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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三十年,成就、挫折、希望、遗憾都难以置信地交织在这一短暂的历史中。当依法治国进入新的阶段,关切点从立法的"量"转移到立法的"质",我们不得不回头审视现有的法律规范,尤其是在社会中占据重要地位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它们数量庞大、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但也确实存在着许多问题。因此,对“依法治法”的探讨不得不归因于对依法治国发展阶段的敏锐观察和深刻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