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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六个中央部门和五个地区模拟试点的基础上,历经六年多的酝酿讨论,我国新的政府预算收支分类体系于2007年1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新的收支分类体系是我国建立公共财政框架体系战略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属于整个改革链条中的基础性环节。对于这样一个看似纯操作层面的技术性制度,在分析其改革的诸多必要性中有这样一句话:要让“外行人看得懂、内行人说得清”,即要通过政府收支分类的制度安排,真正达到能够全面、准确、清晰地反映政府收支活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