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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钟华报道)近日,国家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公告》(商务部海关总署2020年第54号公告),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进行调整,自2020年12日1日起执行。本次调整,将原公告中199个10位商品编码项下的商品剔除出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对35个10位商品编码项下商品的禁止方式进行了调整,并对2条注释进行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