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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下午,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了第一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国政法大学徐显明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春鹰研究员就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题讲解,并谈了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意见和建议。中共中央政治局诸同志认真听取了他们的讲解,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胡锦涛指出,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对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自觉守法等方面扎实推进,为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障,从法律上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胡锦涛在讲话中就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二是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三是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四是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
胡锦涛强调,各级党委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议程,统筹规划,加大投入,扎实推进,抓好落实。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工作的领导,在法制轨道上共同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不断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胡锦涛指出,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对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自觉守法等方面扎实推进,为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障,从法律上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胡锦涛在讲话中就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二是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三是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四是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
胡锦涛强调,各级党委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议程,统筹规划,加大投入,扎实推进,抓好落实。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工作的领导,在法制轨道上共同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不断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