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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下简称《语文课标》)就写作能力提出的总目标是:“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述自己的意思。能根据日常生活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在第四学段,总目标被具体而微为十个细化的目标。我们如何落实这些目标呢?应如何培养学生的写作能力呢?笔者在自己的教学中,依据学生的心理特点和写作规律,进行了“三步式”的作文训练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