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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6月,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确定支持太原、石家庄、青岛、武汉、株洲、贵阳、苏州、乌鲁木齐、杭州、保定、银川、兰州、昆明、宁波、合肥等26个城市,开展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并对符合建设规范的试点给予资助,进而开展全国公共交通数据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