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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3969/j.issn.1007-614x.2012.01.020
中药是我国传统药物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人民防病治病、强身健体的主要武器。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保健意识的不断增强,相对于西药不良反应大、化学成分比较难懂来说,中药更突出了整体调节、药效稳定持久的优势。但是,中药毕竟也是药,“是药三分毒”。所谓的“毒”,就是指药物用于人体后能否造成不良反应而言,不良反应是指中药在常用剂量时药物出现与治疗需要无关的不适反应。为了让大家更好地认识和使用中药,从以下几方面简述中药不良反应产生的原因和应对措施。
中药不良反应产生的原因
品种混乱:中药来源混乱,常出现同名异物、同物异名的现象,这样就容易使伪药用于临床造成不良反应,如关木通导致肾损害就是由于木通类植物基源混乱而误用;有的地区将有毒的香加皮作五加皮用而导致中毒等。
药材污染:中药在生长、采收、加工、运输、仓储等过程中,有可能被残留的农藥、重金属、微生物污染,还有可能发霉、虫蛀等,这样都会增大药物不良反应的产生。
用量过大:药物的用量在用药过程中是很关键的,如大黄小剂量使用通便,剂量稍微大些就能导致腹泻;人参是大补元气的补品,但用量过大就会使血压升高而不舒服。有些人误认为中药无毒或毒性很小,不用严格控制用量,治病心切的时候私自加大用量而导致不良反应的发生,这样的超常规剂量用药是不对的。
炮制失度:炮制是用水制、火制或水火共制的方法将中药的毒性、不良反应降低或消除,缓和药性、增加药效。炮制的过程必须按照一定的炮制规范进行,如川乌性热有毒,内服必须用制品,先下久煎,不然就会中毒。
剂型不适:不同的剂型,药物进入人体后,被人体吸收的速度和程度也不同,汤剂比丸剂吸收快,所以一些药性剧烈的药如巴豆,制成霜以后也多入丸散,以减少它的不良反应。还有砒石不易入酒剂,否则中毒等。
调配失误:中药在临床应用过程中,调配过程也很关键,如果调配人员不认真,错发毒药,或药量调配太大,都会造成不良反应的发生。
疗程过长:中药的疗效其中一方面就是在体内的吸收、代谢和排泄的过程,有些成分在体内代谢的很慢,如果长时间用药,有治疗效果的同时也会在体内慢慢的积蓄,到一定程度反而是对人体的另一种伤害,如朱砂,小剂量长时间使用也会积蓄中毒,对肾脏造成损害。
辨证不准、配伍不当:中医的特点就是整体观念,辨证论证,中药方剂也讲究合理配伍,如果医生的辨证失准,那所用之药相对于患者就是错用,就会导致不良反应的发生。一些本来单用无毒的药品,因为配伍不当而产出了毒性,如属于“十八反”、“十九畏”中的药原则上是禁止配伍使用的。
个体差异:不同种族、不同年龄、不同体质的个体对药物的耐受性都不同,很普通的药对个别敏感体质的人都会过敏,如白芍、熟地临床都有过敏的报道。
减少中药不良反应的措施
中药的种植企业和个人应严格辨清中药品种的真伪优劣,在生产、流通、仓储的过程中减少污染,保证药品的质量合格。
医生和药师在辨证配伍和炮制调配过程中保证认真准确,严防差错事故产生。
患者应严格遵照医嘱,按正确的煎煮方法煎药,按规定的时间和剂量服药,注意服药时的饮食禁忌。
识别过敏,及早防治:希望大家共同努力,科学地认识和使用中药,以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使中医药更好地为人民的健康服务,继续为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发挥作用。
物[3]。用药后尤其在用药初期应密切观察,即使皮试阴性也不能放松警惕。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品种的关系:由表4可知,引起ADR的141例报告中,抗菌药所引起的ADR最多,心血管系统药物位居第2,中成药位居第3。由表5可知,引发ADR的前8位药品中,5种是抗菌药,说明抗菌药选择比较集中,个别品种使用率较高,引起个别品种不良反应增加。有文献报道,头孢菌素和喹诺酮类药在临床广泛使用,甚至存在滥用现象[4]。因此,医务人员必须合理应用抗菌药,用药前必须进行病原学检查,需要时作药敏试验,据此选用适当抗菌药;掌握抗菌药的药效学和药动学特点,制定合理给药方案;根据患者的生理、病理状态、肝、肾功能和免疫功能状态调整给药方案[5]。将药物相关的不良反应降低到最低程度。
药品不良反应累及的器官与联合用药情况:本次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以皮肤及附件损害最多(86例),其次是消化系统反应(63例),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反应(48例),肝胆系统损害例次最少(5例)。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多是因为药品不良反应最先以“皮肤损害”最为常见。由表6可知,单一药品引起的不良反应占总例数的57.45%,而其他用药(二联及二联以上)占总例数的42.55%,与有关文献报道基本一致。必须重视联合用药时药物发生的不良反应,在临床治疗中,必须设计合理的联合用药方案,医务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所选用的药品特点,药物间的相互作用,对于在治疗过程中患者可能发生的反应,做到心中有数。既要考虑治疗效果,又要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协同作用,减少不良反应,延续耐药性的产生。工作中应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联合用药。
药品在具有治疗作用的同时,必然存在不良反应。应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强化药品不良反应的危害意识,掌握各种药品的用药指征,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尽量避免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参考文献
1 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不良反应报告和监督管理办法[S].2004:3.
2 唐志华,曹国建,蒋英.药源性过敏性休克59例分析[J].医药导报,2003,22(3):189.
3 黄瑞珍,孙秋宁,李大魁.262例药疹住院病例分析[J].中国药房,1999,10(4):176-177.
4 毛立新.我院142例抗感染药致不良反应回顾性分析[J].中国药房,2007,18(23):1819-1920.
5 李俊.临床药理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6:373.
中药是我国传统药物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人民防病治病、强身健体的主要武器。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保健意识的不断增强,相对于西药不良反应大、化学成分比较难懂来说,中药更突出了整体调节、药效稳定持久的优势。但是,中药毕竟也是药,“是药三分毒”。所谓的“毒”,就是指药物用于人体后能否造成不良反应而言,不良反应是指中药在常用剂量时药物出现与治疗需要无关的不适反应。为了让大家更好地认识和使用中药,从以下几方面简述中药不良反应产生的原因和应对措施。
中药不良反应产生的原因
品种混乱:中药来源混乱,常出现同名异物、同物异名的现象,这样就容易使伪药用于临床造成不良反应,如关木通导致肾损害就是由于木通类植物基源混乱而误用;有的地区将有毒的香加皮作五加皮用而导致中毒等。
药材污染:中药在生长、采收、加工、运输、仓储等过程中,有可能被残留的农藥、重金属、微生物污染,还有可能发霉、虫蛀等,这样都会增大药物不良反应的产生。
用量过大:药物的用量在用药过程中是很关键的,如大黄小剂量使用通便,剂量稍微大些就能导致腹泻;人参是大补元气的补品,但用量过大就会使血压升高而不舒服。有些人误认为中药无毒或毒性很小,不用严格控制用量,治病心切的时候私自加大用量而导致不良反应的发生,这样的超常规剂量用药是不对的。
炮制失度:炮制是用水制、火制或水火共制的方法将中药的毒性、不良反应降低或消除,缓和药性、增加药效。炮制的过程必须按照一定的炮制规范进行,如川乌性热有毒,内服必须用制品,先下久煎,不然就会中毒。
剂型不适:不同的剂型,药物进入人体后,被人体吸收的速度和程度也不同,汤剂比丸剂吸收快,所以一些药性剧烈的药如巴豆,制成霜以后也多入丸散,以减少它的不良反应。还有砒石不易入酒剂,否则中毒等。
调配失误:中药在临床应用过程中,调配过程也很关键,如果调配人员不认真,错发毒药,或药量调配太大,都会造成不良反应的发生。
疗程过长:中药的疗效其中一方面就是在体内的吸收、代谢和排泄的过程,有些成分在体内代谢的很慢,如果长时间用药,有治疗效果的同时也会在体内慢慢的积蓄,到一定程度反而是对人体的另一种伤害,如朱砂,小剂量长时间使用也会积蓄中毒,对肾脏造成损害。
辨证不准、配伍不当:中医的特点就是整体观念,辨证论证,中药方剂也讲究合理配伍,如果医生的辨证失准,那所用之药相对于患者就是错用,就会导致不良反应的发生。一些本来单用无毒的药品,因为配伍不当而产出了毒性,如属于“十八反”、“十九畏”中的药原则上是禁止配伍使用的。
个体差异:不同种族、不同年龄、不同体质的个体对药物的耐受性都不同,很普通的药对个别敏感体质的人都会过敏,如白芍、熟地临床都有过敏的报道。
减少中药不良反应的措施
中药的种植企业和个人应严格辨清中药品种的真伪优劣,在生产、流通、仓储的过程中减少污染,保证药品的质量合格。
医生和药师在辨证配伍和炮制调配过程中保证认真准确,严防差错事故产生。
患者应严格遵照医嘱,按正确的煎煮方法煎药,按规定的时间和剂量服药,注意服药时的饮食禁忌。
识别过敏,及早防治:希望大家共同努力,科学地认识和使用中药,以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使中医药更好地为人民的健康服务,继续为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发挥作用。
物[3]。用药后尤其在用药初期应密切观察,即使皮试阴性也不能放松警惕。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品种的关系:由表4可知,引起ADR的141例报告中,抗菌药所引起的ADR最多,心血管系统药物位居第2,中成药位居第3。由表5可知,引发ADR的前8位药品中,5种是抗菌药,说明抗菌药选择比较集中,个别品种使用率较高,引起个别品种不良反应增加。有文献报道,头孢菌素和喹诺酮类药在临床广泛使用,甚至存在滥用现象[4]。因此,医务人员必须合理应用抗菌药,用药前必须进行病原学检查,需要时作药敏试验,据此选用适当抗菌药;掌握抗菌药的药效学和药动学特点,制定合理给药方案;根据患者的生理、病理状态、肝、肾功能和免疫功能状态调整给药方案[5]。将药物相关的不良反应降低到最低程度。
药品不良反应累及的器官与联合用药情况:本次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以皮肤及附件损害最多(86例),其次是消化系统反应(63例),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反应(48例),肝胆系统损害例次最少(5例)。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多是因为药品不良反应最先以“皮肤损害”最为常见。由表6可知,单一药品引起的不良反应占总例数的57.45%,而其他用药(二联及二联以上)占总例数的42.55%,与有关文献报道基本一致。必须重视联合用药时药物发生的不良反应,在临床治疗中,必须设计合理的联合用药方案,医务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所选用的药品特点,药物间的相互作用,对于在治疗过程中患者可能发生的反应,做到心中有数。既要考虑治疗效果,又要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协同作用,减少不良反应,延续耐药性的产生。工作中应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联合用药。
药品在具有治疗作用的同时,必然存在不良反应。应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强化药品不良反应的危害意识,掌握各种药品的用药指征,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尽量避免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参考文献
1 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不良反应报告和监督管理办法[S].2004:3.
2 唐志华,曹国建,蒋英.药源性过敏性休克59例分析[J].医药导报,2003,22(3):189.
3 黄瑞珍,孙秋宁,李大魁.262例药疹住院病例分析[J].中国药房,1999,10(4):176-177.
4 毛立新.我院142例抗感染药致不良反应回顾性分析[J].中国药房,2007,18(23):1819-1920.
5 李俊.临床药理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6: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