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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际上来看,民事诉讼证人书面证言日益受到重视,各国和地区关于证人强制出庭的规定均出现了宽松化的发展趋势,且赋予了法官对是否采纳证人书面证言的裁量权。在我国,证人依法应当出庭作证和证人出庭率低的尴尬现状使得书面证言的价值凸现。基于平衡当事人实体利益和程序利益的需要,在特定情况下,允许证人不出庭作证而仅提供书面证言是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所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