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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能否作为民法主体,一直以来就有争议。要说明这一问题,首先应该对论证的前提进行说明,也就是说,必须首先回答法律主体的内涵。通过对这一术语的分析,认为:法律从伦理和功能的角度对“事物”能否成为主体进行了拟制。而合伙正是功能意义上的主体,换言之,合伙能否成为法律主体,主要是根据现实需要而进行立法政策选择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