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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和某些领域具体机制的变革,社会的内在矛盾以及更深层次的矛盾愈加明显和尖锐,刑事犯罪导致社会秩序严重失衡,致使犯罪者与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之间处于尖锐矛盾状态,但在国家垄断刑事追诉权,禁止私人报复性救济的前提下,被害方无法通过自身力量实现对权利的保护。基于公权力保护私权利的义务,国家应该负起保护公民安全和弥补被害人损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