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舆论监督的十大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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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成立以来,尽管我国的舆论监督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但其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现。随着我国民主进程的不断加快,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各种社会矛盾纷纷涌现,公民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舆论监督越来越被群众所重视,成为配合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武器。我党始终努力、认真地保护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探索执政权力和人民权利的平衡,走出一条健康有效的道路,即赋予人民利用舆论监督的合法渠道,监督和防止党政官员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下面盘点的就是其间的十大看点。
  
  一、最高层对于舆论监督的论述不断深化
  
  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工作。毛泽东指出,不开展批评、害怕批评是不对的。邓小平指出,办好报纸要有三个条件:结合实际、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我们的办法就是使群众有出气的地方,有说话的地方,有申诉的地方……要让群众能经常表达自己的意见。江泽民也指出,要加强党内监督,……同时要拓宽党内监督渠道,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胡锦涛在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把发挥舆论监督作为一种对党政权力组织的公开的监督形式,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充分体现出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决心和信心。
  
  二、我党最早的关于舆论监督的文件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中央针对党内出现的骄傲情绪和拒绝批评、压制批评的新情况,于1950年4月作出了《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从政权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高度,阐述了报刊批评的重要意义,并决定“在一切公开的场合,在人民群众中,特别在报刊上展开对于我们工作中一切错误和缺点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最缺少舆论监督的岁月
  
  和整个中国发展道路一样,舆论监督也走了一段曲折艰难的过程。自1959年夏起,新闻传媒进行批评报道的优良传统屡受破坏,在扩大化的“反右斗争”、“大跃进”、“反右倾”以及后来的“文革”中,新闻传媒受到“左”的错误路线和思想的干扰与冲击,党的实事求是原则遭到破坏,特别是在“文革”中,新闻传媒主要搞“斗批改”宣传,破坏性“大批判”铺天盖地,正常的批评报道荡然无存。
  
  四、最早的重大舆论监督事件
  
  1979年11月25日,石油部海洋石油勘探局“渤海2号”钻井船在渤海湾迁移井位拖航作业途中翻沉,死亡72人,直接经济损失达3700多万元。这是石油系统建国以来最重大的死亡事故,在世界海洋石油勘探史上也是少见的。次年2月22日,《工人日报》和《人民日报》同时披露了事故真相,阻止了一些领导干部“把丧事当喜事办”的企图,报道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纷纷要求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当年8月,国务院解除了宋振明石油部部长职务,主管石油工业的副总理康世恩受到记大过处分。
  
  五、党中央最早正式使用“舆论监督”概念
  
  198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大,在当代中国新闻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十三大报告提到“要通过各种现代化的
  新闻宣传工具增加对政务和党务活动的报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报告第一次在党的正式文件中使用了“舆论监督”概念,并赋予舆论监督广泛的意义,它不仅包括批评报道,而且包括对党务、政务活动的报道,对重大情况、重大事件的报道。此后,舆论监督进入了建国后的第二次高潮,出现了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批评报道。
  
  六、最有影响的舆论监督栏目——《焦点访谈》
  
  中央电视台于1994年4月1日开播的《焦点访谈》是60年来新闻舆论监督的标志性栏目。该栏目定位是“时事追踪报道,新闻背景分析,社会热点透视,大众话题评说” 。由于推出了一大批针砭时弊、惩恶扬善的报道,受到全国上下一致欢迎,一度被老百姓誉为“焦青天”。1997年时任总理李鹏题词:“焦点访谈,表扬先进,批评落后,伸张正义”;1998年10月,时任总理朱镕基题词:“舆论监督,群众喉舌,政府镜鉴,改革尖兵”;2003年,温家宝总理题词:“与人民同行,与祖国同在,与世界同步,与时代同进”。这些都是对舆论监督有力的支持和鼓励。
  
  七、最早的地方舆论监督机构和法规
  
  地方对舆论监督的探索和规范功不可没。1997年5月,湖南邵阳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一个名为“舆论监督台”的新闻舆论监督机构,该台不受任何一家新闻单位领导,直接受市委、市政府管,该台记者享有不少“特权”, 特别是享有“直奏权”,其监督工作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建台不到10个月,处理215件举报投诉,妥善解决问题112件,赢得了市民的称赞,被市民称为“新闻110”。
  最早的地方舆论监督法规是珠海市于1999年5月出台的《珠海市新闻舆论监督办法(试行)》,2000年2月,该市又制定了《珠海市新闻舆论监督采访报道的若干规定》,进一步作了细化和明确。
  
  八、最有影响的舆论监督名人——吕日周
  
  2003年,舆论监督领域出现了一位特立独行的人物,他就是山西省长治市原市委书记吕日周。在任期间,他竭力督促《长治日报》大力进行舆论监督,长治各级新闻媒体播发批评报道近2000篇,批评大小干部1000多人次。他的这种做法,不仅对监督党政干部的行为,对当地的政府工作开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更激起全国范围内对舆论监督的强烈关注。
  
  九、网络成为最新最有效的舆论监督手段
  
  互联网大大拓展了新闻舆论监督的空间。网络以其公开、透明、快捷、影响面广的特性,越来越成为反腐的新平台。不断壮大的民间网络监督队伍,使网络成为网民表达反腐诉求的一个重要渠道。同时网络也成为纪检监察部门获取线索的一个重要途径。从中纪委、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到地方执纪执法机关,纷纷开设网络举报平台。2008年8月,湖南省株洲市出台了《关于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是国内首个网络反腐文件。
  近年来,绝大多数有影响的反腐败舆论监督事件都是由网络发端,最终取得实质性进展。如2001年曝光的广西南丹县特大透水事故瞒报事件,最终使该县一大批干部被绳之以法,县委书记万瑞忠被处以死刑。2007年曝光的山西“黑砖窑”事件,最终使案件所涉及的临汾、运城2市8县95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受到党政纪处分,其中处级干部18人,8名党政官员被追究刑事责任。2008年连续曝出了江西新余、浙江温州、广东肇庆三起公款旅游“出国门”,一批批官员被查办;南京江宁区房管局长周久耕因抽高价烟、戴名贵表、开高档车、发表不当言论,被网络曝光后受到查处;徐州市泉山区“一夫二妻”区委书记董锋被网络曝光,半月后即成阶下囚。2009年相继爆出的昆明晋宁县看守所李荞明“躲猫猫”身亡事件,冒名顶替上大学的“假罗彩霞”事件,邓玉娇刺杀不轨官员事件,重庆34名高考考生篡改民族身份企图骗取考试加分事件,等等,都使一大批官员被事后问责。
  
  十、最艰难的舆论监督进程——立法
  
  新闻法立法工作于1984年启动,全国人大科教文委员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共同组建新闻法研究室,负责征求对新闻立法的意见和建议,起草《新闻法》草案。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要抓紧制定新闻出版法。《新闻法》草案原计划于1989年年底前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1989年3月,邓小平提出“要抓紧立法,包括集会、结社、游行、示威、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法律和法规”。1998年3月8日,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广东人大代表侣志广提交了“关于尽快制定和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的议案”,得到32位人大代表的附议。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仍然未能制定出一部专门的新闻法。
  作者:中国法学会会员,《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杂志特约记者,《清风苑》等反腐败杂志专栏主持人
  (责编/张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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