承和发扬中华文化优良传统,吸收借鉴世界有益文化成果,推出更多深受群众喜爱、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精品力作。要引导广大文化工作者和文化单位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
胡锦涛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牢牢把握文化发展主动权。要深入研究人民群众对文化建设的新要求新期待,深入研究文化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努力提高推动文化科学发展能力。要加强文化战线领导班子建设,加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人才培养,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建设提供有力组织保证和人才保障。要充分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和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成效。
七、林业体制改革
国家林业局发布通知开展碳汇造林试点工作。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发出《关于开展碳汇造林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碳汇造林试点工作。为顺利开展试点,规范项目管理,《通知》特别指出,碳汇造林试点项目须由国家林业局授权的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专门机构实施碳汇计量与监测,费用计入碳汇造林成本。《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宣传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宣传碳汇造林的目的意义,引导社会公众关注气候变化问题。碳汇造林是指在确定了基线的土地上,以增加森林碳汇为主要目的,对造林及其林分(木)生长过程实施碳汇计量和监测而开展的有特殊要求的造林活动。相比普通的造林,碳汇造林突出了森林的碳汇功能,增加了碳汇计量监测等内容,强调了森林的多重效益,并提出了相应的技术要求。只有按照碳汇造林技术要求的造林才称为碳汇林。
八、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重庆启动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7月29日,在重庆市人民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目前已正式全面启动。此次户籍改革面向全市所有农村居民,分为两个阶段:2010年到2011年为第一个阶段,将重点推进300多万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解决在城镇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200多万农民工及其家属、40万失地农民和70万农村及大中专学生的户口问题。第二个阶段是2012年到2020年,在此期间,重庆市将进一步放宽城镇入户条件,力争每年转移80万到90万人,到2020年新增城镇居民700万人,非农籍人口比重提升到60%,主城区聚集城镇居民达到1000万人,区县城聚集城镇居民600万人,小城镇聚集城镇居民300万人,形成自由互通、权益公平、城乡一体的户籍制度体系。根据改革方案,重庆主城区的农民变市民需要申请人在主城区务工经商5年以上,或者投资兴办实业,3年累计纳税10万元或一年纳税5万元以上。而对于远郊区县城的农民来说,标准放宽为务工经商3年以上,投资3年累计纳税5万元或一年纳税2万元以上。此外,居住在乡镇的农村居民只要自愿,就可以就近就地转为城镇居民。
九、地方改革
北京市引入“第三方评估监理”规范物业服务活动。7月8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发布消息,正式出台《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监理管理办法》,《办法》从今年10月1日起付诸实施。《办法》要求,开发商应在售房前确定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再从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第三方评估监理机构名录中,随机抽取物业评估监理机构对服务费用进行测算,测算结果在销售场所公示,并写入房屋买卖合同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保证第三方评估的公正性,《办法》明确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按照“谁委托谁付费”原则,由委托人与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以物业项目查验点为基础,协商确定收费金额。所谓“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监理”,是指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接受业主、业主大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有关部门委托,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对物业服务质量和服务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管理状况等提供专业评估监理服务的活动。
云南省启动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7月11日至12日,“云南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现场会”召开。云南省在全国率先全面启动了农村小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将力争在两三年内,全面完成全省200多万件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体制改革。
陕西省决定2010年下半年全面推开乡镇机构改革。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决定今年下半年全面推开乡镇机构改革。意见指出,要从实际出发,合理设置机构。根据乡镇基本职能和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乡镇工作重点,按照精简统一效能要求,由县(市、区)党委、政府因地制宜确定党政机构设置形式和数额。积极创新农村公益服务的有效实现形式,鼓励发展多元化的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社会力量兴办为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要大力推进撤乡并镇,加快城镇化建设。从加强社会管理和改善民生出发,以县为单位,下决心撤并人口较少、规模较小、基础条件较差、经济问题不足的乡镇;合并区域面积较小、辐射范围较小、相距较近的乡镇,扶持和发展一批重点镇,鼓励和引导农民到中小城市创业和就业。要严格编制管理,妥善安置富余人员。全面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做到编制、岗位、人员相对应。乡镇机关按新核定的编制和岗位要求,在现有公务员中实行公开竞争,择优上岗。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
湖北省将推行公务用车标识制。湖北省纪委、监察厅下发通知,从今年9月起,湖北省各县市区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所有公务用车将统一张贴专门标识。通知规定,凡不按规定张贴标识、故意遮盖标识、擅自撕毁标识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严肃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凡违规将公车停放在不适当场所、党员领导干部私驾公车,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将严肃处理相关人员。凡违反公车标识制度,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