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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桂政办发[2016]3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产业类子基金操作指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3月29日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产业类子基金操作指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意见》(桂政发[2015]56号)等文件精神,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投资设立产业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