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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安市前锋区森林公安分局对一违法占用林地修建公路案件调查终结,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了行政处罚。违法行为人唐某未经批准,擅自在该区广兴镇六堡村4、5组租用土地修建砂石码头及运输公路,占用退耕还林地45亩,毁坏了沿线栽植的麻竹及柏树等树木,该局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对其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作出了限期恢复原貌、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