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借燃油税改革谋利

来源 :浙江人大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immyecc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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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段时间,“马上开征燃油税”成为媒体和民众关注的焦点。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即将开征的燃油税,可能不是人们之前所想象、所期待的那样。综合近日各媒体的报道,有两点已基本明确:一是燃油税即将开征,用以替代养路费等6项收费,而备受人们关注的过路费、过桥费并不会因此取消;二是通过加油站收取燃油税,税率将在油价的30%—50%之间。
  这样的燃油税改革方案,显然与民众的预期相距甚远。燃油税改革不管如何改,都应当遵循一条基本原则:不增加民众的负担,不提高车主的总体(平均)用车成本。换言之,政府部门不应利用燃油税改革谋取利益。
  “多占路、多用油、多交钱”的税改目标,换种说法就是“少占路、少用油、少交钱”。普遍而言,那些主要用作上下班代步的私家车,就是占路较少、用油较少的车辆。不妨算一笔账:一辆每年行驶约2万公里、每百公里耗油約8升的私家小轿车,一年耗油量约为1600升,按每升油价5元、燃油税率30%、每升缴税1.5元(总油价每升6.5元)计算,这辆车每年需缴燃油税约为2400元,而这辆车现在每年所缴养路费是多少呢?许多地方只有1440元(每月120元)甚至更低。由此,车主的总体(平均)负担变得更加沉重。换言之,政府将会因为燃油税改革而大大获利。
  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是,油价越高,燃油税率就应该越低,因为政府每年用于道路建设和养护的费用,不会像油价那样忽高忽低、大起大落。现在油价这么高,还要30%、50%的征收燃油税,车辆所有人和单位将会不堪重负。
  实际上,如果政府无意于通过燃油税改革谋取更大利益(即将来的燃油税收与现在所收养路费基本持平),那么,燃油税率的确定就变得非常简单:拿现在各地每年收取的养路费总额,除以全国每年机动车耗油总量,所得到的数字,就是每升油应该附加的燃油税额(也就是将养路费总额平摊到每升油价中)。据此确定一个合理的燃油税率,并随油价涨跌作相应减增。
  即将出台的燃油税改革,是各方利益博弈与妥协的结果,而燃油税的缴税主体——广大车主几乎没有机会参与协商。各方如何进行利益分配我们也许管不了,但各方博弈不能以牺牲纳税人的利益为代价,不能让百姓成为最大的利益受损方。反之,如果燃油税改革以政府获取更大利益而告终,如果嚷嚷了10多年的“费改税”实际变成了“费加税”,老百姓怎么会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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