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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法律地位的复杂性决定了其内部规则具有契约规范性质、授权法性质和自治规范性质等多重属性。随着社会的发展,高校内部规则不得不接受法治的审视:自由裁量权过大、缺乏严谨性和强调管理的效率、忽视程序正当等问题与法治要求相背,因此,必须通过完善我国教育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明晰法律保留的范围等方式,为高校提供立法依据的同时缩小高校自由裁量的空间;通过批准和备案制度,加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和对高校内部规则的监督;通过明确司法审查的范围和方式,确定司法对高校干预的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