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回流 路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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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9月27日,著名美术教育家、肖像画家张振仕绘《毛泽东像》入藏中国国家博物馆。这幅“天安门城楼毛泽东像母本”系北京华辰拍卖公司从一位美籍华人手中征集,估价100万至120万元,编号0139,拟6月拍卖。5月中旬消息甫出,社会各届反响强烈――新浪网统计,绝大多数网民反对――而2005年6月北京另一家拍卖行拍卖毛泽东赠印尼总统苏加诺《富贵长青》(齐白石、陈半丁合作)受到处罚也是前车之鉴。“拍,还是不拍”这是个问题。事情终以华辰一条简短的撤拍公告收场。
  


  文物流散海外是中国百年近代史的缩影。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已查录者约二三百万件,时间跨度上迄新石器时代,下至明清民国,涵盖彩陶、绘画、玉器、青铜器、陶瓷、家具等种类。主要分布于美洲的美国、加拿大,欧洲的法国巴黎、德国柏林、英国伦敦,亚洲的日本。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海外文物回流普遍被国人视为国家强盛、民族复兴的标志。
  


  流失文物的回归,常常要提到三种途径——作为外交行为的追诉、作为市场行为的购买、作为公益行为的捐赠,哪种手段更为现实?国家设立的专款、公益机构的募资、民间的商业行为,谁更具有潜力?
  文物回流,路在何方?
  
  三种路径
  
  态度重于结果
  ——追诉,没有承诺的摸索
  
  2000年,为庆祝大英博物馆扩建工程完工,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宴请了包括王室成员和各国使节在内的数百位贵宾,地点选在陈列帕台农神庙大理石雕像(又称埃尔金大理石雕)的大厅内。希腊驻英国大使桑迪斯拒绝与会,认为这件事“缺乏尊重”——“如果葡萄酒溅在雕像上,会发生什么事情?”
  有2500年历史的埃尔金石雕是雅典卫城帕台农神庙的大理石雕刻精品,19世纪初被英国外交官埃尔金伯爵买下后切割,运回英国,成为大英博物馆“最具代表性的展品之一”。希腊人向大英博物馆提出归还埃尔金石雕的要求始于1829年,1982年时任希腊文化部长的梅利娜·迈尔库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体会议上提出议案,成为公开“要求大英博物馆归还埃尔金大理石”的第一人。20多年来,海外希腊人组建了14个讨还组织;2002年,在希腊提出“以贵重文物交换借展”的条件后,大英博物馆首次同意与之谈判,几个月后却强硬表示“绝不会把埃尔金石雕归还希腊”,建议希腊政府接受一个由英国科学家电脑合成的复制品。
  原主国政府通过外交途径向现持有文物的国家、机构提出返还珍贵文物的要求,为一件文物成立专门组织不懈地争取其回归――在希腊、埃及、尼日利亚、中国等文物流失严重的国家,这样的追诉与努力屡见不鲜。客观现实是:若干年的坚持常常换不回一件“最能代表他们民族文化艺术的珍宝”。
  自己民族创造的、代表民族历史文化的珍贵文物为何无法顺利回归祖国,流落在外的人类宝贵遗产为何不能回到最能体现其价值的原生环境里展示与保护,文物现持有国家和机构为何可以完全不留余地的回绝“归还”的请求?
  或许,国际法的不完善是可以解释这些疑问的原因之一。在流失文物问题上,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公约》和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中国先后于1989和1997年加入), 具体到我国近代流失海外文物的追索,可操作的空间十分有限——两者只为公约生效以后非法出口文物的返还提供了充分依据。《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规定“被盗文物的返还”仅适用于“该物品是在本公约对缔约国生效后从该国领土内被盗”,或者“该物品在本公约对缔约国生效后位于该国”的情况,对于生效前的非法出口文物,两个公约只是声明“不以任何方式证明发生在公约生效以前的任何性质的非法转移是合法的,也不限制国家或其他人根据公约框架外可援用的救济措施,对于公约生效前被盗或者非法出口的文物提出返还或者归还请求的权利”。
  1998年3月,一艘名为“聪河”的巨轮驶离英国伦敦港;6月,一架由伦敦希思罗机场起飞的飞机安抵北京;8月,“打击文物走私成果”的展览在当时的中国历史博物馆展出——展示的正是从3月到6月间,由海路、空中运回的3000余件走私流失文物。从1994年得到线索,历时近两年调查、鉴定,1996年正式提出索回要求。英方(没有加入上面提到的两个公约)意图以本国法律判决文物归属,经对簿公堂,庭外和解,这批被封存伦敦苏富比库房3年之久的出土文物才回归故里。
  这3000余件流失文物大多为我国加入公约后因盗墓、盗窃等非法途径走私出境的。对那些近代因战乱流失并被外国收藏的国宝,我们只有一再声明保留对公约生效前被盗和非法出口的文物收回的权利,很难真正依据现有的国际公约成功追诉。1997年11月初,季羡林、宿白、荣新江等20余位中国东方学、敦煌学、历史学、考古学家发出呼吁,希望流散海外的敦煌文物能够在敦煌藏经洞发现百年之际重归故土。从事医药领域生物工程技术研究的沈阳协和集团对此鼎力支持,在董事长陈巨余推动下,积极联络海内外社团及个人,根据有关国际公约和法规的相关条款,授权美国律师马尔克姆·麦克尼尔博士通过法律手段,向世界上有关国家追索敦煌文物。遗憾的是,至2000年,失散的敦煌文物仍然天各一方。
  没有硬性的国际法律的支持,文物现持有国的态度成了滞碍回归的决定性因素。大英博物馆的“坚决”可见一斑,置之不理也常常是追诉方得到的待遇。2002年12月,欧美18家博物馆联合发表了《关于环球博物馆的重要性和价值的声明》,称“这些有纪念意义的作品在几十年前甚至几个世纪前就被存放于欧美的博物馆里,长期以来已经成为保管这些物品的博物馆的一部分,并且延伸为收藏这些物品国家的一部分…… 限制博物馆对不同和多元作品的收藏关注,就是对所有参观者的不尊重。”签署声明的博物馆中,大英博物馆、纽约大都会艺术馆、巴黎卢浮宫博物馆等收藏着大量中国近代流失艺术品的机构赫赫在目。另据2006年10月18日《纽约时报》报道,对中国政府2004年5月提出的严格限制中国艺术品和古董进口,以打击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的要求,美国国务院将作出决定的时间至少推迟到明年初。或可为文物回归之艰难做一注解。
  更多时候,追诉更像是一种姿态,一种表明不放弃维护尊严和主权的态度,其结果却常常令人无奈。
  追诉之路漫漫,在态度之外、结局之前,绝非仅有一步之距,积极地调查、收集信息,合理的规划,充分的资料,不断地实践与摸索,才能在“机会”来临之际有的放矢。
  
  河南安阳殷墟在今年7月跻身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这个被夏鼐先生誉为“具备都市、文字和青铜器三个因素的灿烂文明”如今却面临着这样一个现实——100年来自小屯发掘出土的近16万片甲骨片中,只有8至9万片还保存在大陆,2万片在台湾,余者分藏于十余个国家;而日本的馆藏青铜器中,有80%来自安阳殷墟……对于流失在海外的“至少5万件殷墟文物”,世界文化遗产的地位能否带给它们一丝回归的希望?
  
  行动源于自信
  ——购买,便捷有效的回归路径
  
  2006年10月7日,在香港苏富比公司秋拍“佛华普照--重要明初鎏金铜佛”专题拍卖上,英国收藏家斯比尔曼珍藏的15尊明永乐和宣德年间御铸的鎏金铜佛像拍出了3.24亿港币,厦门“心和艺术”拍卖公司老板蔡铭超以1.166亿港币竞得“大明永乐年施”款鎏金铜释迦牟尼坐像后表示:“这是属于中国人的,只是借我的手回到了中国……在我的有生之年,它不会再离开中国。”
  作为流失海外中国文物的一种回归途径,购买已成为民间力量参与文物回流直接、普遍的方式,也是国家“专项经费”、各文物收藏机构使用的重要方式之一。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接受中国文物报记者采访时曾说过:“正如流失文物渠道不只一条一样,促使文物回流的努力也是多方面的。由国家出购买是文物回流的一种方式。”
  “国家重点珍贵文物征集专项经费”启动之初,即斥资2999万元定向拍得北宋米芾《研山铭》;今年6月,在中国国家博物馆举办的“文化遗产日特别展览――国家珍贵文物征集成果”首次亮相的商代“子龙鼎”是2005年使用“专项经费”从日本收藏家手中购回的;上海博物馆、故宫博物院等也屡现拍卖场举牌竞拍。
  民间参与文物回流经历了资料搜集和直接购买两个阶段。著名学者陈梦家先生上世纪40年代留美时,将能见到的公私所藏845件中国青铜器拍照、记录,1963年出版了《美帝国主义劫掠的我国殷周青铜器集录》;南京艺术学院教授林树中先生,自1985年秋便与其学生在美国、加拿大、日本、英国、德国、法国、比利时、瑞典、韩国等国搜寻,寻找到流失海外名画二三万件,1998年出版了8卷本的《海外藏中国历代名画》。1999年,又一个名为“海外遗珍”的大型综合性文化项目面世,项目“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大力支持”,由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俱乐部协会全国联合会、北京东方收藏家协会主办,北京万众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办,拍摄散落在世界各地的中国文物文献艺术片,编辑同主题的大型画册,只是未见后续进展。
  上世纪90年代,企业介入文物回流的运作,揭开了经济目的的回流序幕。辽宁大连万达集团旗下“非营利性机构”玥宝斋专事艺术品收藏,类似的企业与机构并不少见,北京华尔森集团和根荣艺术、中国保利集团和保利艺术博物馆、浙江金轮集团和金轮艺术馆……2000年后,海外回流更呈现了不可阻挡之势。当陆俨少作品在新加坡标价每平尺5万元,而国内已达15万元时,回流就成为自然的事了。民营企业是艺术品市场中最活跃的一支,也是目前的主要流向。北京收藏家马未都认为,这一阶段恰逢西方经济低潮,中国经济则表现强劲,但是,这个千载难逢的机遇不会持续多久。一旦西方经济回暖,中国人就难以与之竞争。曾有经济类媒体质疑避税是民营企业对艺术品投资青睐有加的“动机”,然而,客观而言,的确越来越多的流失文物通过他们之手留在了国内。
  对于购买,各方看法不一。文物专家提醒要“区别对待”,因为“海外流失文物的背景十分复杂,对于其中那些被掠夺、盗掘以及一些涉案文物,需要慎重对待,应当根据国际公约选择适当的回流方式”。在操作上,“国家重点珍贵文物征集专项经费”项目负责人张习武认为,在坚持“区别对待”原则的同时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通过非法途径流失的文物,要保留、强调我们的主权和追诉权,但是从法律来讲,提出追诉是要有证据的,而有些物品流散一二百年了,几易其手,证据收集有难度,追诉也有困难。这些珍贵文物出现在市场上了,我们是否也一概不买?”
  据统计,2005年,北京市44家拍卖行上拍文物艺术品71285件套,海外回流占总量的30%左右,且回流文物首次超过外流;2006年头9个月,北京海关报关入境的文物超过1万件。在今年9月北京市文物局发布的《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中,“力争境外回流文物占到拍卖总量的35%”成为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之一。
  回流文物品类越来越丰富,成交价不断飚升,艺术品拍卖市场充斥着对回流文物的顶礼和亢奋。于是有人说,“文物价格的‘回归’,进一步促进了海外文物的‘回流’,从根本上改写了100多年来中国文物外流的历史”。
  然而,花团锦簇的背后,一个不能被忽略的事实是——任何一种市场行为都存在其自身的问题或弊端,艺术品拍卖也不例外,“海外回流文物”也不例外。
  “过度繁荣”的文物艺术品市场上,拍卖公司“无序竞争”、艺术品“鱼龙混杂”渐渐成为一些艺术品经营者的担忧。“书画三成假,古玩七成假,六成回流文物并非‘回流’”是某报提到的业内人士的看法,“回流文物的名声有不好的趋势”。有人呼吁,艺术品市场亟待“明确的鉴定体系”以及“可操作性的”法律和规范。
  张习武的看法比较轻松。在他看来,法律规定拍卖行不必对文物的真伪和瑕疵负责,“眼力”就成为民间收藏的关键;而文物拍卖在中国兴起仅十几年,尚未培养出一个健康的、水平很高的收藏家群体,“买到假东西也是正常的”。他指出,文博界雄厚的技术力量如果能够逐步深入民间的文物回流,为社会提供适当的鉴定服务,不仅有利于规范市场、保护收藏家的积极性,也有利于文物机构了解、掌握更多流失流散文物的信息。
  健全的管理体制、可操作的市场规范、权威的鉴定体系、客观的宣传、道德、责任感……回流文物市场期待更为理性的发展。
  “收藏家和投资者、投机者各不相同。
  收藏家收藏是为了研究和欣赏,他注重文物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投资者会考虑一件东西是否能够在一段时间后升值;而投机者纯粹是要变现的。
  于是文物市场上出现了这样的问题——买文物不看文物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仅关注其市场价格,能赚钱的才买。”
  
  公益遭遇“功利”
  ——赠与,缺乏激励机制的尴尬
  
  当“海归”文物在各地拍卖市场上红透半边天时,公立收藏机构的认捐部门却是“门前冷落车马稀”。
  “鼓励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将其收藏的文物捐赠给国有文物收藏单位”被写进修订后的《文物保护法》,而捐赠者可获得哪些奖励,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尚缺乏专门且具体的法规或明确的措施予以支持和说明。
  美国华裔陈哲敬2005年将十几年前几乎为之倾家荡产购得的7件龙门石窟佛教造像送还祖国。迎接他的不仅有对他爱国义举的感谢与赞扬,更有一番争议——几件国宝回国,“国家重点珍贵文物征集专项经费”支付给陈哲敬一笔款项,虽然与市场价天差地别,但是,对于陈哲敬“捐赠”的性质,舆论质疑:收了钱,这还是捐赠么?
  法律规定对于捐赠行为可以给予奖励和税收政策方面的优惠。陈哲敬拿到的这笔钱是奖励,补偿,抑或转让,买卖?他陷入一种尴尬。张习武认为,这是一种有偿捐赠行为,“是不是捐赠,要看我们是不是以它的市场价得到。文物价值和其他商品价值不同,珍贵文物如果放在博物馆里,其价值是无法估量的,但是,可以参考同一时期同类拍品的市场价。这个时候,可能会给捐赠者一些钱,但是数目远远低于市场价,所以,仍是捐赠行为。付钱算是奖励形式,我们叫它‘有偿捐赠’。如果说‘奖励’除了物质外,还涉及表彰、宣传、证书等,‘有偿捐赠’就是将这些以经济形式体现。”
  在欧美许多国家,捐赠是博物馆藏品来源的重要途径。大英博物馆的许多展品介绍都有“某人某年”的捐赠说明,甚至著名的“罗塞塔石碑”两侧加刻了“1801年由英军在埃及获得”和“国王乔治三世捐赠”的字样,中国馆许多珍贵文物也有或简或繁的捐赠说明。在美国,纽约大都会博物馆90%的藏品是私人捐赠,企业若向公益机构捐赠会得到30%左右的免税,名利兼收。在中国,因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没有完整的捐赠奖励规范,各收藏机构对捐赠者的奖励往往“视情况而定”;同时,税收减免政策激励力度不够,社会力量对文物、博物馆单位的捐赠寥寥无几。在1999年6月颁布的《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等机构接受的社会捐赠被定义为公益性捐赠,而国家又规定内资企业只有向12家非盈利机构的社会捐赠才享受免税,文博机构无一在列。
  捐赠者可以享受的税收等优惠措施很少,加之舆论的质疑,在经济当道,言必谈效益的当今社会,难以有效的促进——甚至可能会打消——社会力量捐赠文物的积极心理。
  束手无策并非唯一的选择,在吸引文物捐赠方面,上海博物馆是一个积极的例证。1952年,上海博物馆成立之初,馆藏文物约9000件,如今藏品增至近百万件,近十分之一是接受捐赠所得。“社会号召力”是他们吸引更多捐赠的“法宝”之一 。1998年,钱币收藏家施嘉干夫人及子女将其生前收藏的4000多枚钱币(占上博钱币收藏的一半以上)赠与上博。近年,施夫人重病,上博主动为其支付了上百万元的医疗费,既表达了对捐赠者的尊重与感谢,也加强了捐赠者特别是他们的后人,对上博的感情。上博大厅有两面纪念墙——一面刻满馆藏文物的捐赠者名单,另一面刻着为博物馆提供财力支持者的名单;展厅名字也较其他博物馆不同,“徐展堂中国古代陶瓷馆”、 “屈桂流中国古代雕塑馆”……被冠于其上是捐赠者的名字。举办隆重的特别展览,为捐赠者出版收藏研究著录,对受捐藏品的积极展示、研究,与捐赠者的感情维系,不失时机地宣传……“社会号召力”为“上博”赢得良好口碑的同时,也赢得了越来越多收藏家的青睐。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在今年的政协提案中,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社会捐赠和赞助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建议,建议研究修订《公益事业捐赠法》有关部分,将法规性文件中关于对文化事业公益性捐赠的减免税规定上升为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具体条款;请有关部门研究放宽对用于工艺文化事业捐赠的所得税优惠幅度,制定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更加充实到位的减免税政策。
  
  两笔资金
  
  国家重点珍贵文物征集专项经费
  2002年10月,财政部专门设立“国家重点珍贵文物征集专项经费”,这可能是世界上唯一由政府设立的文物回流专项资金。该项目由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共同实施项目管理,每年从中央财政专门划分5000万元。经费运转4年多来,斥资近2亿,征集流失海外的重点珍贵文物204件及6万多件皮影文物。
  作为第一次由国家财政单独列支的珍贵文物专项征集资金,“国家重点珍贵文物征集专项经费”颇受关注,而2003年北京故宫购藏《隋人出师颂》更在全国引发争议,媒体质疑定向拍卖和场外议价是否有暗箱操作之嫌,问题的实质就是纳税人的钱该如何花。
  “专项经费”如何运作?“国家重点珍贵文物征集专项经费”项目负责人、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鉴定研究室主任张习武如是说:
  
  信息中心是“专项经费”的操办单位
  从管理体制上看,“国家重点珍贵文物征集专项经费”是由财政部管理,国家文物局审批,专家鉴定并技术把关,中国文物信息中心具体承办。运作程序是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得到信息后,进行简单分类与梳理,请专家提出初步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征集计划,之后请专家做进一步鉴定,并对专家意见和鉴定结果汇总、整理,上报国家文物局审批。审批同意后,信息咨询中心根据专家建议价格和国家文物局审批价格,再与持有者洽谈、签定合同,并处理运输、报关、付款等一系列后续的工作和手续。
  征集经费由国家文物局直接支付;由于审批、技术鉴定和具体操作的机构、人员是分离的,应当说,这是较严密的机制。决定买不买、以何种价格买的有两个层面,一是专家意见,二是国家文物局行政审批。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主要收集信息、整理专家意见、汇编成告等具体工作。
  “专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参照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国家文物局也有专门实施意见。征集什么样的文物,是根据国家确定的珍贵文物标准选择,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对此标准也有相关规定。文物专家原则上是以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为主体,另外有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专家不能涵盖领域的带头人――他们在相应领域内都有精深的造诣,掌握话语权。
  
  文物回流要强调有序性
  首先,文物回流要有序进行是指根据文物不同的流失背景采取不同的回流方式。散佚在海外中国的文物艺术品情况复杂,它们中很多是由于盗掘走私或列强掠夺而流失的,也有商业贸易出口或正常交往赠与的,这个“有序性”就是指对不同渠道流失的文物采取不同的对待方式。如近代因侵略战争被掠夺的文物,国家一直声明保留我们的追诉权,但是对历史上因商业贸易而出去的珍贵文物,要想它们回归祖国,往往就要采取其他如购买、吸引捐赠等方式。
  第二个“有序”——不管是国家,还是企业、个人,用于文物回归的经费毕竟是有限的,流失在外的中国文物太多,们只能选择最有代表性的、最好的、最有历史价值的优先回归。希望各方面的力量能够更多、更集中地去宣传、购买重要文物。
  另外,在国际市场竞买,常有自己人和自己人竞价的情况,有时会变相抬高价格。要做到有序性,就要加强回流文物的政策研究,加强行业协会、民间团体的力量,逐步建立一些导向性的民间组织。从中华民族发展史的角度来讲,被谁买回中国都是件好事。
  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中国现代文化是向西方学来的,但是中国传统文化却常常受到西方推崇。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遗产滞留在国外,实际上对传播、宏扬中国历史文化,促进中华民族的凝聚力都有积极作用,也是各国人民了解中国的窗口。因而,所谓有序回流,应当有计划有重点进行。被掠夺的文物该追诉还是要追诉,代表我们国家历史文化进程、国家象征的也要争取回来;而对于那些一般性却能够起到传播文化、架起友谊桥梁作用的文物艺术品,应有选择地留在国外,成为国家间交流的手段和途径。
  
  期待一个健全的中介机构
  希望能够出现有引导能力的、规范的、健全的服务性机构,中立于拍卖行和收藏家之间,是为收藏者服务,并且规范这个行业行为的。比如制定规范、提供资讯、鉴定真伪、评估价格、指导购买等等;或者协助收藏者进行调查、出列流失海外文物的名录,以便文物回流的民间力量更集中、更有规划。
  拍卖即时性强,价格没有准儿,容易出现控制不了的情况。另外“征集经费”购买文物有一个详细的审批过程和专家给出的限价,在拍卖中,实际操作有困难。
  日常的征集、购买在时间上更充裕,与文物持有者的沟通可以更充分,对文物的了解能够更透彻,专家也能对文物进行更详细的研究、鉴定,上报、审批、决策的过程可以更从容。
  因此,张习武认为,对于征集经费的具体使用,征集比拍卖更适合。
  
  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
  
  同样在2002年10月,中国第一个以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为宗旨的民间公益组织——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成立,该基金隶属于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接受的第一笔捐赠(也是基金的注册资金)400万元来自于保利集团公司。2003年7月,“专项基金”启动了以抢救历史上因战争、非法盗掘、走私等不道德手段流失的文物为目标的“国宝工程”。
  2006年5月,“专项基金”展开“国宝工程·海外淘宝行动”,组织藏家赴海外搜购中国文物,首站日本。关注与争议接踵而至——“淘宝行动”真的能“抢救流失文物”吗?11月,“淘宝行动”又踏上了欧洲之旅,各大拍卖会成为主要目的地。为何组织海外“淘宝”?“专项基金”如何运作?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主任张永年如是说:
  
  公募、淘宝 并行不悖
  作为全国性公募型基金的一部分,“专项基金”主要来源于向社会(组织或个人)公募;而社会力量向“国宝工程”捐款,也可以享受国家税务总局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专项基金”直接用于流失文物的保护资金有两部分:自有资金(也是公募而来)和为某个项目募集的社会资金。“专项基金”运作的目标是珍贵文物,价格较昂贵,而有限的自有资金往往不足以承担,往往采取联系捐赠的形式,以需购文物作“标的”,找人捐款购买。如2003年9月,购买圆明园十二生肖水法的猪首铜像需600多万元,“专项基金”自有资金不足,所以与何鸿燊先生商议,由他向基金会捐资,得以购回了“国宝工程”运用民间力量、通过公益方式抢救回国的第一件国宝,并根据他的意愿收藏在保利艺术博物馆。与一般的慈善活动募集资金相比,以“抢救流失文物”之名募资较困难。自有常备资金还没有购买过珍贵文物。
  “专项基金”业务运作资金主要有两个来源,一部分是基金的起点——最初募集的自有资金;而眼下主要通过活动来增加资金。“专项基金”重点是集中社会力量直接参与文物回流。当然,先募集资金,再通过我们买回来是理想方式,但因群众得不到直接利益,公募困难。相较之下,推动、组织社会力量到国外去购买,是较易实现的方法;由于能使收藏者结合自身利益、根据收藏兴趣去选择,也可以说是投资的一种方法。公募与组织活动两种途径并行不悖,如“淘宝行动”不仅淘宝,也借此宣传公益事业和文物保护,从而推动资金的募集。
  
  全球寻宝 摸清家底
  “专项基金”致力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然而,从哪里起步呢?首先是摸清家底。怎样摸清家底?我们的理念是“走出去”,但以我们的力量去国外专门调研很难实现,因此只有借助社会力量。我们提出了“全球寻宝”的概念,采用海外淘宝的形式,将个人的兴趣爱好及其利益与我们的理念结合起来。这个办法虽不是直接为“基金”服务,但也实现了我们的一些目的——了解了文物在各个国家的流失情况。
  组织“淘宝行动”的目的就是要出去看文物,不仅看那些博物馆里的静态的文物,还有更多的在社会流通的文物。“行动”本身是有三个层次的,如在日本,第一看市场,让收藏者知道日本市场上流行哪些中国文物;其次看拍卖会,了解一些流失出去的文物的情况及其流失背景;再次组织一些在收藏方面有较高修养的人,在日本联系一些收藏珍贵文物的大收藏家,介绍他们见面接触,有可能的话,就将珍贵文物买回来。当然,购买是买卖双方的问题,有可能觉得价钱合适,当时就买了,更多地可能是充当媒介——看到有这么件东西,去的人可能没有能力购买,但是可以介绍给更多有实力的收藏家或国家收藏单位。
  对“淘宝行动”的争议,可能在于“抢救珍贵文物”的宣传与看似“做小买卖”的活动的不协调。作为民间团体,开展“淘宝行动”是比较现实的方式。“海外淘宝”虽然与旅行社合作,但与一般观光完全不同,行程几乎全部是博物馆、艺术馆、拍卖会、艺术市场。这种全球寻宝的实践,较之坐在办公室里面对资料要灵活的多。
  走出去、群众参与、了解情况、甚至买回来——“寻宝”是我们当前的重要事情之一。
  
  信息共享 规范指导
  目前,流失文物的信息还处于比较分散的状态,摸清家底是当务之急,作为民间组织,我们希望文物部门能够将权威的信息共享,以方便民间查阅;希望国家相关部门在业务上、政策上,给予民间机构更多具体的支持与指导;对于文物市场出现的一些问题,有些是因为发展时间短、不成熟造成的,我们认为应当在包容之下给予规范性的指导。
  据悉,11月1日启程的“国宝工程欧洲寻宝之旅”吸引了北京收藏家安先生。安先生“从事收藏近十年,以瓷器和明清杂项为主,手中有各类藏品超过百件,经手古董近千件”。安先生看过拍卖公司和欧洲藏家发来的藏品图片,为了有所斩获,除了自己的资金,他还从亲戚朋友处借款近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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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有覆载之德,故谓天为盖,谓地为舆。”舆图为古代地图的通称,也叫舆地图,大多指疆域图。在2006.5.26-6.26中国国家图书馆举办的“文明的守望-中华古籍珍品暨保护成果展”展览中共展出了18幅地图。这18幅地图囊括了我国绘制地图的几种传统方法:计里画方、山水画法、经纬测量。此次展出舆图规模之宏大,是各种形式的舆图展览中规模最大的一次,有80%的地图是第一次与国内观众见面,可谓“千年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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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图书馆善本特藏收藏宏富,《积古图》就是藏品中的一件珍品。  《积古图》为手卷装,通长2640厘米,高38厘米,引首卷端翁方纲隶书题“积古图”三大字,右钤“长毋相忘”印,落款“嘉庆癸亥夏六月朔为云台中丞题并记于后北平翁方纲”,下钤“潭溪”、“翁方纲”印。其后是工笔彩绘绢本“积古图”。图长67.5厘米,高34厘米。钤“积古斋”、“文选楼”、“仪征阮伯元”印。再后为阮元手书《积古斋记》。此记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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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类中国古代艺术品中,佛像是一个特殊的品类。作为宗教艺术品,除去造型之美外,佛像传达的智慧与慈悲,带给人的精神愉悦是多方面的,因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喜爱,成为投资收藏的热点。顺应这一潮流,现在书店里关于佛像收藏鉴定的书籍出版了很多,五花八门,良莠不齐。一些书虽包装精美,但内容七拼八凑,错误百出。许多爱好佛像收藏的朋友问我看什么书好,我往往答不上来——个人爱好不同,鉴赏水平各异,众口难调。但衡量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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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佛像改写中国佛像成交纪录    不出所料,中国工艺品的拍卖纪录终于在中国诞生并由中国人创造——10月7日下午,在香港苏富比秋拍“佛华普照—重要明初鎏金铜佛收藏专拍”中,一尊72.5厘米高的“大明永乐年施”铭款鎏金释迦牟尼佛像以1.166亿港元(落槌价1.04亿港币)成为最贵的中国佛像。此前成交纪录为一尊明代大威德明王鎏金铜佛像保持,系香港佳士得2004年秋拍以1906.28万元创造。  这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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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时节,香港苏富比携15尊明代宫廷制作的佛像,在北京国际俱乐部举办预展。佛像数量之多、品级之高、价值之大,为近年来海内外艺术品市场罕见。预展期间,参观者络绎不绝。笔者曾两临现场,零距离观摩。应《文物天地》月刊之邀,笔者就15尊佛像的艺术特点与文物价值谈谈看法,仅供大家参考。   这15尊佛像有三个特别突出的特点:一是品相一流。15尊佛像每尊都堪称精品,表面金水亮丽,形象完好无损,造型完美大方,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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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花、粉彩一直是瓷器拍卖市场上的两大主流品种,上半年北京市场更是在清乾隆粉彩开光八仙过海图盘口瓶天价成交的推波助澜下,热度持续不升。6月3日下午,该瓶以350万元中国嘉德春拍瓷器专场上起拍,第一声应价就到了1180万元,随后价格迅急飙升,最终以5280万元的价格成为内地拍卖市场到目前为止成交最高的一件瓷器,甚至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是“国内瓷器拍卖开始向国际先进行列迈进的一个标志”。  粉彩是一种低温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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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嘉靖、万历和清代康熙是中国五彩瓷发展的三个黄金时代,但是这三个时代五彩瓷品种是发展是大不一样的,具体表现在,嘉万五彩实质上主要指的是青花五彩,而康熙五彩主要是釉上五彩。    谈五彩瓷,首先要注意区分这两个品种。明代釉上五彩瓷源于金代五彩瓷,元代时也有烧造,但真正发展起来还是在明代,特别是嘉万时期,但相对而言,不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要远逊于青花五彩。釉上五彩是以红、黄、紫、赭等色彩描绘纹饰以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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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元代时已经创烧了釉里红,但是釉里红真正大量烧制还是自洪武开始。洪武一朝,瓷器多以釉里红、青花大器为主,其中釉里红生产的数量最多,也最为珍贵。釉里红的大量使用极有可能与朱元璋的尚红有关,“服色所尚,于赤为宜”,不仅衣服如此,甚至他还曾“以红色为贵”要求宫中内外皆以红色作为宫中装饰的主要色调。可以说,洪武釉里红更多的体现了一种王者之器,精品瓷器大气磅礴,红色纯正,纹饰虽多为花卉,但都精美绝伦。从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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