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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对提拔任用县委管理的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在坚持扩大党内民主,按干部任用条例操作的同时,对由领导干部初始提名的,明确初始提名的程序和方式。采取填写《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干部表》的方式进行,根据班子建设的需要和职化空缺情况,由县委组织部定期向参加推荐提名的领导干部下发推荐干部通知.书面告知提名推荐职位情况、任职条件、推荐范围等有关内容,由领导干部个人填写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