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总体部署,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作出了安排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是盐池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用权、依法办事,重在付诸实践、知行合一,切实把法治精神体现到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成果体现在建设富裕盐池、民生盐池、和谐盐池、美丽盐池的实际成效上来。
一、依法治县是建设“四个盐池”的现实需要
盐池县是革命老区,也是国家级贫困县,地处陕、甘、宁、内蒙古交界地带,享有“中国滩羊之乡”“中国甘草之乡”“中国长城博物馆”等美誉,发展条件得天独厚。近两年来,县委政府按照“1234”的工作思路,坚持以深化改革、加快转型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突出做好工业、生态、特色“三篇文章”,全力打好“十二场硬仗”,加快建设“四个盐池”,推动全县经济实力跃居山区各县前列。但是,盐池的发展瓶颈不仅是受经济总量小、底子薄、发展不平衡等因素的制约,更突出表现在法治环境不够优化,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群众法制观念淡薄等软环境方面。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着力优化发展环境,为建设“四个盐池”提供法治保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依法治县是优化法治环境、建设富裕盐池的需要。建设富裕盐池是强县富民之本。加快富裕盐池建设,需要大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积极建设一批大项目、好项目,推动主导产业扩规模、重点项目提速度、发展质量上水平,不断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法治环境是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用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作决策、谋发展、干工作,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促进经济效果、社会效果与法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2.依法治縣是加强法治保障、建设民生盐池的需要。建设民生盐池是县委政府贯彻执政为民理念的本质要求。加大民生盐池建设,必须坚持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实施县城棚户区改造、“美丽乡村”建设、医疗综合改革和大病医疗保险等民生项目,不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持续改善群众生活条件。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可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与改善民生有关的法律规章和机制制度,为民生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3.依法治县是依靠法律手段、建设和谐盐池的需要。建设和谐盐池是维护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环境保障。加强和谐盐池建设,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入推进平安盐池建设,严厉打击犯罪活动,扎实开展信访矛盾化解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丰富和完善各种法律手段,为惩治违法犯罪形成高压态势,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根本保证,大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4.依法治县是注入法治力量、建设美丽盐池的需要。建设美丽盐池是坚持环境美与人的心灵美的内在要求,最能体现盐池发展质的变化。加强美丽盐池建设,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加大环境保护法、林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力度,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园林县城等创建成果,健全奖励和帮扶见义勇为等先进典型的有效机制,用强大的法治力量和严格的法律制度,既保护好生态环境之美,也塑造好人的心灵之美,让老区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人更美。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县,为建设“四个盐池”保驾护航
近几年来,盐池县不断完善机制,创新载体,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平安盐池创建,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犯罪活动,推行县领导大接访,集中化解信访积案,“法官村官双助理”联动机制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县检察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这些成绩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奠定了良好基础。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为建设“四个盐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要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要求,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县级政府依法行政体制。一要实行责权法定。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按照法律权限,杜绝县级行政机关法外滥用权力。逐步推行权力运行责任清单制,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懒政怠政、失职渎职行为。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制度,推动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建设。二要完善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以县政府法制办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开门决策,凡涉及民生的重大决策事项,实行听取意见制度和听证制度。三要规范执法行为。要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考核制、责任追究制,明确县级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抓好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四要健全监督机制。发挥县一级的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完善县级政府内部监督,推进政务公开,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2.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支持司法改革,按照区市有关部署,完善县级司法管理体制,规范司法行为,努力让全县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要保障司法公正。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县(科)级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记录、报告、通报、追责制度,建立县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诉讼情况报告和通报制度。二要优化职权配置。健全公检法司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工作。三要推进严格司法。完善刑事诉讼活动的“制度链”和“责任链”,加快县委政法网信息共享应用平台建设,加强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邀请专家和专业人才辅助办案咨询。四要保障群众权益。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快法检两院标准化服务型窗口建设,推行简易审理制度。推进行政机关涉诉执行案件向县委、政府通报督促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预防冤假错案。五要监督司法活动。对司法公开事项和不公开事项,实行“双清单”制度。保障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健全司法人员执法档案,并将其纳入年度考核、任职考察中,加强对司法人员管理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3.推进社会依法治理。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构建县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不断提高全县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一要深化多种治理。要完善村(居)民自治,动员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推行网格化管理,建设互联互通的“智慧盐池”信息平台。建立县乡村(社区)三级立体化防控平台,加强群防群治,深化“平安盐池”创建。深化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健全县级网管机构,配强网管力量,加大资金投入,提高网络舆情监测研判能力,及时处置负面舆情,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传播网上正能量。二要化解矛盾纠纷。加大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力度,落实县乡村三级排查制度,推行电视问政、网络问政和“两代表一委员”“法官村官双助理”等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体系,加强仲裁工作,依法保障群众民生权利。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上访,结合盐池实际制定涉法涉诉分离实施意见,把信访纳入法制化轨道。三要规范法律服务。围绕民生领域,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法律服务体系,对弱势人群提供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加强法律服务接受者权益保护制度和司法鉴定机构建设,推广法律援助“一卡通”服务,畅通无障碍维权绿色通道。四要健全征信体系。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及信用体系建设,以健全政府服务、金融、纳税、合同履约、生效裁判执行为重点,逐步建成覆盖全县各领域的征信体系。开展诚信企业、守法公民评选活动,加大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落实力度,营造全社会诚信氛围。五要加强民族宗教管理。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有关规定,依法保护全县广大信教群众宗教信仰自由,引导他们开展正常宗教活动。加强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开展少数民族法律维权服务,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化、法治化,依法打击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破坏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加强统筹协调,构建依法治县工作大格局
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必须坚持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结合、队伍建设与法制宣传并进,把法治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压舱石”,将其放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统筹谋划、协调推进,贯穿到“四个盐池”建设的全过程。
1.健全党委领导体制。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加快建设法治盐池的根本保证。一要发挥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加强对依法治县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县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作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发挥县委政法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作用,建立政法机关重大决策请示报告制度。支持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发挥职能作用。二要完善党内法规。健全党内规章制度制定、备案、清理、解释、评估机制,注重同法律法规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县委主体责任和县纪委监督责任,依纪依法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三要精心组织实施。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县级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效能目标考核内容。加大检查督办和情况通报力度,及时总结推广依法治县的成功经验。
2.夯实法治队伍。高素质的法治队伍是推进依法治县的核心力量。一要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建立完善全县政法干警执法实绩档案,突出政治标准和业务素质,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实行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培训考试制度,提高执法水平。实行“谁主管谁普法、誰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联动机制。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二要壮大法律服务队伍。尝试建立选拔律师、法学学者等专业法律人才担任法官、检察官的机制,探索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逐步设立公职律师。建立人民调解员服务激励机制,组织开展普法志愿者服务活动。三要创新人才培育机制。加大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法治工作者和行政执法人员力度,加强农村普法队伍建设,注重从大学生村官、农村“法律明白人”中培养“乡土”法律人才。
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设法治社会必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全民守法。一要开展全民普法教育。以党委中心组为平台,完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建立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和述职述廉述法等制度,把法治理念融入“四个盐池”建设实践。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将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及任期内依法行政情况纳入效能考核,以案例警示教育和道德教育为重点,广泛组织普法宣传教育。开展法治县、法治乡镇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进“六五”普法,引导全县干部群众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二要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健全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宣传部、司法局负责全县普法工作的规划制定实施、协调指导和检查考核。宣传遵纪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的先进典型,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组建普法宣讲团,中小学校全部配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实现公民法治的常态化。三要建设法治文化。借助新闻媒体、互联网、农村广播“村村响”工程、公益广告牌等媒介,推进普法宣传教育。结合大县城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强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板报等阵地建设,培育具有盐池特色的法治文化。
(作者系盐池县委书记)
责任编辑:李海波
一、依法治县是建设“四个盐池”的现实需要
盐池县是革命老区,也是国家级贫困县,地处陕、甘、宁、内蒙古交界地带,享有“中国滩羊之乡”“中国甘草之乡”“中国长城博物馆”等美誉,发展条件得天独厚。近两年来,县委政府按照“1234”的工作思路,坚持以深化改革、加快转型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突出做好工业、生态、特色“三篇文章”,全力打好“十二场硬仗”,加快建设“四个盐池”,推动全县经济实力跃居山区各县前列。但是,盐池的发展瓶颈不仅是受经济总量小、底子薄、发展不平衡等因素的制约,更突出表现在法治环境不够优化,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群众法制观念淡薄等软环境方面。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着力优化发展环境,为建设“四个盐池”提供法治保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依法治县是优化法治环境、建设富裕盐池的需要。建设富裕盐池是强县富民之本。加快富裕盐池建设,需要大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积极建设一批大项目、好项目,推动主导产业扩规模、重点项目提速度、发展质量上水平,不断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法治环境是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用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作决策、谋发展、干工作,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促进经济效果、社会效果与法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2.依法治縣是加强法治保障、建设民生盐池的需要。建设民生盐池是县委政府贯彻执政为民理念的本质要求。加大民生盐池建设,必须坚持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实施县城棚户区改造、“美丽乡村”建设、医疗综合改革和大病医疗保险等民生项目,不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持续改善群众生活条件。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可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与改善民生有关的法律规章和机制制度,为民生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3.依法治县是依靠法律手段、建设和谐盐池的需要。建设和谐盐池是维护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环境保障。加强和谐盐池建设,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入推进平安盐池建设,严厉打击犯罪活动,扎实开展信访矛盾化解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丰富和完善各种法律手段,为惩治违法犯罪形成高压态势,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根本保证,大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4.依法治县是注入法治力量、建设美丽盐池的需要。建设美丽盐池是坚持环境美与人的心灵美的内在要求,最能体现盐池发展质的变化。加强美丽盐池建设,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加大环境保护法、林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力度,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园林县城等创建成果,健全奖励和帮扶见义勇为等先进典型的有效机制,用强大的法治力量和严格的法律制度,既保护好生态环境之美,也塑造好人的心灵之美,让老区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人更美。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县,为建设“四个盐池”保驾护航
近几年来,盐池县不断完善机制,创新载体,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平安盐池创建,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犯罪活动,推行县领导大接访,集中化解信访积案,“法官村官双助理”联动机制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县检察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这些成绩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奠定了良好基础。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为建设“四个盐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要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要求,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县级政府依法行政体制。一要实行责权法定。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按照法律权限,杜绝县级行政机关法外滥用权力。逐步推行权力运行责任清单制,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懒政怠政、失职渎职行为。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制度,推动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建设。二要完善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以县政府法制办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开门决策,凡涉及民生的重大决策事项,实行听取意见制度和听证制度。三要规范执法行为。要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考核制、责任追究制,明确县级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抓好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四要健全监督机制。发挥县一级的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完善县级政府内部监督,推进政务公开,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2.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支持司法改革,按照区市有关部署,完善县级司法管理体制,规范司法行为,努力让全县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要保障司法公正。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县(科)级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记录、报告、通报、追责制度,建立县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诉讼情况报告和通报制度。二要优化职权配置。健全公检法司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工作。三要推进严格司法。完善刑事诉讼活动的“制度链”和“责任链”,加快县委政法网信息共享应用平台建设,加强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邀请专家和专业人才辅助办案咨询。四要保障群众权益。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快法检两院标准化服务型窗口建设,推行简易审理制度。推进行政机关涉诉执行案件向县委、政府通报督促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预防冤假错案。五要监督司法活动。对司法公开事项和不公开事项,实行“双清单”制度。保障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健全司法人员执法档案,并将其纳入年度考核、任职考察中,加强对司法人员管理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3.推进社会依法治理。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构建县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不断提高全县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一要深化多种治理。要完善村(居)民自治,动员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推行网格化管理,建设互联互通的“智慧盐池”信息平台。建立县乡村(社区)三级立体化防控平台,加强群防群治,深化“平安盐池”创建。深化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健全县级网管机构,配强网管力量,加大资金投入,提高网络舆情监测研判能力,及时处置负面舆情,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传播网上正能量。二要化解矛盾纠纷。加大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力度,落实县乡村三级排查制度,推行电视问政、网络问政和“两代表一委员”“法官村官双助理”等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体系,加强仲裁工作,依法保障群众民生权利。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上访,结合盐池实际制定涉法涉诉分离实施意见,把信访纳入法制化轨道。三要规范法律服务。围绕民生领域,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法律服务体系,对弱势人群提供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加强法律服务接受者权益保护制度和司法鉴定机构建设,推广法律援助“一卡通”服务,畅通无障碍维权绿色通道。四要健全征信体系。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及信用体系建设,以健全政府服务、金融、纳税、合同履约、生效裁判执行为重点,逐步建成覆盖全县各领域的征信体系。开展诚信企业、守法公民评选活动,加大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落实力度,营造全社会诚信氛围。五要加强民族宗教管理。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有关规定,依法保护全县广大信教群众宗教信仰自由,引导他们开展正常宗教活动。加强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开展少数民族法律维权服务,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化、法治化,依法打击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破坏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加强统筹协调,构建依法治县工作大格局
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必须坚持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结合、队伍建设与法制宣传并进,把法治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压舱石”,将其放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统筹谋划、协调推进,贯穿到“四个盐池”建设的全过程。
1.健全党委领导体制。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加快建设法治盐池的根本保证。一要发挥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加强对依法治县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县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作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发挥县委政法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作用,建立政法机关重大决策请示报告制度。支持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发挥职能作用。二要完善党内法规。健全党内规章制度制定、备案、清理、解释、评估机制,注重同法律法规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县委主体责任和县纪委监督责任,依纪依法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三要精心组织实施。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县级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效能目标考核内容。加大检查督办和情况通报力度,及时总结推广依法治县的成功经验。
2.夯实法治队伍。高素质的法治队伍是推进依法治县的核心力量。一要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建立完善全县政法干警执法实绩档案,突出政治标准和业务素质,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实行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培训考试制度,提高执法水平。实行“谁主管谁普法、誰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联动机制。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二要壮大法律服务队伍。尝试建立选拔律师、法学学者等专业法律人才担任法官、检察官的机制,探索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逐步设立公职律师。建立人民调解员服务激励机制,组织开展普法志愿者服务活动。三要创新人才培育机制。加大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法治工作者和行政执法人员力度,加强农村普法队伍建设,注重从大学生村官、农村“法律明白人”中培养“乡土”法律人才。
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设法治社会必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全民守法。一要开展全民普法教育。以党委中心组为平台,完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建立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和述职述廉述法等制度,把法治理念融入“四个盐池”建设实践。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将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及任期内依法行政情况纳入效能考核,以案例警示教育和道德教育为重点,广泛组织普法宣传教育。开展法治县、法治乡镇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进“六五”普法,引导全县干部群众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二要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健全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宣传部、司法局负责全县普法工作的规划制定实施、协调指导和检查考核。宣传遵纪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的先进典型,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组建普法宣讲团,中小学校全部配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实现公民法治的常态化。三要建设法治文化。借助新闻媒体、互联网、农村广播“村村响”工程、公益广告牌等媒介,推进普法宣传教育。结合大县城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强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板报等阵地建设,培育具有盐池特色的法治文化。
(作者系盐池县委书记)
责任编辑:李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