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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掌握千阳县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发现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千阳县园艺站成立了果业专业合作社调研课题组,在各乡镇、农经站的配合下,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开展了一次全面的调查,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1 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概况
最近几年,千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新局面。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全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30个。成员9600户。其中,已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00多个。社员3000户、带动农户2万余户,2009年果业专业合作社已在工商部门登记2个,社员490户,带动农户5000余户。全县已有2家果业合作社拥有自己的商标,注册商标2个,绿色食品认证1个,无公害食品认证2个,产品产地认证5个,统一包装10个,制订标准化生产规程11个。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状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1 组建方式多元化
一是专业大户创办型。即由种养、加工大户牵头发起,以“合作组织 农户”为运行模式,其特点是依托种养、加工大户的管理经验及资金、技术、销售等优势进行带动。二是村集体组织牵头型。即由村集体组织发起,以“村集体组织 合作社 农户”为运行模式,其特点利用村党支部、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优势,围绕本村的传统主导产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三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即由企业(公司)牵头发起,以“公司 合作组织 基地”为运作模式,其特点是充分利用企业(公司)的优势,在连接基地和市场的服务环节上,发挥合作社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结成紧密的产加销一条龙、农工贸一体化的生产体系。四是部门牵头引办型。即由农业、林业、畜牧、供销等涉农部门牵头发起,以“部门、单位 合作组织 农户”为运行模式,在统一生产、统一品牌、统一营销、统一服务等方面作用较为明显。
1.2 区域分布产业化
从调查情况看,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当地已形成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开展专业性生产经营活动。如鸿福果业合作社、农旺果业合作社等都是围绕当地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组建起来的。其产业分布非常明显。这种区域产业化十分有利于促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发展,有利于农业区域布局优化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
1.3 合作空间日益开放
调查发现,近年来组建的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始打破农村区域、专业等的局限。形成跨县、跨行业的合作社,消除了地方分割和行业、部门垄断,实现了跨地区、跨行业的资源优化配置。如鸿福果业专业合作社,其社员分布于多个行政村,开展果树农资供应、技术培训和社员活动等等于一身,合作空间更加宽广,竞争力明显得到提升。
1.4 服务领域不断拓宽
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从事农业技术宣传、咨询和推广服务,也有部分合作社,不断拓展自身服务领域,形成了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一体化经营的生产经营体系。如千阳县鸿福果业专业合作社,形成了从品种供应、种植技术到加工、包装、销售的全程化经营格局,成为全市合作社的典范。
2 果业合作经济组织基本类型
果业合作经济组织基本类型主要有3种类型:
2.1 能人或大户牵头兴办
该种类型的合作社,千阳县就有20多家,其中果业方面有1~2家,是目前千阳县果业主要的合作形式,以种植业为主要的合作形式,产品以果品为主要的合作产品。例如,千阳县革碧镇屈家湾农旺果业专业合作社,从栽果建园、果园问套、以及间作物产品推销,使当地入社社员增收60多万元,据调查。加入该社的社员年人均收入较不入社的农户多2000元以上。
2.2 村集体牵头领办
该类型的合作社主要是在乡镇领导的支持下成立的,如柿沟乡纸坊沟村果品专业合作社和水沟镇干沟村果业专业合作社。该社在县级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为农户提供技术培训、购销信息、生产资料采购、果品销售多种服务,入社社员人均收入在5000元以上。
2.3 依托龙头企业创办
这类合作社千阳县以鸿福果业专业合作社最为典型。该合作社以红果公司为依托,使果农与企业成为更紧密的联合体,既发挥了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同时也为龙头企业提供更为可靠的原料来源,而且人社社员的利益也得到更为稳定的保障。
3 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成效
3.1 加快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农民专业合作社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以市场为导向,实现了农村资金、技术、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聚合分散的农村生产力,使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更加合理和优化:同时,合作社通过为农民进行购销服务、传递市场信息、指导农民种养品种的调整,有力地促进了专业生产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3.2 加快了果业标准化和产业化步伐
农民加入到专业合作社后,从品种的引进、生产、管理、包装和销售所有环节都要求统一进行,既促进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义极大地降低了单个农户所承担的生产成本和市场风险,另外,对一些符合地方特色、具有市场前景的产业,一小部分农户生产无法起到做大做强的效果,但农户组成合作社后,通过合作社的示范引导,有利于逐步形成名特优农产品的优势产业带和区域布局。
3.3 加快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进程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户是否顺利进入市场,直接影响着农民收入和农业再生的正常进行。作为一家一户的家庭经营,农产品很难打通市场销路,而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组织农户,能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能产生组织品牌效应,能在带领单家独户进入市场方面发挥着独特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它对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价格,规范成员行为,以小积大。以弱积强。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等方面,都发挥了强大的组织支撑效能。
3.4 促进了农民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统一生产、统一销售,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延长了产业链。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高了农民收入。据统计,2009年度,全县果业合作社经营实现盈利10万元,二次返利20多万元。平均每位社员返利500元。如千阳县鸿福果业专业合作社,有社员310人,种植优质水果92公顷。2009年成员生产水果800吨,合作社实现盈利18万元。二次返利10万元。
4 当前果业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果业专业合作社数量不断增加。质量逐步提高,形式趋于多样,组织功能明显。但从总体上看,目前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仍处于发展规范阶段, 在合作社的内部运行和外部发展环境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4.1 从合作社内部运行情况看,主要有3个方面的问题需要逐步解决
4.1.1 合作社服务能力较弱《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社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销、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但服务需要成本和知识能力,如组织社员培训、拓展经营领域、开展生产标准化、产品安全化、经营品牌化建设等,都需要经费、技术投入和组织领导能力的提高。而目前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着经营周转资金困难,公积金积累不多,公共服务资金短缺,很多合作社甚至连自己的办公场所都没有,基本都是靠租房或者挂靠在村部办公室开展日常活动。另外,合作社经营缺乏带头“能人”,大部分合作社都是由村干部兼任,合作社的发展好坏与村干部重视程度和该村干部在村民中威信密切相关,这种状况很难保证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4.1.2 合作社运作不够规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相比,千阳县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程度比较低,虽然大部分合作社制定了章程,但许多流于形式。不易于操作;科学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欠缺,日常经营决策往往由少数人说了算:合作社与成员的利益关系还不够紧密,大部分合作社的“二次返利”比例较小,有的甚至没有盈利。有些合作社产销衔接不够紧密,重盈利轻服务,重分配轻积累。这些都有待于逐一进行清理、规范和提升,有待进一步明确和巩固社员与合作社之间的合作关系,使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4.1.3 社员素质普遍偏低合作社作为一个市场主体。要在市场中参与竞争,必须要有高素质的人才进行运作和管理。合作社社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农村经济管理知识匮乏。市场开拓能力不强,缺乏长远的发展眼光,法律意识淡薄,难以适应合作社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4.2 从合作社外部发展环境看,也存在以下3个主要问题
4.2.1 认识不足,政府服务不到位在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调查中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第一,重视程度不够。目前。合作社的发展在带动农民致富、促进农村、农业发展和为地方增税方面还没有起到明显的作用,这导致少数地方政府或部门对合作社不够重视,部分地方合作社的发展不平衡、运行不规范:没有把合作社的发展摆在应有的位置。只讲形式。不求质量;只做表面文章,不求实质效果;或只管建立,不管发展,宣传、指导、扶持和服务力度不够。第二,基层领导和有关部门在发展合作社的重要性的认识上的存在偏差,离上级要求的“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业务主管部门主抓,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尚有较大差距。在合作社的规范发展过程中,涉及到工商、税务、质检、交通、商务、银行、农业等部门,但目前在扶持合作社健康规范发展中,个别地方部门存在各自为政现象,没有形成工作合力。第三,参加合作社后,销售收入要交税,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发展合作社的积极性。
4.2.2 基层业务指导力量非常薄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市场经济行为,具有较强的政策性、知识性和业务性,必须要有一支高素质的业务工作队伍。经过深入细致的宣传动员、业务指导工作才能扶持起来。然而,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的指导部门——农经管理部门在县乡的配置相当弱,全县乡镇平均拥有农经管理员仅为0.8个人,全县有11个乡镇没有一名农经管理员。且普遍存在年纪偏大、学历不高、学非所长、培训不够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4.2.3 部门扶持力度不大一是财政支持少。在2003年前,省市对合作社的发展没有专门的资金支持,只有在各项支农资金里挤出一小部分来支持合作社发展。从2004年至今,随着合作社不断发展和壮大,中央到地方对合作社有了专门的资金扶持,据统计,2004—2010年。千阳县争取到中央、省、市财政投入合作社发展的资金近50万元,但作为财政相对更为薄弱的县乡村根本无法拿出足够的资金来支持合作社,因此,财政支持对于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并没能起到明显的作用。二是金融扶持难以落实。金融支持在合作社中起着巨大的作用,也是合作社发展最为需要的支持。《合作法》虽然规定了要加强对合作社进行金融贷款扶持,但由于没有具体的操作细则,加上合作社经营具有“低收入、低保障和高风险”的特点,绝大多数银行都不愿意接合作社的业务,合作社要贷款,只能以理事长或带头人个人的名义得到小额抵押贷款,且利率高、期限短,对贷款的个人来说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在我们调查的合作社中,还没有一家合作社以合作社组织的名义从银行里贷出一分钱,这种状况严重挫伤了合作社发展的积极性。
5 对千阳县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
5.1 加强政府服务职能
由于人们对于农民合作社的重要性认识还存在很多偏差,甚至存在着认识的误区,这些认识的不足严重影响了农村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因此,要加强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通过学习宣传,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对新型合作的理念和依法办社的意识,增强广大干部依法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合作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合作社的沟通,除组织参与授课培训外,对合作社的规章制度、财务制度、税收知识、质量安全知识、项目扶持、发展规划等内容还要专门聘请专家进行专业培训,真正为合作社的发展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5.2 努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在支农资金中的比重,财政部门在财力上要重点倾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充分发挥整合支农资金作用,考虑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标准化示范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农业科技入户项目、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项目等各类财政支农项目和扶贫项目,委托有条件的合作社实施。
5.3 切实落实扶持措施
要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观念,大力扶持,搞好服务,营造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税收优惠,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支持,鼓励有关金融机构要尽快制定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门信用评估体系:政府应专门设立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担保基金,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解决资金难题。
5.4 加强对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引导
一要建立指导员制度。组建以果业等涉农部门科技人员和干部为主的合作社指导员队伍,建立指导员联系合作社制度,做好合作社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优秀指导员给予奖励。二要建立合作社管理人员培训制度。采取合作社主管部门和高校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每年举办几期合作社管理人员培训班,争取所有合作社的管理人员轮训一次。三要引进专业对口人才。面向高校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加入到合作社发展中,引进农村经济管理、网络宣传营销、农业专业等方面知识,提高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四要健全相关领导组织机构。充分发挥各地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领导小组的职责作用,加强领导力度。主要做好五方面工作:做好研究和协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工作:督查国家有关促进和扶持合作社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贯彻执行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有关扶持合作社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积极研究合作社发展资金的扶持补助方案:切实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社的合法权益,不得向其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集资等。
1 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概况
最近几年,千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新局面。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全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30个。成员9600户。其中,已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00多个。社员3000户、带动农户2万余户,2009年果业专业合作社已在工商部门登记2个,社员490户,带动农户5000余户。全县已有2家果业合作社拥有自己的商标,注册商标2个,绿色食品认证1个,无公害食品认证2个,产品产地认证5个,统一包装10个,制订标准化生产规程11个。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状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1 组建方式多元化
一是专业大户创办型。即由种养、加工大户牵头发起,以“合作组织 农户”为运行模式,其特点是依托种养、加工大户的管理经验及资金、技术、销售等优势进行带动。二是村集体组织牵头型。即由村集体组织发起,以“村集体组织 合作社 农户”为运行模式,其特点利用村党支部、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优势,围绕本村的传统主导产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三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即由企业(公司)牵头发起,以“公司 合作组织 基地”为运作模式,其特点是充分利用企业(公司)的优势,在连接基地和市场的服务环节上,发挥合作社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结成紧密的产加销一条龙、农工贸一体化的生产体系。四是部门牵头引办型。即由农业、林业、畜牧、供销等涉农部门牵头发起,以“部门、单位 合作组织 农户”为运行模式,在统一生产、统一品牌、统一营销、统一服务等方面作用较为明显。
1.2 区域分布产业化
从调查情况看,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当地已形成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开展专业性生产经营活动。如鸿福果业合作社、农旺果业合作社等都是围绕当地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组建起来的。其产业分布非常明显。这种区域产业化十分有利于促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发展,有利于农业区域布局优化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
1.3 合作空间日益开放
调查发现,近年来组建的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始打破农村区域、专业等的局限。形成跨县、跨行业的合作社,消除了地方分割和行业、部门垄断,实现了跨地区、跨行业的资源优化配置。如鸿福果业专业合作社,其社员分布于多个行政村,开展果树农资供应、技术培训和社员活动等等于一身,合作空间更加宽广,竞争力明显得到提升。
1.4 服务领域不断拓宽
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从事农业技术宣传、咨询和推广服务,也有部分合作社,不断拓展自身服务领域,形成了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一体化经营的生产经营体系。如千阳县鸿福果业专业合作社,形成了从品种供应、种植技术到加工、包装、销售的全程化经营格局,成为全市合作社的典范。
2 果业合作经济组织基本类型
果业合作经济组织基本类型主要有3种类型:
2.1 能人或大户牵头兴办
该种类型的合作社,千阳县就有20多家,其中果业方面有1~2家,是目前千阳县果业主要的合作形式,以种植业为主要的合作形式,产品以果品为主要的合作产品。例如,千阳县革碧镇屈家湾农旺果业专业合作社,从栽果建园、果园问套、以及间作物产品推销,使当地入社社员增收60多万元,据调查。加入该社的社员年人均收入较不入社的农户多2000元以上。
2.2 村集体牵头领办
该类型的合作社主要是在乡镇领导的支持下成立的,如柿沟乡纸坊沟村果品专业合作社和水沟镇干沟村果业专业合作社。该社在县级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为农户提供技术培训、购销信息、生产资料采购、果品销售多种服务,入社社员人均收入在5000元以上。
2.3 依托龙头企业创办
这类合作社千阳县以鸿福果业专业合作社最为典型。该合作社以红果公司为依托,使果农与企业成为更紧密的联合体,既发挥了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同时也为龙头企业提供更为可靠的原料来源,而且人社社员的利益也得到更为稳定的保障。
3 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成效
3.1 加快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农民专业合作社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以市场为导向,实现了农村资金、技术、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聚合分散的农村生产力,使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更加合理和优化:同时,合作社通过为农民进行购销服务、传递市场信息、指导农民种养品种的调整,有力地促进了专业生产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3.2 加快了果业标准化和产业化步伐
农民加入到专业合作社后,从品种的引进、生产、管理、包装和销售所有环节都要求统一进行,既促进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义极大地降低了单个农户所承担的生产成本和市场风险,另外,对一些符合地方特色、具有市场前景的产业,一小部分农户生产无法起到做大做强的效果,但农户组成合作社后,通过合作社的示范引导,有利于逐步形成名特优农产品的优势产业带和区域布局。
3.3 加快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进程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户是否顺利进入市场,直接影响着农民收入和农业再生的正常进行。作为一家一户的家庭经营,农产品很难打通市场销路,而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组织农户,能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能产生组织品牌效应,能在带领单家独户进入市场方面发挥着独特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它对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价格,规范成员行为,以小积大。以弱积强。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等方面,都发挥了强大的组织支撑效能。
3.4 促进了农民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统一生产、统一销售,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延长了产业链。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高了农民收入。据统计,2009年度,全县果业合作社经营实现盈利10万元,二次返利20多万元。平均每位社员返利500元。如千阳县鸿福果业专业合作社,有社员310人,种植优质水果92公顷。2009年成员生产水果800吨,合作社实现盈利18万元。二次返利10万元。
4 当前果业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果业专业合作社数量不断增加。质量逐步提高,形式趋于多样,组织功能明显。但从总体上看,目前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仍处于发展规范阶段, 在合作社的内部运行和外部发展环境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4.1 从合作社内部运行情况看,主要有3个方面的问题需要逐步解决
4.1.1 合作社服务能力较弱《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社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销、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但服务需要成本和知识能力,如组织社员培训、拓展经营领域、开展生产标准化、产品安全化、经营品牌化建设等,都需要经费、技术投入和组织领导能力的提高。而目前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着经营周转资金困难,公积金积累不多,公共服务资金短缺,很多合作社甚至连自己的办公场所都没有,基本都是靠租房或者挂靠在村部办公室开展日常活动。另外,合作社经营缺乏带头“能人”,大部分合作社都是由村干部兼任,合作社的发展好坏与村干部重视程度和该村干部在村民中威信密切相关,这种状况很难保证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4.1.2 合作社运作不够规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相比,千阳县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程度比较低,虽然大部分合作社制定了章程,但许多流于形式。不易于操作;科学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欠缺,日常经营决策往往由少数人说了算:合作社与成员的利益关系还不够紧密,大部分合作社的“二次返利”比例较小,有的甚至没有盈利。有些合作社产销衔接不够紧密,重盈利轻服务,重分配轻积累。这些都有待于逐一进行清理、规范和提升,有待进一步明确和巩固社员与合作社之间的合作关系,使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4.1.3 社员素质普遍偏低合作社作为一个市场主体。要在市场中参与竞争,必须要有高素质的人才进行运作和管理。合作社社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农村经济管理知识匮乏。市场开拓能力不强,缺乏长远的发展眼光,法律意识淡薄,难以适应合作社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4.2 从合作社外部发展环境看,也存在以下3个主要问题
4.2.1 认识不足,政府服务不到位在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调查中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第一,重视程度不够。目前。合作社的发展在带动农民致富、促进农村、农业发展和为地方增税方面还没有起到明显的作用,这导致少数地方政府或部门对合作社不够重视,部分地方合作社的发展不平衡、运行不规范:没有把合作社的发展摆在应有的位置。只讲形式。不求质量;只做表面文章,不求实质效果;或只管建立,不管发展,宣传、指导、扶持和服务力度不够。第二,基层领导和有关部门在发展合作社的重要性的认识上的存在偏差,离上级要求的“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业务主管部门主抓,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尚有较大差距。在合作社的规范发展过程中,涉及到工商、税务、质检、交通、商务、银行、农业等部门,但目前在扶持合作社健康规范发展中,个别地方部门存在各自为政现象,没有形成工作合力。第三,参加合作社后,销售收入要交税,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发展合作社的积极性。
4.2.2 基层业务指导力量非常薄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市场经济行为,具有较强的政策性、知识性和业务性,必须要有一支高素质的业务工作队伍。经过深入细致的宣传动员、业务指导工作才能扶持起来。然而,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的指导部门——农经管理部门在县乡的配置相当弱,全县乡镇平均拥有农经管理员仅为0.8个人,全县有11个乡镇没有一名农经管理员。且普遍存在年纪偏大、学历不高、学非所长、培训不够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4.2.3 部门扶持力度不大一是财政支持少。在2003年前,省市对合作社的发展没有专门的资金支持,只有在各项支农资金里挤出一小部分来支持合作社发展。从2004年至今,随着合作社不断发展和壮大,中央到地方对合作社有了专门的资金扶持,据统计,2004—2010年。千阳县争取到中央、省、市财政投入合作社发展的资金近50万元,但作为财政相对更为薄弱的县乡村根本无法拿出足够的资金来支持合作社,因此,财政支持对于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并没能起到明显的作用。二是金融扶持难以落实。金融支持在合作社中起着巨大的作用,也是合作社发展最为需要的支持。《合作法》虽然规定了要加强对合作社进行金融贷款扶持,但由于没有具体的操作细则,加上合作社经营具有“低收入、低保障和高风险”的特点,绝大多数银行都不愿意接合作社的业务,合作社要贷款,只能以理事长或带头人个人的名义得到小额抵押贷款,且利率高、期限短,对贷款的个人来说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在我们调查的合作社中,还没有一家合作社以合作社组织的名义从银行里贷出一分钱,这种状况严重挫伤了合作社发展的积极性。
5 对千阳县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
5.1 加强政府服务职能
由于人们对于农民合作社的重要性认识还存在很多偏差,甚至存在着认识的误区,这些认识的不足严重影响了农村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因此,要加强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通过学习宣传,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对新型合作的理念和依法办社的意识,增强广大干部依法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合作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合作社的沟通,除组织参与授课培训外,对合作社的规章制度、财务制度、税收知识、质量安全知识、项目扶持、发展规划等内容还要专门聘请专家进行专业培训,真正为合作社的发展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5.2 努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在支农资金中的比重,财政部门在财力上要重点倾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充分发挥整合支农资金作用,考虑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标准化示范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农业科技入户项目、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项目等各类财政支农项目和扶贫项目,委托有条件的合作社实施。
5.3 切实落实扶持措施
要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观念,大力扶持,搞好服务,营造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税收优惠,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支持,鼓励有关金融机构要尽快制定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门信用评估体系:政府应专门设立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担保基金,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解决资金难题。
5.4 加强对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引导
一要建立指导员制度。组建以果业等涉农部门科技人员和干部为主的合作社指导员队伍,建立指导员联系合作社制度,做好合作社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优秀指导员给予奖励。二要建立合作社管理人员培训制度。采取合作社主管部门和高校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每年举办几期合作社管理人员培训班,争取所有合作社的管理人员轮训一次。三要引进专业对口人才。面向高校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加入到合作社发展中,引进农村经济管理、网络宣传营销、农业专业等方面知识,提高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四要健全相关领导组织机构。充分发挥各地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领导小组的职责作用,加强领导力度。主要做好五方面工作:做好研究和协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工作:督查国家有关促进和扶持合作社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贯彻执行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有关扶持合作社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积极研究合作社发展资金的扶持补助方案:切实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社的合法权益,不得向其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集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