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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关键是就业指导队伍的专业化建设。针对目前高职院校就业指导队伍在组织机构、工作表现、队伍素质、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文章提出了加强就业指导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措施:构建就业指导工作体系,加快就业指导的学科化建设,提高就业指导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有利于就业指导教师成长的制度保障等。
[关键词]高职院校就业指导队伍专业化建设
[作者简介]梁业胜(1972- ),男,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主任,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高等职业教育。(广西南宁530003)
[基金项目]本文系广西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点课题“高职院校新型学生就业指导队伍建设的探索”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06-B76)
[中图分类号]G7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8)08-0047-02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事关高等教育生存与发展的大事,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百年教育,教师为本。因此,探讨就业指导队伍专业化建设的问题对做好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高职院校就业指导队伍建设的现状及主要问题
2006年5~8月,课题组分别对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的55所高职院校的就业指导状况进行了调查。本次调查发放问卷55份,回收53份,有效问卷53份。同时,为了了解就业指导的工作效果,课题组还在广西选择8所高职院校的346名毕业生进行了随机问卷调查。经研究分析,我国高职院校就业指导队伍建设的专业化程度明显偏低。
(一)就业指导组织机构专门化程度较低
在被调查的53所高职院校中,以校一级机构独立设置的占30.19%,设在学生工作处下属的占16.98%,设置招生就业办公室的占52.83%。在系一级设有就业指导机构的有32所,这些就业指导机构只有1所独立设置,其余全部是与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分团委等部门合署办公。一个部门既要负责招生和就业工作的具体事务,还要负责学生就业指导的教学与咨询,甚至还把就业看做阶段性工作经常抽调人员来应付,就业指导组织机构的专门化程度极低。
(二)就业指导队伍的工作普遍存在浅层化现象
当前大多数高职院校就业指导教师的工作只是停留在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招聘会、开设就业讲座以及盖章签协议、统计数字等工作内容上,对学生缺乏个性化的指导、实施全程指导和市场化操作等体现时代特征的工作新内容。在53所高职院校中,只有1所没有开设就业指导课程,在开设课程的学校中把就业指导课程作为“必修课”开设的占45.28%,“必选课”的占28.30%,“选修课”的占24.53%;就业指导课程针对全校学生开设的占30.19%,只针对毕业班的占45.28%,只针对二年级的占22.64%。在工作实践中,就业指导教师的工作呈现出“几多几少”的现象,即就业信息提供的多,就业观念引导的少;讲“择”业的多,讲“敬”业的少;讲如何找到满意工作的多,讲找不到满意工作怎么办的少;每年重复性地组织招聘会多,深入探讨改进就业指导的专业性会议少;为完成就业率指标,为学生推荐就业的指导多,发现和认真改革教学内容和专业设置的少。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政府和学校领导最为关注的毕业生就业率是提高了,高职院校招生可以增加了,却忽视了对学生进行职业意识、职业定位以及职业生涯规划的教育,忽视了学生职业生涯的发展引导。
(三)就业指导队伍的素质和稳定性较差
调查中发现,高职院校配备的就业指导专职人员与毕业生总人数比例为1.74∶500。但在随机抽查的346名高职毕业生中,只有16.76%的学生认为所就读学校就业指导教师的素质高,完全能够满足学生的需要;而有77.17%的学生认为,就业指导教师的素质一般,只能满足毕业生的基本需要,有6.07%的学生认为其素质很低,不能满足毕业生的需要。在调查中还发现,校一级就业机构中的就业指导教师大多是由原来在学生工作部(处)做学生管理工作的行政干部兼职或专职担任,系一级的就业指导教师主要由辅导员或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兼职担任,没有一所学校从校外聘请人力资源专家、职业指导师等专家担任专职的就业指导教师。且这部分兼职教师往往是负责毕业生就业管理的,就算是就业指导教师,工作不负责的就会对就业指导置之不理,他们凭经验开展工作,非常零碎,很不系统,缺乏完整性和体系化培养和培训,工作的稳定性较差。
(四)就业指导队伍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尚待完善
自1999年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在高校正式开展以来,党和国家对高校大学生就业工作高度重视,教育部部长周济、副部长袁贵仁等也多次就如何深入开展就业指导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并针对高校大学生就业指导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投入、场地设备,以及就业指导课程设置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并做出了指导性的规定。但是在本次调查的53所高职院校中,就业指导教师大部分属于管理干部编制,对关系到就业指导教师切身利益的任职资格、职称评定、岗位职责、考核奖励、培训提高、经费投入等方面的内容,所有的院校都没有下达有别于其他岗位的特殊文件规定,教育主管部门至今也没有出台高校就业指导师的行业标准、工作规范和培训教材。
二、加强高职院校就业指导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构建全员广泛参与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体系
高职院校要建立“校领导统筹,主管部门牵头,职能部门配合,院、系两级层层落实”的工作体系,并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每500名毕业生配备一名以上的标准配足专职就业指导人员,遵照全员广泛参与的原则调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学校一级要建立由学院院长或书记挂帅、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系负责人为成员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开展。在领导小组下面要设立就业工作办公室—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教研室)—就业指导教研组(按专业教学教研室划分),牵头统筹协调。就业工作办公室独立设置,内部要根据工作的性质设立管理部、信息部、网络部、市场部、咨询部、就业资料室等部门,在这些部门中除了配备专职的就业指导工作人员之外,我们还可以聘请大量的如校友、职业介绍人员、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等担任兼职的就业工作人员。在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除了配备专职的就业指导教师从事职业咨询、教学研究之外,我们还可以将专职教学的就业指导教师、专业学术带头人、外聘专家等按照专业教学教研室划分,组成就业指导教研组进行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课程教学。同时,学院学生会应设立就业指导工作部,鼓励创设学生就业指导方面的学生社团,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
在系一级,要成立就业工作办公室,根据各系毕业生数量配备一定的专职就业指导工作人员。同时各系还要成立以系主任或党总支书记为组长,教研室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和有关专业教师为成员的就业工作小组,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的就业指导队伍。各系还要积极配合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涉及本系就业指导教研室开展的大学生就业指导教育。系学生会亦设立就业指导部,学生班级增设就业指导委员,各方配合,协同工作。
(二)加快就业指导的学科化建设
就业指导不单单是一门课程,还是一门专业化程度很高的学科,它不仅仅是一般的就业咨询讲座,还是大学课堂里最受欢迎的课程之一。就业指导作为一门学科,具有内在的规律性。因此,就业指导教师要围绕就业指导工作的特点、发展变化的规律和就业指导教育的内容、过程、途径、原则和方法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就业指导是一门专业,其科学化的要求,一方面是专业化的专家队伍;另一方面是科学的学科建设。其中专业化的专家队伍更为重要。如果没有相对稳定的专家队伍对就业指导进行系统研究,就会使其成为理论苍白、方法单一的生硬空洞的说教;同样,没有专家队伍作为支撑,学科建设也无法进行,而大多数兼职就业指导人员也就没有了理论和方法上的依据。建立专业化的指导队伍,一方面,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结合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大学生的特点和就业指导工作的实际,设立就业指导专业,培养就业指导或就业咨询的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进行人才培养和理论研究;另一方面,利用国内外的就业指导和职业教育的学术刊物,鼓励现有就业指导教师学习并撰写理论研究文章,交流体会,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理论和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出一套符合我国国情、适应当代大学生特点的就业指导理论。
(三)提高就业指导队伍的整体素质
要把高职院校就业指导队伍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一并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有针对性地制定提高就业指导队伍素质的建设规划,要像培养学术带头人那样重视就业指导队伍建设。学校要制定就业指导队伍的培养、教育和训练规划,合理安排他们的工作和进修。对就业指导教师要进行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人才测评、就业求职心理研究、计算机应用、毕业生就业与管理研究、劳动人事制度及相关的法规研究、人才市场营销及人才需要趋势研究、国外就业制度比较研究、职业咨询的理论等内容的培训。同时要鼓励就业指导教师深入了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基本操作程序、开展日常就业工作的基本要求、拓展和维护就业市场的基本途径,组织学生参观、学习、调研、了解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职业岗位特点、人才需求动态、人才素质要求,同时还要坚持通过讲授就业指导课、举办专题讲座、开展咨询答疑和参加编写教材、集体备课、观摩教学活动等,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在实践的磨炼中成才。
(四)加强有利于就业指导教师成长的制度保障
目前在我国毕业生就业工作方面具有权威性的证书是国家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通过内容较为完善、手段较为科学的国家职业指导资格师制度的培训和考核,能较好地提升就业指导教师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有助于他们更好地开展高职院校就业指导工作。因此,要逐步将就业工作岗位和职业资格挂钩,要求担任就业指导的教师既要有专门的职业指导资格证书,又要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双证书”上岗准入制度。同时,高职院校在补充新鲜血液时,要充分考虑到专业结构和知识水平,不能用考核行政工作人员的标准来选拔就业指导教师,而是要把具有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到就业指导队伍中来。教育行政部门应该规定,专职的就业指导教师可以按工作业绩和业务水平的高低评聘为专门高校教师就业指导系列的教授、副教授、讲师及助教等级别的职称。只有这样,就业指导教师才能成为学校中令人羡慕的职业,就业指导队伍才能吸收更多优秀的人才加入,就业指导教师才会因为受到尊重而会全身心地发展这个职业。
[参考文献]
[1]陈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科学化的思考与探索[J].教育与职业,2005(16):57-58.
[2]舒昌,张秀兰.高职高专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研究[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6,16(19):264.
[3]孙智芹.关于高职院校就业指导队伍建设浅析[J].中国大学生就业,2005(16):130.
[关键词]高职院校就业指导队伍专业化建设
[作者简介]梁业胜(1972- ),男,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主任,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高等职业教育。(广西南宁530003)
[基金项目]本文系广西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点课题“高职院校新型学生就业指导队伍建设的探索”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06-B76)
[中图分类号]G7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8)08-0047-02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事关高等教育生存与发展的大事,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百年教育,教师为本。因此,探讨就业指导队伍专业化建设的问题对做好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高职院校就业指导队伍建设的现状及主要问题
2006年5~8月,课题组分别对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的55所高职院校的就业指导状况进行了调查。本次调查发放问卷55份,回收53份,有效问卷53份。同时,为了了解就业指导的工作效果,课题组还在广西选择8所高职院校的346名毕业生进行了随机问卷调查。经研究分析,我国高职院校就业指导队伍建设的专业化程度明显偏低。
(一)就业指导组织机构专门化程度较低
在被调查的53所高职院校中,以校一级机构独立设置的占30.19%,设在学生工作处下属的占16.98%,设置招生就业办公室的占52.83%。在系一级设有就业指导机构的有32所,这些就业指导机构只有1所独立设置,其余全部是与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分团委等部门合署办公。一个部门既要负责招生和就业工作的具体事务,还要负责学生就业指导的教学与咨询,甚至还把就业看做阶段性工作经常抽调人员来应付,就业指导组织机构的专门化程度极低。
(二)就业指导队伍的工作普遍存在浅层化现象
当前大多数高职院校就业指导教师的工作只是停留在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招聘会、开设就业讲座以及盖章签协议、统计数字等工作内容上,对学生缺乏个性化的指导、实施全程指导和市场化操作等体现时代特征的工作新内容。在53所高职院校中,只有1所没有开设就业指导课程,在开设课程的学校中把就业指导课程作为“必修课”开设的占45.28%,“必选课”的占28.30%,“选修课”的占24.53%;就业指导课程针对全校学生开设的占30.19%,只针对毕业班的占45.28%,只针对二年级的占22.64%。在工作实践中,就业指导教师的工作呈现出“几多几少”的现象,即就业信息提供的多,就业观念引导的少;讲“择”业的多,讲“敬”业的少;讲如何找到满意工作的多,讲找不到满意工作怎么办的少;每年重复性地组织招聘会多,深入探讨改进就业指导的专业性会议少;为完成就业率指标,为学生推荐就业的指导多,发现和认真改革教学内容和专业设置的少。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政府和学校领导最为关注的毕业生就业率是提高了,高职院校招生可以增加了,却忽视了对学生进行职业意识、职业定位以及职业生涯规划的教育,忽视了学生职业生涯的发展引导。
(三)就业指导队伍的素质和稳定性较差
调查中发现,高职院校配备的就业指导专职人员与毕业生总人数比例为1.74∶500。但在随机抽查的346名高职毕业生中,只有16.76%的学生认为所就读学校就业指导教师的素质高,完全能够满足学生的需要;而有77.17%的学生认为,就业指导教师的素质一般,只能满足毕业生的基本需要,有6.07%的学生认为其素质很低,不能满足毕业生的需要。在调查中还发现,校一级就业机构中的就业指导教师大多是由原来在学生工作部(处)做学生管理工作的行政干部兼职或专职担任,系一级的就业指导教师主要由辅导员或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兼职担任,没有一所学校从校外聘请人力资源专家、职业指导师等专家担任专职的就业指导教师。且这部分兼职教师往往是负责毕业生就业管理的,就算是就业指导教师,工作不负责的就会对就业指导置之不理,他们凭经验开展工作,非常零碎,很不系统,缺乏完整性和体系化培养和培训,工作的稳定性较差。
(四)就业指导队伍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尚待完善
自1999年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在高校正式开展以来,党和国家对高校大学生就业工作高度重视,教育部部长周济、副部长袁贵仁等也多次就如何深入开展就业指导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并针对高校大学生就业指导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投入、场地设备,以及就业指导课程设置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并做出了指导性的规定。但是在本次调查的53所高职院校中,就业指导教师大部分属于管理干部编制,对关系到就业指导教师切身利益的任职资格、职称评定、岗位职责、考核奖励、培训提高、经费投入等方面的内容,所有的院校都没有下达有别于其他岗位的特殊文件规定,教育主管部门至今也没有出台高校就业指导师的行业标准、工作规范和培训教材。
二、加强高职院校就业指导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构建全员广泛参与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体系
高职院校要建立“校领导统筹,主管部门牵头,职能部门配合,院、系两级层层落实”的工作体系,并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每500名毕业生配备一名以上的标准配足专职就业指导人员,遵照全员广泛参与的原则调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学校一级要建立由学院院长或书记挂帅、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系负责人为成员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开展。在领导小组下面要设立就业工作办公室—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教研室)—就业指导教研组(按专业教学教研室划分),牵头统筹协调。就业工作办公室独立设置,内部要根据工作的性质设立管理部、信息部、网络部、市场部、咨询部、就业资料室等部门,在这些部门中除了配备专职的就业指导工作人员之外,我们还可以聘请大量的如校友、职业介绍人员、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等担任兼职的就业工作人员。在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除了配备专职的就业指导教师从事职业咨询、教学研究之外,我们还可以将专职教学的就业指导教师、专业学术带头人、外聘专家等按照专业教学教研室划分,组成就业指导教研组进行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课程教学。同时,学院学生会应设立就业指导工作部,鼓励创设学生就业指导方面的学生社团,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
在系一级,要成立就业工作办公室,根据各系毕业生数量配备一定的专职就业指导工作人员。同时各系还要成立以系主任或党总支书记为组长,教研室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和有关专业教师为成员的就业工作小组,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的就业指导队伍。各系还要积极配合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涉及本系就业指导教研室开展的大学生就业指导教育。系学生会亦设立就业指导部,学生班级增设就业指导委员,各方配合,协同工作。
(二)加快就业指导的学科化建设
就业指导不单单是一门课程,还是一门专业化程度很高的学科,它不仅仅是一般的就业咨询讲座,还是大学课堂里最受欢迎的课程之一。就业指导作为一门学科,具有内在的规律性。因此,就业指导教师要围绕就业指导工作的特点、发展变化的规律和就业指导教育的内容、过程、途径、原则和方法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就业指导是一门专业,其科学化的要求,一方面是专业化的专家队伍;另一方面是科学的学科建设。其中专业化的专家队伍更为重要。如果没有相对稳定的专家队伍对就业指导进行系统研究,就会使其成为理论苍白、方法单一的生硬空洞的说教;同样,没有专家队伍作为支撑,学科建设也无法进行,而大多数兼职就业指导人员也就没有了理论和方法上的依据。建立专业化的指导队伍,一方面,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结合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大学生的特点和就业指导工作的实际,设立就业指导专业,培养就业指导或就业咨询的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进行人才培养和理论研究;另一方面,利用国内外的就业指导和职业教育的学术刊物,鼓励现有就业指导教师学习并撰写理论研究文章,交流体会,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理论和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出一套符合我国国情、适应当代大学生特点的就业指导理论。
(三)提高就业指导队伍的整体素质
要把高职院校就业指导队伍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一并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有针对性地制定提高就业指导队伍素质的建设规划,要像培养学术带头人那样重视就业指导队伍建设。学校要制定就业指导队伍的培养、教育和训练规划,合理安排他们的工作和进修。对就业指导教师要进行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人才测评、就业求职心理研究、计算机应用、毕业生就业与管理研究、劳动人事制度及相关的法规研究、人才市场营销及人才需要趋势研究、国外就业制度比较研究、职业咨询的理论等内容的培训。同时要鼓励就业指导教师深入了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基本操作程序、开展日常就业工作的基本要求、拓展和维护就业市场的基本途径,组织学生参观、学习、调研、了解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职业岗位特点、人才需求动态、人才素质要求,同时还要坚持通过讲授就业指导课、举办专题讲座、开展咨询答疑和参加编写教材、集体备课、观摩教学活动等,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在实践的磨炼中成才。
(四)加强有利于就业指导教师成长的制度保障
目前在我国毕业生就业工作方面具有权威性的证书是国家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通过内容较为完善、手段较为科学的国家职业指导资格师制度的培训和考核,能较好地提升就业指导教师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有助于他们更好地开展高职院校就业指导工作。因此,要逐步将就业工作岗位和职业资格挂钩,要求担任就业指导的教师既要有专门的职业指导资格证书,又要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双证书”上岗准入制度。同时,高职院校在补充新鲜血液时,要充分考虑到专业结构和知识水平,不能用考核行政工作人员的标准来选拔就业指导教师,而是要把具有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到就业指导队伍中来。教育行政部门应该规定,专职的就业指导教师可以按工作业绩和业务水平的高低评聘为专门高校教师就业指导系列的教授、副教授、讲师及助教等级别的职称。只有这样,就业指导教师才能成为学校中令人羡慕的职业,就业指导队伍才能吸收更多优秀的人才加入,就业指导教师才会因为受到尊重而会全身心地发展这个职业。
[参考文献]
[1]陈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科学化的思考与探索[J].教育与职业,2005(16):57-58.
[2]舒昌,张秀兰.高职高专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研究[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6,16(19):264.
[3]孙智芹.关于高职院校就业指导队伍建设浅析[J].中国大学生就业,2005(16):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