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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法传销中,逃离传销窝点的是被害者合法的救济方式。如果采取伤害乃至故意杀人的行为暴力逃离,则会演变为伤害案或杀人案。基于某暴力逃离传销案,其中姜某超出共同犯罪的故意杀人行为是共同犯罪的实行过限行为予以确认。案发后,四人的报警行为可以认定为自首可进行减轻或从轻处罚。以案件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司法认定分析。同时,结合当下传销多发的特点,提出逃离传销的合法建议以及违法后的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