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辽宁省乡镇消费信贷发展的现状
1.政府的高度重视
2.供求的巨大潜力
首先,从需求角度来看,农民的消费信贷主要出于以下几个目的:一是住房消费信贷。长期以来,农民一直把翻建住房作为家庭的重大消费项目,但农民在进行这一消费时普遍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有得到信贷资金扶持的强烈意愿。二是农机消费信贷。农民为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减轻劳动强度,提高收入,具有迫切的农机具购买需求。三是教育消费信贷。由于当前教育投入不足,部分乡镇家庭对较高的上学费用还难以负担,需要助学贷款的支持。四是医疗消费信贷。高昂的医疗费用对于农户往往是一笔较大的开销,农民的医疗支出也迫切需要医疗消费信贷的帮助。
其次,从供给方的角度来看,乡镇金融市场上汇聚着众多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金融机构。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县域,大中型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乡镇商业银行、乡镇信用合作社、邮储银行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已经开始在乡镇金融市场开展了竞争。金融机构在乡镇消费信贷市场上的资金供给也是有比较大的潜力的。
3.信贷市场发展缓慢
虽然乡镇消费信贷市场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但是事实上整体看来中国的乡镇消费信贷发展缓慢,消费信贷还未能起到促进农民的消费市场的作用,农民需求依然低迷。
从贷款类别上来看,目前银行业机构开办农户贷款看,大多是生产性贷款或生产性消费贷款,专门用于消费用途的贷款仅有助学贷款、建房贷款等少数品种,其他如耐用消费品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等业务尚未增多比重很低。贷款期限上大多中于小额短期信贷。
二、制约辽宁省乡镇消费信贷市场发展的因素 1.乡镇消费信贷有效需求不足
1.1农民收入水平低,收入不稳定。我省的县城经济中存在着严重的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中西部地区农民收入相对于比较发达的东南部地区偏低,而低收入水平就决定了低承贷能力。另外,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中国自然灾害多发,农业生产水平不高,农业基础设施落后,农民的收入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1.2乡镇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落后
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乡镇居民的消费需求,制约了乡镇消费信贷的发展。不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和传统的消费观念阻碍了乡镇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目前我省乡镇社会保障制度落后,大多数农民的生老病死主要靠个人储蓄解决,子女教育、住宅、婚丧嫁娶等都需要大笔开支。再加上传统消费观念也比较难以接受借钱消费的做法,制约了乡镇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
1.3乡镇消费信贷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手段
农民的主要资产是土地、房屋、牲畜、农具和农产品等,可用作抵押的有效物品仅有房屋、农具及农产品等等,土地承包权、农户住宅的抵押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而其他物品的价值较低且难以处置。在银行业机构普遍实行严格的贷款抵押担保制度的情况下,乡镇居民消费很难从金融机构获得资金支持。
2.金融机构的资金供给有限
2.1乡镇市场金融服务不足
资金投放于城市比投放于乡镇市场能带来较高的回报,大中型金融机构多年来减少在乡镇的网点,压缩向乡镇提供的贷款规模,乡镇资金处于净流出状态,抑制了乡镇消费信贷投放。另外,乡镇信用合作金融机构的商业性质愈加明显,对乡镇消费信贷的兴趣也并不浓厚。而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乡镇金融机构尚在发展和探索过程中,尚未能有效地填补传统金融机构在乡镇留下的市场空白。
2.2金融机构发放乡镇消费信贷的意愿不足
建房、医疗等消费贷款还款周期长,其他一些生活性消费贷款虽然金额不大,还款周期也较短,但是业务对象多,信贷成本高,收益有限。在农民收入水平低且不确定性很大的情况下,乡镇金融机构对开展农民个人消费贷款持比较保守的态度。
2.3商业银行在消费信贷的宣传力度不够
金融机构认为乡镇消费信贷无利可图,也就没有动力加以宣传。目前看来,商业银行的宣传形式比较简单,不够细致深入,农户对消费信贷政策了解不够。即便有借款意愿,对信贷产品种类、具体办理方法和流程也所知甚少。这也影响了消费信贷业务拓展。
2.4信息不对称导致乡镇消费信贷办理条件严格,程序烦琐
乡镇金融市场信息化程度低,乡镇消费信贷业务还在发展初期,金融机构没有积累足够的农户信用数据,因此乡镇消费信贷市场上存在比较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办理乡镇消费信贷时往往规定了较为严格的贷款条件和程序,这增加了交易成本,进一步阻滞了农民办理消费信贷的意愿。
三、辽宁省乡镇消费信贷发展的具体思路
1.提高农民的收入,完善乡镇社会保障制度
农民收入水平的逐步提高是乡镇消费信贷市场发展的根本条件。为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要加大三农财政支持力度,减轻农民负担,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完善现有农业补贴政策,建立适合的农业政策支持制度。加快乡镇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促进乡镇非农产业的发展,推动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推动劳动力价格回归到合理的水平,提高农民的非农业收入。完善包括乡镇养老保险制度、新型乡镇合作医疗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内的乡镇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2.扩大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消费环境
加大乡镇基础设施的投资,改善乡镇水电、道路状况。通过建设资金的投向和结构的调整,带动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更多地投向乡镇,加快与农户生活和生产紧密相关的乡镇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乡镇经济发展。合理布置商业网点,拓宽销售渠道,促进耐用消费品在乡镇的销售和普及。支持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建立区域性乡镇商品采购联盟,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乡镇消费品流通网络,改善乡镇消费环境。加强对社会环境建设的重视和治理,吸引外地资金投向本地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加快新乡镇和城镇化建设,改善乡镇生产、生活环境,为银行业机构发展消费贷款业务提供市场空间。
3.通过政策支持促进消费信贷发展
由于乡镇金融消费信贷市场发展的战略意义和特殊性,乡镇消费信贷产品有较强的公共产品属性,因此政府的支持对于这个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政府可以从三农补贴中拿出一部分对乡镇消费信贷进行补贴,借助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通过财政贴息、政府机构担保等方式为乡镇信贷市场的发展提供推动力。
金融主管部门可以进一步通过发布指导性意见,提供消费信贷支持性政策,开拓乡镇消费市场,鼓励乡镇金融机构推出新的消费贷款品种,扩大消费信贷覆盖面。并支持金融机构根据乡镇和农民家庭实际,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贷款程序和抵押担保方式等,降低贷款门槛,促进乡镇消费。
4.完善乡镇信用体系建设,灵活采用不同的担保方式
征信部门应该牵头基层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公共事业部门和乡镇金融机构逐步地建立和完善乡镇社会个人信用体系,为金融机构提供科学的放贷标准,建立信用咨询、评估、登记、担保等中介机构对消费信贷提供必要服务。金融机构和基层政府应该积极合作,推进乡镇金融机构的电子化和信息化,通过联网的方式在金融机构和不同地区之间共享信用信息资源,并利用已有的信用记录,为金融机构信贷活动提供数据支持。
5.创新乡镇消费信贷产品
在农民收入水平逐步提高的背景下,农民消费信贷品种需求也呈现多样化特征。金融机构要积极了解所在地区农民的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地开展消费信贷产品创新,针对乡镇消费需求的特点设计不同类型的产品,满足不同层次农户的消费需求。
6.加大乡镇消费信贷宣传力度
基层政府和乡镇金融机构可以加大对消费信贷知识宣传的力度,积极向农民宣传新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引导农民逐步改变传统的消费观念,提高农民对信用消费的认知程度,扩大消费信贷的客户群体。
7.推进新型乡镇金融机构发展
商业银行对乡镇消费信贷发展的态度并不积极,而农村信用社的合作互助性质也名存实亡,因此积极推进乡镇新型金融机构的发展就有着重要的意义。
1.政府的高度重视
2.供求的巨大潜力
首先,从需求角度来看,农民的消费信贷主要出于以下几个目的:一是住房消费信贷。长期以来,农民一直把翻建住房作为家庭的重大消费项目,但农民在进行这一消费时普遍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有得到信贷资金扶持的强烈意愿。二是农机消费信贷。农民为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减轻劳动强度,提高收入,具有迫切的农机具购买需求。三是教育消费信贷。由于当前教育投入不足,部分乡镇家庭对较高的上学费用还难以负担,需要助学贷款的支持。四是医疗消费信贷。高昂的医疗费用对于农户往往是一笔较大的开销,农民的医疗支出也迫切需要医疗消费信贷的帮助。
其次,从供给方的角度来看,乡镇金融市场上汇聚着众多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金融机构。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县域,大中型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乡镇商业银行、乡镇信用合作社、邮储银行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已经开始在乡镇金融市场开展了竞争。金融机构在乡镇消费信贷市场上的资金供给也是有比较大的潜力的。
3.信贷市场发展缓慢
虽然乡镇消费信贷市场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但是事实上整体看来中国的乡镇消费信贷发展缓慢,消费信贷还未能起到促进农民的消费市场的作用,农民需求依然低迷。
从贷款类别上来看,目前银行业机构开办农户贷款看,大多是生产性贷款或生产性消费贷款,专门用于消费用途的贷款仅有助学贷款、建房贷款等少数品种,其他如耐用消费品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等业务尚未增多比重很低。贷款期限上大多中于小额短期信贷。
二、制约辽宁省乡镇消费信贷市场发展的因素 1.乡镇消费信贷有效需求不足
1.1农民收入水平低,收入不稳定。我省的县城经济中存在着严重的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中西部地区农民收入相对于比较发达的东南部地区偏低,而低收入水平就决定了低承贷能力。另外,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中国自然灾害多发,农业生产水平不高,农业基础设施落后,农民的收入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1.2乡镇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落后
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乡镇居民的消费需求,制约了乡镇消费信贷的发展。不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和传统的消费观念阻碍了乡镇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目前我省乡镇社会保障制度落后,大多数农民的生老病死主要靠个人储蓄解决,子女教育、住宅、婚丧嫁娶等都需要大笔开支。再加上传统消费观念也比较难以接受借钱消费的做法,制约了乡镇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
1.3乡镇消费信贷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手段
农民的主要资产是土地、房屋、牲畜、农具和农产品等,可用作抵押的有效物品仅有房屋、农具及农产品等等,土地承包权、农户住宅的抵押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而其他物品的价值较低且难以处置。在银行业机构普遍实行严格的贷款抵押担保制度的情况下,乡镇居民消费很难从金融机构获得资金支持。
2.金融机构的资金供给有限
2.1乡镇市场金融服务不足
资金投放于城市比投放于乡镇市场能带来较高的回报,大中型金融机构多年来减少在乡镇的网点,压缩向乡镇提供的贷款规模,乡镇资金处于净流出状态,抑制了乡镇消费信贷投放。另外,乡镇信用合作金融机构的商业性质愈加明显,对乡镇消费信贷的兴趣也并不浓厚。而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乡镇金融机构尚在发展和探索过程中,尚未能有效地填补传统金融机构在乡镇留下的市场空白。
2.2金融机构发放乡镇消费信贷的意愿不足
建房、医疗等消费贷款还款周期长,其他一些生活性消费贷款虽然金额不大,还款周期也较短,但是业务对象多,信贷成本高,收益有限。在农民收入水平低且不确定性很大的情况下,乡镇金融机构对开展农民个人消费贷款持比较保守的态度。
2.3商业银行在消费信贷的宣传力度不够
金融机构认为乡镇消费信贷无利可图,也就没有动力加以宣传。目前看来,商业银行的宣传形式比较简单,不够细致深入,农户对消费信贷政策了解不够。即便有借款意愿,对信贷产品种类、具体办理方法和流程也所知甚少。这也影响了消费信贷业务拓展。
2.4信息不对称导致乡镇消费信贷办理条件严格,程序烦琐
乡镇金融市场信息化程度低,乡镇消费信贷业务还在发展初期,金融机构没有积累足够的农户信用数据,因此乡镇消费信贷市场上存在比较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办理乡镇消费信贷时往往规定了较为严格的贷款条件和程序,这增加了交易成本,进一步阻滞了农民办理消费信贷的意愿。
三、辽宁省乡镇消费信贷发展的具体思路
1.提高农民的收入,完善乡镇社会保障制度
农民收入水平的逐步提高是乡镇消费信贷市场发展的根本条件。为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要加大三农财政支持力度,减轻农民负担,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完善现有农业补贴政策,建立适合的农业政策支持制度。加快乡镇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促进乡镇非农产业的发展,推动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推动劳动力价格回归到合理的水平,提高农民的非农业收入。完善包括乡镇养老保险制度、新型乡镇合作医疗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内的乡镇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2.扩大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消费环境
加大乡镇基础设施的投资,改善乡镇水电、道路状况。通过建设资金的投向和结构的调整,带动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更多地投向乡镇,加快与农户生活和生产紧密相关的乡镇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乡镇经济发展。合理布置商业网点,拓宽销售渠道,促进耐用消费品在乡镇的销售和普及。支持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建立区域性乡镇商品采购联盟,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乡镇消费品流通网络,改善乡镇消费环境。加强对社会环境建设的重视和治理,吸引外地资金投向本地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加快新乡镇和城镇化建设,改善乡镇生产、生活环境,为银行业机构发展消费贷款业务提供市场空间。
3.通过政策支持促进消费信贷发展
由于乡镇金融消费信贷市场发展的战略意义和特殊性,乡镇消费信贷产品有较强的公共产品属性,因此政府的支持对于这个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政府可以从三农补贴中拿出一部分对乡镇消费信贷进行补贴,借助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通过财政贴息、政府机构担保等方式为乡镇信贷市场的发展提供推动力。
金融主管部门可以进一步通过发布指导性意见,提供消费信贷支持性政策,开拓乡镇消费市场,鼓励乡镇金融机构推出新的消费贷款品种,扩大消费信贷覆盖面。并支持金融机构根据乡镇和农民家庭实际,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贷款程序和抵押担保方式等,降低贷款门槛,促进乡镇消费。
4.完善乡镇信用体系建设,灵活采用不同的担保方式
征信部门应该牵头基层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公共事业部门和乡镇金融机构逐步地建立和完善乡镇社会个人信用体系,为金融机构提供科学的放贷标准,建立信用咨询、评估、登记、担保等中介机构对消费信贷提供必要服务。金融机构和基层政府应该积极合作,推进乡镇金融机构的电子化和信息化,通过联网的方式在金融机构和不同地区之间共享信用信息资源,并利用已有的信用记录,为金融机构信贷活动提供数据支持。
5.创新乡镇消费信贷产品
在农民收入水平逐步提高的背景下,农民消费信贷品种需求也呈现多样化特征。金融机构要积极了解所在地区农民的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地开展消费信贷产品创新,针对乡镇消费需求的特点设计不同类型的产品,满足不同层次农户的消费需求。
6.加大乡镇消费信贷宣传力度
基层政府和乡镇金融机构可以加大对消费信贷知识宣传的力度,积极向农民宣传新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引导农民逐步改变传统的消费观念,提高农民对信用消费的认知程度,扩大消费信贷的客户群体。
7.推进新型乡镇金融机构发展
商业银行对乡镇消费信贷发展的态度并不积极,而农村信用社的合作互助性质也名存实亡,因此积极推进乡镇新型金融机构的发展就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