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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的存在是个体性和社会性相结合的二重存在。这一二重性决定了个人利益的两种形式:自我利益与成员利益。社会越发展,个人作为“主体”、作为“自我”的意识越强烈,自我利益就越发凸显。与此同时,社会的发展也使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个人的“成员”烙印越来越深。对个人来说,自我利益与成员利益之间的分歧是客观存在的,但是,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却亟需二者的统一。如何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是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问题。文章将就此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