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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人们普遍认为,欧盟的27个国家中存在三种主要的社会住房政策模式:“剩余”模式(residual model),主要存在于南欧及前东欧的共产主义国家,其主要特征是社会住房仅供给那些最贫穷的阶层。“一般”模式(generalist model),这一模式下,虽然受到一种或多种形式的收入和租金上额的限制,但社会住房将提供给更广大的社会群体,这种模式主要存在于德国、英国、法国和比利时。“普惠”模式(universal model),社会住房更多的以一种不带任何社会目标的“公共住房”的形式出现,其目的在于形成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