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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师资队伍;管理机制;理顺;思考
〔中图分类号〕 G47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0463(2007)11(B)—0004—01
一、农村中小学师资队伍管理机制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校长的任用及管理,根据《义务教育法》和相关规定,除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和职业学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干部管理权限考察、任用外,其余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但目前校长的任用管理机制仍不完善,政府管理职能的错位现象依然存在。基础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实施后,政府对教育的管理职能应主要落实在教育法律法规、保障经费投入、校舍改造、教师补充等方面,校长的聘用管理应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但许多地方将校长的任用与行政单位的领导干部一样对待,实行组织、人事部门考察考核,党委、政府任命,使校长队伍由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难以实现。
依法对全县的教师进行配置、交流、培训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尽管多年来有些县在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方面,特别是教师队伍管理机制上花了很大力气、想了很多方法,但管理机制依然不顺,工作积极性也未得到全面激发。主要原因:一是教师的调配机制不尽合理。县、乡两级政府越位干预,将教师的调动拔高到常务会、党委会上研究,使教师学科的合理搭配、区域间的均衡配置难以切合实际。二是教师的补充机制不尽健全。目前有些县实行师范类中专生暂停分配、大专生缓一年分配,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分离的办法,挫伤了大中专等毕业生从教的积极性,使边远农村学校的教师得不到及时补充。有的县甚至还存在向教育系统分配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或不具备教师资格的大中专毕业生的现象,影响到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教师岗位管理仍不尽完善。相关部门在教师编制核定上不能从教育长远发展考虑,导致教师配备难、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难,这样既不利于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又不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
由于管理机制的不尽完善,使教育行政部门在两支队伍的管理上困难重重,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教育工作的长足发展。一是造成了教育行政部门有责无权、责权分离,工作只管事、不管人,使教育管理职能形成缺位,管理行为不能全面、有效地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直接影响到教育行政的公正力、执行力。二是造成了教育人力资源的低效利用。由于在用人上最了解实情的教育行政部门无权决策,而决策机关却不了解实情,所以很难做到知人善任、量才用人,往往都用人不当、监督无力、考察失衡,导致不能及时地将一些有管理才能的同志提拔到领导岗位、急需的学科教师和骨干教师调配到关键位置,一些作风不实、工作无实绩的校长和教学能力差、师德师风不正的教师也不能及时地予以调整和分流,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广大教师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是扰乱了正常的政治风气。一些校长和教师利用工作便利,想方设法托关系、找门道跑调动,工作中的事务不按程序请示办理,直接撇开教育行政部门越级汇报,破坏了正常的工作秩序。
二、理顺农村中小学师资队伍管理机制的几点建议
1.实行教育人事归口管理。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教育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全面落实校长和教师归口管理制度,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任用、交流职能。同时取消校长的行政级别,逐步研究建立与学校规模、办学水平和校长岗位津贴、奖惩、考核、晋级相挂钩的校长职级制管理办法,以提高校长的工资待遇和工作积极性。
2.完善教师岗位管理机制和补充机制。一要足额、及时按教育发展的实际落实教师编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聘任制度,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保障和落实应有的待遇。二要完善教师队伍补充机制,全面落实国家有关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坚持“严把入口、择优聘任”的原则,及时接收师范类毕业生,吸收部分优秀非师范类毕业生到基层学校任教,逐步充实教师队伍。
3.完善和落实教育人事制度。一要进一步抓好政策的修订和完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教育法律和有关教育人事管理的规定,结合教育人事管理的现状,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并出台相关规定,全面理顺管理机制,使各县、区在校长和教师管理上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做到科学、规范、合理、统一。二要加大教育执法检查力度。上级教育纪检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应定期到各县、区督促检查教育人事归口管理的情况,对县、乡党政组织自立规程、自定政策,及时纠正违反相关规定的做法,全面营造教育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
〔中图分类号〕 G47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0463(2007)11(B)—0004—01
一、农村中小学师资队伍管理机制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校长的任用及管理,根据《义务教育法》和相关规定,除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和职业学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干部管理权限考察、任用外,其余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但目前校长的任用管理机制仍不完善,政府管理职能的错位现象依然存在。基础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实施后,政府对教育的管理职能应主要落实在教育法律法规、保障经费投入、校舍改造、教师补充等方面,校长的聘用管理应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但许多地方将校长的任用与行政单位的领导干部一样对待,实行组织、人事部门考察考核,党委、政府任命,使校长队伍由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难以实现。
依法对全县的教师进行配置、交流、培训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尽管多年来有些县在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方面,特别是教师队伍管理机制上花了很大力气、想了很多方法,但管理机制依然不顺,工作积极性也未得到全面激发。主要原因:一是教师的调配机制不尽合理。县、乡两级政府越位干预,将教师的调动拔高到常务会、党委会上研究,使教师学科的合理搭配、区域间的均衡配置难以切合实际。二是教师的补充机制不尽健全。目前有些县实行师范类中专生暂停分配、大专生缓一年分配,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分离的办法,挫伤了大中专等毕业生从教的积极性,使边远农村学校的教师得不到及时补充。有的县甚至还存在向教育系统分配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或不具备教师资格的大中专毕业生的现象,影响到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教师岗位管理仍不尽完善。相关部门在教师编制核定上不能从教育长远发展考虑,导致教师配备难、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难,这样既不利于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又不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
由于管理机制的不尽完善,使教育行政部门在两支队伍的管理上困难重重,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教育工作的长足发展。一是造成了教育行政部门有责无权、责权分离,工作只管事、不管人,使教育管理职能形成缺位,管理行为不能全面、有效地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直接影响到教育行政的公正力、执行力。二是造成了教育人力资源的低效利用。由于在用人上最了解实情的教育行政部门无权决策,而决策机关却不了解实情,所以很难做到知人善任、量才用人,往往都用人不当、监督无力、考察失衡,导致不能及时地将一些有管理才能的同志提拔到领导岗位、急需的学科教师和骨干教师调配到关键位置,一些作风不实、工作无实绩的校长和教学能力差、师德师风不正的教师也不能及时地予以调整和分流,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广大教师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是扰乱了正常的政治风气。一些校长和教师利用工作便利,想方设法托关系、找门道跑调动,工作中的事务不按程序请示办理,直接撇开教育行政部门越级汇报,破坏了正常的工作秩序。
二、理顺农村中小学师资队伍管理机制的几点建议
1.实行教育人事归口管理。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教育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全面落实校长和教师归口管理制度,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任用、交流职能。同时取消校长的行政级别,逐步研究建立与学校规模、办学水平和校长岗位津贴、奖惩、考核、晋级相挂钩的校长职级制管理办法,以提高校长的工资待遇和工作积极性。
2.完善教师岗位管理机制和补充机制。一要足额、及时按教育发展的实际落实教师编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聘任制度,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保障和落实应有的待遇。二要完善教师队伍补充机制,全面落实国家有关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坚持“严把入口、择优聘任”的原则,及时接收师范类毕业生,吸收部分优秀非师范类毕业生到基层学校任教,逐步充实教师队伍。
3.完善和落实教育人事制度。一要进一步抓好政策的修订和完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教育法律和有关教育人事管理的规定,结合教育人事管理的现状,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并出台相关规定,全面理顺管理机制,使各县、区在校长和教师管理上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做到科学、规范、合理、统一。二要加大教育执法检查力度。上级教育纪检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应定期到各县、区督促检查教育人事归口管理的情况,对县、乡党政组织自立规程、自定政策,及时纠正违反相关规定的做法,全面营造教育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