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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上课插嘴、睡觉、喝水、上厕所、随自己的心意选择同桌……这些被传统课堂定义为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如今,在上海市虹口区幸福四平实验小学却被扶正,“翻身”成了学生的课堂权益。
笔者并不反对学校维护学生的“课堂权益”,但维权也应有个限度,不能矫枉过正,更不能把维护一部分人的权益建立在侵害另一部分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之上。
允许学生“上课喝水”“上厕所”和“选择同桌”体现了学校的宽容和自信,也是一种教育理念的进步,值得提倡。但允许学生“上课睡觉”“插嘴”的做法则明显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毕竟,教室是一个学习的公众场所,每一个学生在享有课堂权益的同时,也有维护他人利益的义务。
首先,教师的权益应该受到保护,他们的辛勤劳动理应受到学生的尊重和珍惜。不难想像,教师为了讲好一节课,往往要花费大量的心血和时间,如果他正讲课的时候,突然被“插话”或“呼噜声”打断,导致上课为“插嘴”和“睡觉”让路,难免会导致其教学热情减退,进而影响到教学效果,而最终受害的还是学生。
其次,大多数学生的正常听课权利不容侵害。学生缴纳了学费,就在某种程度上与学校达成了一种协议,他们有权享受正常的受教育权利。显然,想“上课睡觉”和“插嘴”的学生毕竟只是少数,学校为了极少数学生的利益而无视大多数学生利益的做法显然有失偏颇。
最后,对于“上课睡觉”的学生而言,他们耽误的课程何时才能补上?他们自身接受教育的权利该如何保护呢?这些问题也不能不引起重视。
众所周知,对于小学生而言,他们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很差,纪律观念也不强,在此情况下,学校教育的合理引导就显得格外重要。即便是为学生利益着想的“课堂维权”也应该征求广泛的意见。毕竟,任何一项制度的出台都应切实顾及公平与公正,作为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制度就更应该慎之又慎。
笔者并不反对学校维护学生的“课堂权益”,但维权也应有个限度,不能矫枉过正,更不能把维护一部分人的权益建立在侵害另一部分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之上。
允许学生“上课喝水”“上厕所”和“选择同桌”体现了学校的宽容和自信,也是一种教育理念的进步,值得提倡。但允许学生“上课睡觉”“插嘴”的做法则明显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毕竟,教室是一个学习的公众场所,每一个学生在享有课堂权益的同时,也有维护他人利益的义务。
首先,教师的权益应该受到保护,他们的辛勤劳动理应受到学生的尊重和珍惜。不难想像,教师为了讲好一节课,往往要花费大量的心血和时间,如果他正讲课的时候,突然被“插话”或“呼噜声”打断,导致上课为“插嘴”和“睡觉”让路,难免会导致其教学热情减退,进而影响到教学效果,而最终受害的还是学生。
其次,大多数学生的正常听课权利不容侵害。学生缴纳了学费,就在某种程度上与学校达成了一种协议,他们有权享受正常的受教育权利。显然,想“上课睡觉”和“插嘴”的学生毕竟只是少数,学校为了极少数学生的利益而无视大多数学生利益的做法显然有失偏颇。
最后,对于“上课睡觉”的学生而言,他们耽误的课程何时才能补上?他们自身接受教育的权利该如何保护呢?这些问题也不能不引起重视。
众所周知,对于小学生而言,他们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很差,纪律观念也不强,在此情况下,学校教育的合理引导就显得格外重要。即便是为学生利益着想的“课堂维权”也应该征求广泛的意见。毕竟,任何一项制度的出台都应切实顾及公平与公正,作为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制度就更应该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