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为逃避责任,许多商家往往会打出“概不负责”“不予退费”“损失自理”等告示,当消费者索要赔偿时则以“有言在先”为由拒绝。其实,商家的类似告示、说法,在法律上站不住脚,没有法律效力。“赠品质量,概不负责”为招揽顾客,一家超市推出“购物送大礼”活动。邱女士按照活动规则获得一口压力锅。谁知,邱女士在使用时,该压力锅突然发生爆炸并导致其受伤。面对邱女士索赔2万余元医疗费用的要求,超市以其已明确告知“对所有赠品质量概不负责”为由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