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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上诉机构的建立揭开了国际司法制度史上的崭新一页,对于整个争端解决机制的维护与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然而,该上诉机构却缺乏通常上诉机构所拥有的一项重要权力--发回重审权.该权力的欠缺并非是无足轻重的,它已经引起了理论和实践中的某些混乱.为此,国际社会应对WTO上诉机制予以重新关注,并应尽快地赋予其发回重审权以切实维护所有WTO成员国的共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