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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是户。户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处在不断变动过程中。户的变动可以分为不同类型。宅基地的使用奉行"一户一宅"原则。不同类型的户的变动可能会对"一户一宅"原则产生不同的挑战。这些挑战会产生一系列消极影响。尽管不同挑战的表现形式各有差异,但挑战的根源在于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有效的宅基地流转机制。在"相对变动的户"与"相对静止的宅"并存的情况下,"一户一宅"原则受到挑战是不可避免的。同时,宅基地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