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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得过多过死”与“管得不够不力”,这两种经常听到、看似矛盾的说法,提醒我们认真思考治理规则和治理能力,而不能简单地拘泥于管多管少。现代治理区别于非现代治理,最重要的,是由社会物质文化条件和社会关系变化所决定的治理规则变了,公权者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的规则变了。从法治角度看,就是法律关系变了,权利义务(职权职责)关系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