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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日实施的《处方管理办法》第六章第四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点评制度。我院从2007年7月开始按新的《处方管理办法》对门诊处方进行质控。对处方实施动态管理,处方实行逐日审核制度,对不合格处方每月汇总并定期通报。通过处方质控,加强与各科医生的沟通与交流,加强宣传和学习,减少不合格处方,促进临床合理、安全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