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以若干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分析了现有广告发布者虚假广告侵权责任机制在举证责任、审查义务、虚假广告认定标准、归责行为以及过错与责任关系等方面的严重缺陷,从前提条件、行为要件、主观要件、结果要件、因果关系、法律结果六方面构建了合理的虚假广告发布者侵权责任机制,对虚假广告的认定标准应做程序性的兜底条款,建议修改《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