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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应该享有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这是社会公平的体现,是社会正义的内在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当然也不例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项目中存在的缺失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建立中的重大失误。从远景目标来看,国家应当建立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内的所有从业人员统一的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在一个时期之内,构建和完善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应当与现有的制度协调,并为将来的制度统一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