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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计划疫苗损害救济的实现,保障公民健康权益,基于法的规范分析,计划疫苗预防接种应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体现了强制医疗法律关系。接种单位在履行预防接种职责时,如果造成了受种者损害,其损害赔偿应属于国家赔偿的范畴。计划疫苗预防接种行政行为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具体包括:预防接种行为中的侵权主体属于国家赔偿责任的主体、有违法的预防接种行为、有预防接种法律损害事实、预防接种违法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