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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4日法制网讯,福建省厦门某开发商因一个综合楼项目违法,收到了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这家开发商作出罚款人民币40多万元的处罚决定。这是《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及《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实施后,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理的首个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