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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到了21世纪,在我国许多农村,耕种土地仍是农民生活的主要来源,国家以承包地作为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并且赋予了农民享有土地承包的权利.然而,一些乡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却把集体耕地当作他们的私有财产,违法对外高价承包,中饱私囊、大发横财.这使得许多村民无地可种,生活水平不但没有随着土地承包制度的推行而提高,相反,由于承包耕地的锐减,使村民的收入降到当地生活最低保障标准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