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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保障性住房居住区的建设是上海住房保障体系改革中的新探索,在建管过程中难免出现“阵痛”。市人大宝山代表团以宝山大型居住区为调研对象,放眼全市,针对当前大型居住区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以期进一步推进上海“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大型居住区建设过程中,必须建立一套良性运行机制,以有效解决现存的诸多问题,确保入住百姓的利益不受侵害,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
建立社会风险评估机制
建立社会风险评估机制,能推进社会风险矛盾化解,避免重大事件的发生和矛盾的扩大,有效维护社会的稳定。大型居住区建设涉及几十万群众的利益,风险评估工作尤为重要。
要制定风险评估方案,明确风险评估内容;广泛听取利益各方的意见,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进行相关的听证论证;要在全面收集掌握信息的基础上,对评估事项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所涉及的人员、范围和剧烈程度进行风险预测和等级评估;根据大型居住区建设中存在的社会风险和可控程度提出评估意见,作出可以实施、暂缓实施或不予实施的评估结论;若决定实施大型社区建设,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必须制定风险化解的预案,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对大型居住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全程跟踪,持续完善工作方案,以应对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确保各类不稳定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建立投入倾斜持续机制
市委市府在建设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大型社区时,制订了较为完善的财政转移支付等配套扶持政策。由于大型社区已逐步进入入住阶段,希望尽快出台实施细则。根据大型居住社区横向财力结算办法,由人口导出区按照异地安置房源300元/平方米给予导入区一次性补贴,建议市政府尽快将一次性补贴落实到位,同时,建议考虑将大居建设中的土地出让金支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大居日常运行管理。建议除一次性补贴外,根据导入人口数量给导入区增加的社会管理、服务成本(包括教育、卫生、劳动就业、计划生育、文化娱乐和老百姓“开门七件事”的便民商业等方面每年的持续性投入)等,通过市级统筹,加强转移支付的力度。对于补贴不足的外配套及卫生中心、文体中心等公建项目建设费用给予追加补贴,追加补贴标准建议公建项目根据一个大型居住区(或保障房基地)规划服务半径内导入人口数量占总人口的比例计算,外围市政项目按照区承担前期费用、市承担建设费用原则进行追加补贴。对涉及“开门七件事”的便民商业作界定,并在工商登记、各种专业经营许可证发放等方面给予优先,同时,应该制定鼓励具有一定实力、且具备良好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先期进入的相关补贴政策,统一规划、统一布局,与此配套,满足先期入户居民的基本消费需求。
建立市区联动专项机制
规划建设市区联动,保障各方利益。对大型居住区规划建设要市区联动,注重各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政策的落实。具体侧重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统一办理规划、建设手续,全过程控制保障房的质量;统一建设相关配套设施并进行管理运营,保障配套设施的正常运行;综合考虑大型居住区内农民动迁相关问题。
产业政策市区联动,解决就业问题。大型居住区的建设要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进行,将大居建设和上海市周边新城等建设结合起来,注重产业发展,将上海市产业发展规划与大型居住区的建设联动,给予大居建设所在地区的产业用地增加指标的优惠政策,一方面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增加更多就业机会,另一方面结合导入区的特点,培育新兴产业的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必须根据区域人口分布的数量、年龄层次、文化水平等结构特点做好大型居住区的多层次的产业布局。
建立公建配套机制
优化大型居住区的公建配套能力。有效改善大型居住区的出行难问题,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对轨道交通的运能进行加强和调整,同时增加地面跨区公交线路,特别是横向跨区路线。及时优化大型居住社区供水、排水、生活垃圾外运处置等方案,有效发挥已有设施的能力,通过管理上的优化设计,为导入人口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给予为大居服务配套的企业一定税收减免。公益性公共服务业的行业特性决定了其盈利能力较差,然而这类企业的服务能力直接影响着老百姓的生活质量,故在政策上对这类企业的扶持十分必要。
提高大型居住区的社区服务能力。有效改善大型居住社区的就医、养老、教育问题。在医疗卫生人员招聘录用方面,建议有关部门出台优先扶持大型居住区卫生人才招录政策;在医疗卫生信息化基础建设方面,建议参照教育配套条件实施,减轻卫生事业经费压力。在养老方面,从布点的角度来说,养老机构不同于商业配套设施,并不需要紧邻居住区,建议将几个小型养老机构合并成一个中型规模养老机构,同时在功能区比例上,提高一级护理及专护的床位数。在教育方面,建议对大居学校的开办费、二次装修及启用后的日常经费,加强市级统筹;并形成长效机制,从制度上、政策上进行落实。
建立社区管理创新机制
在大型居住区建设中镇政府管理创新是十分必要的,须坚持以“关口前移、服务下沉、条块结合、注重时效”为原则,探索“镇管大型社区”管理新模式。建议在镇政府的框架下,独立建制副处级“大居社区办”,相对独立地负责大居的社区管理工作。通过在镇与居委会之间设立居委会联合党总支和联合服务中心,形成“镇大居社区办—居委会联合服务中心—居委会”三级社区管理组织架构,配强镇级层面的大型居住区管理力量。延伸镇“三个中心”的服务,在大型居住区建设中设立社区事务受理分中心、文化分中心和卫生服务站,力求将政府公共服务重心下移,贴近居民开展各项服务。在居委会联合服务中心内设立物业科,加强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和考核。组建社区联合执法分队,联合居委会、物业公司、社区志愿者等力量,共同开展社区综合治理,深入社区化解矛盾,努力营造和谐有序的社区环境。
建立社区文化运行机制
建立新型的文化环境。要加强新社区文化的“硬件”建设,努力培育社区共同文化。增强行为规范的引导,为新社区居民文化交流创造良好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促进居民间的文化交流与整合,由此促进居民之间的相互交流、扶持互助,逐步消除居民之间的隔阂与冲突。
上海“十二五”期间将有一批重点文化设施开工建设,在这些文化设施建设过程中,应考虑大型居住区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不足的问题,适当向这些区域倾斜,以满足大居百姓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推动大居良好人文环境的建设。
建立舆论引导机制
大型居住区建设中要注重科学协调推进,注重以人为本,客观宣传大居建设的成效,及时主动地征询民意,破解建设和发展管理中的难题。在大居建设过程中,客观真实的宣传工作非常重要。宣传过度,会造成百姓期望过高;客观理性宣传,将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氛围,既能让百姓了解大居建设的成绩,也能认识到大居建设面临的困难,更能体会到政府破解困难的决心和能力,从而让百姓更加支持政府工作,更好地发挥保障房建设的作用。
大型居住区建设过程中,必须建立一套良性运行机制,以有效解决现存的诸多问题,确保入住百姓的利益不受侵害,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
建立社会风险评估机制
建立社会风险评估机制,能推进社会风险矛盾化解,避免重大事件的发生和矛盾的扩大,有效维护社会的稳定。大型居住区建设涉及几十万群众的利益,风险评估工作尤为重要。
要制定风险评估方案,明确风险评估内容;广泛听取利益各方的意见,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进行相关的听证论证;要在全面收集掌握信息的基础上,对评估事项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所涉及的人员、范围和剧烈程度进行风险预测和等级评估;根据大型居住区建设中存在的社会风险和可控程度提出评估意见,作出可以实施、暂缓实施或不予实施的评估结论;若决定实施大型社区建设,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必须制定风险化解的预案,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对大型居住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全程跟踪,持续完善工作方案,以应对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确保各类不稳定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建立投入倾斜持续机制
市委市府在建设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大型社区时,制订了较为完善的财政转移支付等配套扶持政策。由于大型社区已逐步进入入住阶段,希望尽快出台实施细则。根据大型居住社区横向财力结算办法,由人口导出区按照异地安置房源300元/平方米给予导入区一次性补贴,建议市政府尽快将一次性补贴落实到位,同时,建议考虑将大居建设中的土地出让金支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大居日常运行管理。建议除一次性补贴外,根据导入人口数量给导入区增加的社会管理、服务成本(包括教育、卫生、劳动就业、计划生育、文化娱乐和老百姓“开门七件事”的便民商业等方面每年的持续性投入)等,通过市级统筹,加强转移支付的力度。对于补贴不足的外配套及卫生中心、文体中心等公建项目建设费用给予追加补贴,追加补贴标准建议公建项目根据一个大型居住区(或保障房基地)规划服务半径内导入人口数量占总人口的比例计算,外围市政项目按照区承担前期费用、市承担建设费用原则进行追加补贴。对涉及“开门七件事”的便民商业作界定,并在工商登记、各种专业经营许可证发放等方面给予优先,同时,应该制定鼓励具有一定实力、且具备良好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先期进入的相关补贴政策,统一规划、统一布局,与此配套,满足先期入户居民的基本消费需求。
建立市区联动专项机制
规划建设市区联动,保障各方利益。对大型居住区规划建设要市区联动,注重各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政策的落实。具体侧重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统一办理规划、建设手续,全过程控制保障房的质量;统一建设相关配套设施并进行管理运营,保障配套设施的正常运行;综合考虑大型居住区内农民动迁相关问题。
产业政策市区联动,解决就业问题。大型居住区的建设要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进行,将大居建设和上海市周边新城等建设结合起来,注重产业发展,将上海市产业发展规划与大型居住区的建设联动,给予大居建设所在地区的产业用地增加指标的优惠政策,一方面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增加更多就业机会,另一方面结合导入区的特点,培育新兴产业的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必须根据区域人口分布的数量、年龄层次、文化水平等结构特点做好大型居住区的多层次的产业布局。
建立公建配套机制
优化大型居住区的公建配套能力。有效改善大型居住区的出行难问题,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对轨道交通的运能进行加强和调整,同时增加地面跨区公交线路,特别是横向跨区路线。及时优化大型居住社区供水、排水、生活垃圾外运处置等方案,有效发挥已有设施的能力,通过管理上的优化设计,为导入人口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给予为大居服务配套的企业一定税收减免。公益性公共服务业的行业特性决定了其盈利能力较差,然而这类企业的服务能力直接影响着老百姓的生活质量,故在政策上对这类企业的扶持十分必要。
提高大型居住区的社区服务能力。有效改善大型居住社区的就医、养老、教育问题。在医疗卫生人员招聘录用方面,建议有关部门出台优先扶持大型居住区卫生人才招录政策;在医疗卫生信息化基础建设方面,建议参照教育配套条件实施,减轻卫生事业经费压力。在养老方面,从布点的角度来说,养老机构不同于商业配套设施,并不需要紧邻居住区,建议将几个小型养老机构合并成一个中型规模养老机构,同时在功能区比例上,提高一级护理及专护的床位数。在教育方面,建议对大居学校的开办费、二次装修及启用后的日常经费,加强市级统筹;并形成长效机制,从制度上、政策上进行落实。
建立社区管理创新机制
在大型居住区建设中镇政府管理创新是十分必要的,须坚持以“关口前移、服务下沉、条块结合、注重时效”为原则,探索“镇管大型社区”管理新模式。建议在镇政府的框架下,独立建制副处级“大居社区办”,相对独立地负责大居的社区管理工作。通过在镇与居委会之间设立居委会联合党总支和联合服务中心,形成“镇大居社区办—居委会联合服务中心—居委会”三级社区管理组织架构,配强镇级层面的大型居住区管理力量。延伸镇“三个中心”的服务,在大型居住区建设中设立社区事务受理分中心、文化分中心和卫生服务站,力求将政府公共服务重心下移,贴近居民开展各项服务。在居委会联合服务中心内设立物业科,加强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和考核。组建社区联合执法分队,联合居委会、物业公司、社区志愿者等力量,共同开展社区综合治理,深入社区化解矛盾,努力营造和谐有序的社区环境。
建立社区文化运行机制
建立新型的文化环境。要加强新社区文化的“硬件”建设,努力培育社区共同文化。增强行为规范的引导,为新社区居民文化交流创造良好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促进居民间的文化交流与整合,由此促进居民之间的相互交流、扶持互助,逐步消除居民之间的隔阂与冲突。
上海“十二五”期间将有一批重点文化设施开工建设,在这些文化设施建设过程中,应考虑大型居住区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不足的问题,适当向这些区域倾斜,以满足大居百姓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推动大居良好人文环境的建设。
建立舆论引导机制
大型居住区建设中要注重科学协调推进,注重以人为本,客观宣传大居建设的成效,及时主动地征询民意,破解建设和发展管理中的难题。在大居建设过程中,客观真实的宣传工作非常重要。宣传过度,会造成百姓期望过高;客观理性宣传,将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氛围,既能让百姓了解大居建设的成绩,也能认识到大居建设面临的困难,更能体会到政府破解困难的决心和能力,从而让百姓更加支持政府工作,更好地发挥保障房建设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