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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建筑行业信息化进程的加快,建筑行业需要越来越多的高素质技能型建筑类专业学生,工程造价专业技能是众多建筑企业需求的重点岗位人员。因此,培养出课堂就能做预算的学生成为职业院校工程造价实践课程的课题。文章从构建建筑市场运行机制角度出发,以虚拟企业为参与单位,以真实的项目为载体,探索研究工程造价实践教学对抗式仿真教学模式,提升专业学生的工程造价职业技能,促进就业。
[关键词]工程造价 实践教学 对抗式仿真教学
[作者简介]郭颖(1982- ),女,辽宁大连人,大连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工程管理、工程造价。(辽宁 大连 116035)
[中图分类号]G71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4)20-0143-01
一、研究背景
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2011年1月14日发布的数据,1985年至2014年29年间,建筑业总产值增长100多倍,建筑业增加值增长近70倍,劳动生产率提高近30倍。中国建筑业正向技术提升、结构优化、质量安全、低碳环保迈进。整个建筑行业企业对高质量建筑人才的需求非常大,在需求中,针对高等职业院校的主要是合格的造价员、施工员、测量员等,尤其是造价员的需求排在第一。因此,培养高质量的工程造价职业人才是职业院校的使命,也是不断努力的目标。强化工程造价实践教学,特别是对抗的实践教学,对提升建筑专业的工程造价实践技能,促进零距离就业具有实际意义。
二、目前工程造价实践教学存在的难题
1.课程教学缺乏理实一体。目前很多院校在授课过程中,很难解决的就是理实一体的工程造价教学。工程造价课程教学综合程度高、课程复杂、教辅资料多,在教师和学生双方面都存在需要解决的问题。教师方面,缺少良好而有效的工程造价教学设计、与市场对接的案例库、恰当的习题资料等;学生方面,课程学习的效果缺乏有效的考核手段,同时,考核内容与结果和市场对接吻合度不高。
2.工程造价实践课程缺乏仿真对抗。目前,高职工程造价专业在开设的课程中,大多设置了“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工程造价软件实训”等课程,独立的课程学习和实训课程的开设,均为虚拟的企业情景,缺乏仿真对抗,从而造成学生学习动机的缺失。由于工程造价执业项目完成的难度大、周期长,需要的市场信息多,因此,许多课程选择的就是虚拟项目,割裂了利害市场主体之间的对话。执业情景缺失,缺乏激励机制,仿真仅停留在文件的仿真,而非执业仿真。
3.顶岗实习效果不佳。很多院校都绞尽脑汁进行校企合作,开展顶岗实习。但工程造价技能的顶岗实习却效果不佳,主要体现在:安全问题致使实习企业难找,找到了还不放心;由于工程造价实习内容复杂,实习周期长,技术要求高,学生难以在半年内了解整个工程周期工作内容,难以了解工程管理工作,而只能了解部分施工技术,很难接触到比较核心的工程对量、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等。
三、设计思路
笔者所实施的对抗式仿真教学思路源于刑事诉讼中的对抗式诉讼模式。“对抗”的显著特点是: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利益冲突,他们承担了收集信息并在听证中提交信息的主要责任。因此,教学具体思路为:
教师作为工程造价对抗中的裁判者,始终站在中立立场,派发对抗项目和解决对抗训练的技术问题,组织评价并做出判断。
以实体项目为中心,校企合作,全真操作。真实工程造价实体工程,包括招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制作等,均需企业项目和企业人员的支撑和参与,否则项目对抗缺乏实际意义。
激励机制的设计是仿真实践的关键。以实践能力的结果为中心,包括奖金、顶岗岗位、外出公派等要有实质的参考价值和意义,如有学生参加的某项目若中标,则可以获得某咨询公司的岗位实习(临时或固定)。
四、工程造价实践教学对抗式仿真教学模型设计
1.高职工程造价实践课程授课任务分析。高等职业院校工程造价实践课程主要包括工程造价相关课程的课内实践和专门的岗位实训、顶岗实习,学生的职业技能素养主要还是在课内实践和岗位实训中养成,顶岗实习的任务主要是岗位的适应和能力提升。因此,本文主要针对的是课内的实践和岗位实训中工程造价能力的培养。
2.适合课程的激励机制的创设是对抗演练的核心。激励机制是对抗式仿真教学运行机制构建的核心。以公司招聘的形式,竞争分组上岗,建立市场淘汰机制;以建筑市场项目发包为中心,由学院主管部门和合作企业将部分项目(基建小型维修、标书草案制作等)发包到教学口,实施动态管理,再由工程造价所涉及实践课程通过招投标具体的程序进行招标和评标,中标虚拟单位签订合同,直接承揽相应工作,这样既获得了岗位实习也获得了报酬。
激励机制的设计要求项目任务为真实可执行项目,学生可以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圆满完成,并通过专业的工程造价预结算程序获得报酬。在项目发包时,成员单位购买标书文件均需全组人员出资购买,出售标书获得的费用用于学生实习补贴;项目发包应分解发包,让一次发包项目为多个,并有意划分为多个金额不等或利益不等的项目,避免学生无利可图而放弃参与。
3.以教师为主导的招投标中心是对抗演练的实施平台。教师作为对抗演练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在学生对抗演练过程中一方面是指导者,另一方面又要做到与市场对接的公平、公开、公正,否则会让学生失去利好而消极对待。对抗演练在激励机制的引导下,参与的课程及学生覆盖面广,建立招投标模拟中心,并成立专门的办公室,实施动态管理。
建立以招投标中心为平台的发包运行机制,让学生在建筑市场氛围中进行对抗演练。模拟招投标中心定位为管理机构,由学院或者教研室统一管理。发包项目的获得由学校相关部门以及合作企业定期提供,并形成项目给付机制;当没有建筑专业项目的时候则可向学校其他部门获得一些力所能及的项目,作为项目进入发包程序,保障发包库项目充足,有效保障仿真训练的实施。
以建筑市场通用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及评标程序作为评标发包的程序。教师站在中立角度,在课堂内指导学生进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制作,并负责上下联系和答疑,这里就要用到工程造价的相关综合知识、造价软件等,实践性强。整个项目发包具有排他性,竞争获得,实行公开评标,利用摇号机等设备进行系数抽取,最终评出合格的中标者。让学生在市场竞争氛围中获得岗位知识和技能。
4.以项目验收作为课程考核依据。对抗式仿真教学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就是项目操作和考核。项目操作需要中标学生与相关单位(教师)签订合同,并按照签订的合同实施验收并给予分数。项目验收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并签署履约合同,学生需要按照项目大小象征性地缴纳履约保证金等,并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项目实施,验收以发包方实地验收为准,并按照验收质量标准给出考核分数,并出具工程造价结算文件,完成对抗演练。
五、结束语
高职工程造价技能涵盖范围广,需要大量的工作经历才能形成工作经验。在实践课程中,以项目获取为中心,构建激励机制,让学生不满足于成绩,而更多关注技能训练过程,是工程造价职业技能养成的重要手段。本文仅在仿真对抗演练方面探索如何有效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包括职业操守、行业习惯等的养成,今后还将继续探索更有效的仿真培养模式,从而提升工程造价实践技能,最终提升建筑类专业工程造价职业能力,促进就业。
[参考文献]
[1]陈解放.合作教育的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实践——学习与工作相结合教育模式研究[M].上海:上海交大出版社,2006.
[2]丁金昌,童卫军.关于高职教育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再认识[J].高等教育研究,2008(6).
[3]刘宝存.大学理念的传统与改革[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
[4](美)迈克尔·D.贝勒斯.程序正义:向个人的分配[M].邓海平,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5]石伟平,徐国庆.职业教育课程开发技术[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
[6]田恩舜.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模式研究[M].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7.
[关键词]工程造价 实践教学 对抗式仿真教学
[作者简介]郭颖(1982- ),女,辽宁大连人,大连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工程管理、工程造价。(辽宁 大连 116035)
[中图分类号]G71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4)20-0143-01
一、研究背景
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2011年1月14日发布的数据,1985年至2014年29年间,建筑业总产值增长100多倍,建筑业增加值增长近70倍,劳动生产率提高近30倍。中国建筑业正向技术提升、结构优化、质量安全、低碳环保迈进。整个建筑行业企业对高质量建筑人才的需求非常大,在需求中,针对高等职业院校的主要是合格的造价员、施工员、测量员等,尤其是造价员的需求排在第一。因此,培养高质量的工程造价职业人才是职业院校的使命,也是不断努力的目标。强化工程造价实践教学,特别是对抗的实践教学,对提升建筑专业的工程造价实践技能,促进零距离就业具有实际意义。
二、目前工程造价实践教学存在的难题
1.课程教学缺乏理实一体。目前很多院校在授课过程中,很难解决的就是理实一体的工程造价教学。工程造价课程教学综合程度高、课程复杂、教辅资料多,在教师和学生双方面都存在需要解决的问题。教师方面,缺少良好而有效的工程造价教学设计、与市场对接的案例库、恰当的习题资料等;学生方面,课程学习的效果缺乏有效的考核手段,同时,考核内容与结果和市场对接吻合度不高。
2.工程造价实践课程缺乏仿真对抗。目前,高职工程造价专业在开设的课程中,大多设置了“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工程造价软件实训”等课程,独立的课程学习和实训课程的开设,均为虚拟的企业情景,缺乏仿真对抗,从而造成学生学习动机的缺失。由于工程造价执业项目完成的难度大、周期长,需要的市场信息多,因此,许多课程选择的就是虚拟项目,割裂了利害市场主体之间的对话。执业情景缺失,缺乏激励机制,仿真仅停留在文件的仿真,而非执业仿真。
3.顶岗实习效果不佳。很多院校都绞尽脑汁进行校企合作,开展顶岗实习。但工程造价技能的顶岗实习却效果不佳,主要体现在:安全问题致使实习企业难找,找到了还不放心;由于工程造价实习内容复杂,实习周期长,技术要求高,学生难以在半年内了解整个工程周期工作内容,难以了解工程管理工作,而只能了解部分施工技术,很难接触到比较核心的工程对量、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等。
三、设计思路
笔者所实施的对抗式仿真教学思路源于刑事诉讼中的对抗式诉讼模式。“对抗”的显著特点是: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利益冲突,他们承担了收集信息并在听证中提交信息的主要责任。因此,教学具体思路为:
教师作为工程造价对抗中的裁判者,始终站在中立立场,派发对抗项目和解决对抗训练的技术问题,组织评价并做出判断。
以实体项目为中心,校企合作,全真操作。真实工程造价实体工程,包括招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制作等,均需企业项目和企业人员的支撑和参与,否则项目对抗缺乏实际意义。
激励机制的设计是仿真实践的关键。以实践能力的结果为中心,包括奖金、顶岗岗位、外出公派等要有实质的参考价值和意义,如有学生参加的某项目若中标,则可以获得某咨询公司的岗位实习(临时或固定)。
四、工程造价实践教学对抗式仿真教学模型设计
1.高职工程造价实践课程授课任务分析。高等职业院校工程造价实践课程主要包括工程造价相关课程的课内实践和专门的岗位实训、顶岗实习,学生的职业技能素养主要还是在课内实践和岗位实训中养成,顶岗实习的任务主要是岗位的适应和能力提升。因此,本文主要针对的是课内的实践和岗位实训中工程造价能力的培养。
2.适合课程的激励机制的创设是对抗演练的核心。激励机制是对抗式仿真教学运行机制构建的核心。以公司招聘的形式,竞争分组上岗,建立市场淘汰机制;以建筑市场项目发包为中心,由学院主管部门和合作企业将部分项目(基建小型维修、标书草案制作等)发包到教学口,实施动态管理,再由工程造价所涉及实践课程通过招投标具体的程序进行招标和评标,中标虚拟单位签订合同,直接承揽相应工作,这样既获得了岗位实习也获得了报酬。
激励机制的设计要求项目任务为真实可执行项目,学生可以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圆满完成,并通过专业的工程造价预结算程序获得报酬。在项目发包时,成员单位购买标书文件均需全组人员出资购买,出售标书获得的费用用于学生实习补贴;项目发包应分解发包,让一次发包项目为多个,并有意划分为多个金额不等或利益不等的项目,避免学生无利可图而放弃参与。
3.以教师为主导的招投标中心是对抗演练的实施平台。教师作为对抗演练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在学生对抗演练过程中一方面是指导者,另一方面又要做到与市场对接的公平、公开、公正,否则会让学生失去利好而消极对待。对抗演练在激励机制的引导下,参与的课程及学生覆盖面广,建立招投标模拟中心,并成立专门的办公室,实施动态管理。
建立以招投标中心为平台的发包运行机制,让学生在建筑市场氛围中进行对抗演练。模拟招投标中心定位为管理机构,由学院或者教研室统一管理。发包项目的获得由学校相关部门以及合作企业定期提供,并形成项目给付机制;当没有建筑专业项目的时候则可向学校其他部门获得一些力所能及的项目,作为项目进入发包程序,保障发包库项目充足,有效保障仿真训练的实施。
以建筑市场通用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及评标程序作为评标发包的程序。教师站在中立角度,在课堂内指导学生进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制作,并负责上下联系和答疑,这里就要用到工程造价的相关综合知识、造价软件等,实践性强。整个项目发包具有排他性,竞争获得,实行公开评标,利用摇号机等设备进行系数抽取,最终评出合格的中标者。让学生在市场竞争氛围中获得岗位知识和技能。
4.以项目验收作为课程考核依据。对抗式仿真教学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就是项目操作和考核。项目操作需要中标学生与相关单位(教师)签订合同,并按照签订的合同实施验收并给予分数。项目验收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并签署履约合同,学生需要按照项目大小象征性地缴纳履约保证金等,并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项目实施,验收以发包方实地验收为准,并按照验收质量标准给出考核分数,并出具工程造价结算文件,完成对抗演练。
五、结束语
高职工程造价技能涵盖范围广,需要大量的工作经历才能形成工作经验。在实践课程中,以项目获取为中心,构建激励机制,让学生不满足于成绩,而更多关注技能训练过程,是工程造价职业技能养成的重要手段。本文仅在仿真对抗演练方面探索如何有效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包括职业操守、行业习惯等的养成,今后还将继续探索更有效的仿真培养模式,从而提升工程造价实践技能,最终提升建筑类专业工程造价职业能力,促进就业。
[参考文献]
[1]陈解放.合作教育的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实践——学习与工作相结合教育模式研究[M].上海:上海交大出版社,2006.
[2]丁金昌,童卫军.关于高职教育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再认识[J].高等教育研究,2008(6).
[3]刘宝存.大学理念的传统与改革[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
[4](美)迈克尔·D.贝勒斯.程序正义:向个人的分配[M].邓海平,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5]石伟平,徐国庆.职业教育课程开发技术[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
[6]田恩舜.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模式研究[M].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