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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动物检疫及监督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放心的餐桌肉类制品,是维护群众利益、关系群众健康及用肉安全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促进养殖业稳定持续发展,保持社会和谐与稳定的重要举措。生猪检疫监督工作人员应当结合实际工作条件和情况,做好工作优化,制定紧急事件预案,以便随时可以处理紧急突发事件,提高紧急事件的应对能力,使生猪检疫监督工作取得更加良好的质量保证。
关键词:生猪;检疫监督;措施
猪肉在肉制品交易市场上历来占据着重要地位,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猪肉质量问题的关注日益增加。我国动物检疫与监督管理部门对猪肉品质进行检验与监督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问题猪肉流进市场,因此,生猪检疫与监督工作肩负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1]。我们结合目前生猪检疫与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做出合理的优化,对于已经取得的成绩进行肯定,对现阶段工作中存在的缺点与不足,提出合理的改进措施。同时,还要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配合以保證生猪猪肉品质及准入市场流通的可靠性和安全性[2]。
1 当前生猪检疫监督工作执行上的不足
1.1 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细节有待健全
在生猪检疫监督工作的实际开展过程中,需要可靠的执行依据和执行标作为准绳,但目前为止相关的管理制度尚未健全,因此检疫工作的开展和效率难以保证。此外,不同地区应结合当地生猪养殖行业的发展情况特点,在开展监督管理工作时遵循区域的差异性。对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及在细节上尚未明确的一些工作标准,需要进行科学的梳理,以便具有及时应对定点屠宰厂发生疫情或遇突发事件时的快速应变能力。
1.2 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生猪检疫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相关工作人员良好的专业素质是前提,既需要他们具备良好的责任心和专业态度,更需要他们掌握各项检疫工作的技术流程,才能够确实抓好本职工作。而部分相关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的学习培训经历,自身的知识和技能存在一定程度的欠缺,不利于生猪检疫监督工作的实际开展。部分相关工作人员的态度敷衍,甚至不遵守《生猪屠宰检疫规程》规定,检疫过程中应有的设施设备不全,屠宰前不检查,甚至对可疑肉猪未经检测就让其出厂。
1.3 相关监督工作的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生猪检疫监督工作需要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而部分部门的工作缺失或不到位,限制了实际监督工作的落实和执行,部分监督部门的工作在落实和执行过程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需要进一步沟通和完善。
2 做好生猪检疫监督的措施意见
2.1 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
1)生猪产地检疫:对即将流入市场的生猪进行检疫,以此来保证生猪质量,确保猪肉品质。为提升生猪检疫的准确性,生猪检疫的设备应能够满足日常基本的工作需求[3]。
2)准入市场检疫:生猪检疫监督工作部门需要出台完善的检疫监督制度,规范整个生猪屠宰的检疫及检验。必须具有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合格验讫印章、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及商贸部门出具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的生猪产品,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凡不具备“三证”、“两章”的生猪产品严禁销售,以确保整个猪肉品质在市场交易过程中的肉质源头安全。工商部门应积极把好肉品入市关,稽查执法部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要求严格把好监督检查关,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罚。
2.2 加强肉品使用登记管理,严格外来肉品质量监管
积极协助商贸部门做好肉品购入登记制度,对用肉单位的进货渠道实行严格监督、监控,确保货源渠道合法,预防私宰肉、病害肉等肉品质量问题发生。除不可抗因素外,必须是机械化定点屠宰场、有当地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印章、车辆消毒证明、非疫区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及印章,方可在本区域内销售。否则,按私屠滥宰依法查处。
2.3 完善管理制度,建设检疫监督队伍
加强整顿治理,督促各屠宰场点实行肉品安全责任制,使各定点屠宰场从硬件到软件都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肉品质量全程监控机制,严肃落实肉品检疫检验操作流程,把控生猪屠宰、肉品检疫检验关,把好肉品运输、销售质量关,坚决避免不检、漏检和错检等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生猪检疫监督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因此,在具体检疫监督工作过程中,应该建立一支高水平的检疫监督管理队伍。为了提升检疫监督队伍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可以组织一些检疫监督技能培训的活动,给予检疫监督人员以一定的督促,让他们参与到检疫监督培训学习当中来。针对检疫监督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应该进行一定的培训,让检疫监督工作人员能够在日常工作当中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在检疫监督队伍培训上,也应该注重职业道德素养的培训,让检疫监督在岗人员能够意识到自身工作的责任重大,以便更好的落实好本职工作。
2.4 搞好检疫监督执法工作
各级政府要建立责任机制,加强对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调控和部署,积极协同工商、公安、商贸等部门认真落实生猪定点屠宰稽查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将检疫责任落实到切实部门,明确检疫人员职责,在出现工作问题时第一时间进行追责,保证检疫工作落实到实处,对违反法律法规的检疫人员加大处罚力度。在检疫监督工作执行过程中,应该与基层各项检疫工作同步进行和落实。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道路检查,对进出所辖范围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严格查验。对乡镇集贸市场也要不定期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同时运用宣传车等形式加大执法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屠宰检疫的严肃性和私屠乱宰的危害性,形成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
2.5 制定应急事件处置方案
当前,生猪屠宰机械化水平逐渐提高,当屠宰场中因大量生猪聚集而发生重大疫情或因不可抗因素而无法正常生产时,需要相关的检疫监督部门制定出及时有效的对应政策。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在尽量减少损失的前提下,及时将合格的猪肉肉品转移到就近的屠宰场中,防止出现市场监管肉品安全秩序混乱的情况,以防给不法商户可乘之机,危害群众健康,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供应秩序顺利进行,保障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3 结语
生猪检疫监督工作是保证生猪行业发展和猪肉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加强生猪检疫在生产、屠宰及日常管理中的监督工作,才能确保整个生猪养殖业的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餐桌肉食的安全。
参考文献:
[1] 王杰.做好生猪检疫监督的工作措施与方法要素探索[J].农家科技(上旬刊),2019(4):112.
[2] 王宁,杨猛.做好生猪检疫监督工作的措施与方法核心探寻[J].农家致富顾问,2019(14):192.
[3] 李果,蒲大章.浅析我国生猪产地检疫规程[J].中兽医学杂志,2015(27):205.
关键词:生猪;检疫监督;措施
猪肉在肉制品交易市场上历来占据着重要地位,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猪肉质量问题的关注日益增加。我国动物检疫与监督管理部门对猪肉品质进行检验与监督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问题猪肉流进市场,因此,生猪检疫与监督工作肩负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1]。我们结合目前生猪检疫与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做出合理的优化,对于已经取得的成绩进行肯定,对现阶段工作中存在的缺点与不足,提出合理的改进措施。同时,还要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配合以保證生猪猪肉品质及准入市场流通的可靠性和安全性[2]。
1 当前生猪检疫监督工作执行上的不足
1.1 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细节有待健全
在生猪检疫监督工作的实际开展过程中,需要可靠的执行依据和执行标作为准绳,但目前为止相关的管理制度尚未健全,因此检疫工作的开展和效率难以保证。此外,不同地区应结合当地生猪养殖行业的发展情况特点,在开展监督管理工作时遵循区域的差异性。对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及在细节上尚未明确的一些工作标准,需要进行科学的梳理,以便具有及时应对定点屠宰厂发生疫情或遇突发事件时的快速应变能力。
1.2 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生猪检疫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相关工作人员良好的专业素质是前提,既需要他们具备良好的责任心和专业态度,更需要他们掌握各项检疫工作的技术流程,才能够确实抓好本职工作。而部分相关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的学习培训经历,自身的知识和技能存在一定程度的欠缺,不利于生猪检疫监督工作的实际开展。部分相关工作人员的态度敷衍,甚至不遵守《生猪屠宰检疫规程》规定,检疫过程中应有的设施设备不全,屠宰前不检查,甚至对可疑肉猪未经检测就让其出厂。
1.3 相关监督工作的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生猪检疫监督工作需要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而部分部门的工作缺失或不到位,限制了实际监督工作的落实和执行,部分监督部门的工作在落实和执行过程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需要进一步沟通和完善。
2 做好生猪检疫监督的措施意见
2.1 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
1)生猪产地检疫:对即将流入市场的生猪进行检疫,以此来保证生猪质量,确保猪肉品质。为提升生猪检疫的准确性,生猪检疫的设备应能够满足日常基本的工作需求[3]。
2)准入市场检疫:生猪检疫监督工作部门需要出台完善的检疫监督制度,规范整个生猪屠宰的检疫及检验。必须具有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合格验讫印章、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及商贸部门出具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的生猪产品,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凡不具备“三证”、“两章”的生猪产品严禁销售,以确保整个猪肉品质在市场交易过程中的肉质源头安全。工商部门应积极把好肉品入市关,稽查执法部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要求严格把好监督检查关,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罚。
2.2 加强肉品使用登记管理,严格外来肉品质量监管
积极协助商贸部门做好肉品购入登记制度,对用肉单位的进货渠道实行严格监督、监控,确保货源渠道合法,预防私宰肉、病害肉等肉品质量问题发生。除不可抗因素外,必须是机械化定点屠宰场、有当地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印章、车辆消毒证明、非疫区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及印章,方可在本区域内销售。否则,按私屠滥宰依法查处。
2.3 完善管理制度,建设检疫监督队伍
加强整顿治理,督促各屠宰场点实行肉品安全责任制,使各定点屠宰场从硬件到软件都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肉品质量全程监控机制,严肃落实肉品检疫检验操作流程,把控生猪屠宰、肉品检疫检验关,把好肉品运输、销售质量关,坚决避免不检、漏检和错检等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生猪检疫监督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因此,在具体检疫监督工作过程中,应该建立一支高水平的检疫监督管理队伍。为了提升检疫监督队伍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可以组织一些检疫监督技能培训的活动,给予检疫监督人员以一定的督促,让他们参与到检疫监督培训学习当中来。针对检疫监督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应该进行一定的培训,让检疫监督工作人员能够在日常工作当中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在检疫监督队伍培训上,也应该注重职业道德素养的培训,让检疫监督在岗人员能够意识到自身工作的责任重大,以便更好的落实好本职工作。
2.4 搞好检疫监督执法工作
各级政府要建立责任机制,加强对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调控和部署,积极协同工商、公安、商贸等部门认真落实生猪定点屠宰稽查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将检疫责任落实到切实部门,明确检疫人员职责,在出现工作问题时第一时间进行追责,保证检疫工作落实到实处,对违反法律法规的检疫人员加大处罚力度。在检疫监督工作执行过程中,应该与基层各项检疫工作同步进行和落实。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道路检查,对进出所辖范围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严格查验。对乡镇集贸市场也要不定期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同时运用宣传车等形式加大执法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屠宰检疫的严肃性和私屠乱宰的危害性,形成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
2.5 制定应急事件处置方案
当前,生猪屠宰机械化水平逐渐提高,当屠宰场中因大量生猪聚集而发生重大疫情或因不可抗因素而无法正常生产时,需要相关的检疫监督部门制定出及时有效的对应政策。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在尽量减少损失的前提下,及时将合格的猪肉肉品转移到就近的屠宰场中,防止出现市场监管肉品安全秩序混乱的情况,以防给不法商户可乘之机,危害群众健康,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供应秩序顺利进行,保障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3 结语
生猪检疫监督工作是保证生猪行业发展和猪肉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加强生猪检疫在生产、屠宰及日常管理中的监督工作,才能确保整个生猪养殖业的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餐桌肉食的安全。
参考文献:
[1] 王杰.做好生猪检疫监督的工作措施与方法要素探索[J].农家科技(上旬刊),2019(4):112.
[2] 王宁,杨猛.做好生猪检疫监督工作的措施与方法核心探寻[J].农家致富顾问,2019(14):192.
[3] 李果,蒲大章.浅析我国生猪产地检疫规程[J].中兽医学杂志,2015(27):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