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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义劳动价值论视野,家务劳动是社会必要劳动,是提供劳动力产品、创造经济价值的劳动。目前在我国,家务劳动的法律保护缺失,这对家庭的分工合作、社会的稳定和谐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建立完善的家务劳动保护法律制度,将家务劳动作为国家正式职业列入全国职业分类,政府部门应建立家务劳动的评估标准和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