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信用权及其法律保护

来源 :南方金融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tegger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信用管理体系的缺失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金融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之一,而要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必须首先在法律上确定和保障市场主体的信用权.为此,本文以信用涵义的历史考察和国际比较为起点,探讨了信用权的涵义及其作为独立的民事权利的必要性,并在此基础上勾勒了信用权保护的法律框架.
其他文献
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普遍存在于金融市场中,由于对企业信息掌握的不对称给银行发放贷款带来重大的风险隐患,农村信用社的脆弱风险防范体系更加要着重提防信息不对称对信贷发放的
随着修改后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新制定的<银行业监管法>的颁布实施,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及其分支机构的成立,我国完善的金融监管体
在中国的股票投资资本中,相对于不同各股的风险特征,其资本成本应有所不同.针对如何确定不同的成本率,本文对几种常用方法做了详细分析,指出目前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缺陷,进而提
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使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围绕改革中的利益分割展开激烈的博弈.基于各自利益最大化的选择,非流通股股东将倾向提供素质一般或较差、发展前景不明
目前中国城乡的三大区别是:价格、税收和融资问题,前两个已着手解决并初见成效,而对于解 决融资问题,虽然想了很多办法,但打破国家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垄断地位、有效解决农民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