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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研究中国民航适航条款要求,分析梳理了飞艇运行符合性评审对应的适航法规及工作流程。通过对飞艇AEG评审工作机构、评审模式以及评审流程进行阐述,提升飞艇企业对AEG评审工作的认识,给民用飞艇研发企业运行符合性评审工作提供一些可供借鉴的思路,推动飞艇研发取得商业成功。
关键词:航空器评审组AEG;AEG工作流程;运行符合性;运行审定
1 国内外民航局AEG现状
1.1 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
美国的AEG部门职能构建于1971年,其职能隶属于飞行标准部门。其下包涵5个专职的职能办公室来管理AEG评审工作,五个办公室分别为:SEA AEG,LGB AEG,MKC AEG,FTW AEG以及 BOS AEG。其主要职责表现为参与FSB评审(飞行标准化委员会评审)、FOEB评审(飞行运行评审委员会评审)、MRB评审(维修审查委员会评审)、运行与持续适航文件(OCAI)评审等评审活动以及协调其他航空项目的评审。
1.2 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
欧洲航空安全局的AEG职能与FAA有一定的差异,其主要涵盖范围包括:主最低设备清单(MMEL)、MRBR(维修审查委员会评审报告)、平视显示器(HUD)、维修人员的机型训练(经授权)、驾驶员型别等级及机组训练等。在EASA体系中增加了发展计划要求,将持续适航评审涵盖其中。EASA的管理模式与我国的民航当局比较相近,当有制造商向局方提交申请后,局方方会启动审定工作。
1.3 中国民航局(CAAC)
中国的AEG审查工作起源于1992年与美国联邦航空局对运12飞机型号合格证的联合影子审查阶段;在2003年,中国民航局飞标司开始负责直升机适航审定中的AEG工作,之后不断参与美国FAA对B787的AEG工作以及着手对国产ARJ21700的AEG工作,从而建立并完善了组织机构及人员架构;2006年,在基于前期AEG审查积累经验基础上发布了维修审查委员会和维修审查委员会报告,主最低设备清单MMEL以及最低设备清单的制定和批准。与此同时,AEG评审的专业机构体系也于2007年相继成立,至2008年以后,飞标司开始统筹组织制定AEG工作标准和程序,全面丰富了AEG全面的评审职能。
2 中国民航局AEG法规体系
针对AEG评审的要求,在CCAR21部R4版第15章节给出了明确规定。其中针对AEG评审的总则对应法规要求为AC91010R2(国内航空器)以及AC91013R3(进口航空器)。
驾驶员资质要求规范对应要求为AC61023(驾驶员资质要求评审)、MDFS030R1(驾驶员机型资格计划编写指南)以及MDFS036R1(机型飞行训练培训需求分析规范)。维修人员资质规范在AC66008(维修人员资质要求评审)阐述了具体要求。主最低设备清单MMEL与计划维修要求分别在AC91037(航空器主最低设备清单的制定和批准)及AC9126R1(航空器计划维修要求的编制)有详细的规定。而涉及运行和持续适航文件则对应于AC9111R2(航空器的持续适航文件)及AC9124R1(航空器的运行文件)这两份咨询通告。
飞行标准委员会(FSB)主要负责确定飞艇驾驶员型别等级训练、检查等具体工作。FSB审查的功能是确定新型号飞艇型别等级及确定首批具备资格的型别等级的飞行员。飞行运行评审委员会(FOEB)主要担负飞艇主最低设备清单的评审职责。合理地制定出飞艇最低设备清单,可以确保在规定的安全运行标准下,增加飞艇的出勤效率和降低飞艇用户运营成本,同时飞艇运营商制定主最低设备清单的主要依据也来自主设备清单内容。而维修审查委员会(MRB)主要负责飞艇初始计划维修检查要求的评审工作。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飞艇最大起飞重量低于15000kg,飞标司将不会考虑建立单独的维修审查委员会(MRB)机构,初始计划维修检查要求的职责及任务将直接由AEG项目组直接开展审查。
3 飞艇运行AEG工作流程
3.1 组织架构
飞艇AEG评审工作原则上由飞标司全权管理,在适当情况下航科院可以作为参与方给予一定技术支持,民航各适航审定中心在经授权后直接参与具体审查。飞标司作为适航审定AEG项目发起人,针对AEG评审全流程给出可操作性的决断;适航审定中心负责AEG评审具体工作;而飞艇型号审定申请人需要全程配合局方AEG评审工作。在飞艇TC申请人申请型号合格审定的同时,需要同步向飞标司申请开展AEG评审工作,飞标司在官方受理此申请后,协调建立AEG评审项目工作组,并召集相关专家组成AEG专家委员会。
3.2 飞艇AEG评审模式与内容
飞艇AEG评审工作主要依据CCAR21R4部“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91R3部“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AC2109“飞艇适航标准”开展AEG评审。与飞艇运行相关,评审内容需涵盖飞艇型号信息的评审、飞艇驾驶员型别等级、飞艇机组成员的资质要求评审、飞艇维修人员资质规范要求评审。同时,应重点关注飞艇MMEL清单评审、计划维修要求评审、运行和持续适航文件评审。构建对飞艇运行规章的符合性清单、飞艇驾驶员座椅和机组睡眠区域、其他应项目包括电子飞行包、应急撤离演示等。
4 飞艇申请人AEG评审建议
4.1 沟通协调机制应尽早建立
對于飞艇AEG评审来说,应该在完成审定试飞前,先规划好AEG评审的计划工作。由于飞艇的特殊性,涉及气囊材料以及动力系统选择,诸多因素影响到运行符合性的评审。针对飞艇试飞工作,尽早规划飞艇试飞计划,制订详细的试飞工作安排计划。尽量实现AEG试飞于飞艇的型号合格审定试飞同步进行,可以起到节省试飞成本的目的。在型号合格审定初期就应与飞艇局方审查组的TCT和AEG建立沟通渠道,及时梳理可能影响飞艇AEG评审的问题项,并尽早解决。同时也应关注飞艇用户的需求,完善飞艇运行方面的设计。 4.2 飞艇AEG评审推荐方法
针对飞艇AEG 评审过程可归纳为:
(1)明确飞艇型别等级。针对不同类型的飞艇,应获得与之对应的驾驶资质,飞艇AEG的FSB评审会最终会给出具体的飞艇型别等级及驾驶资质。
(2)确定飞艇MMEL清单。审查组对飞艇MMEL提出要求后,AEG评审的FOEB委员会制定出适用的规章程序,把飞艇型号设计、符合性验证内容和试飞结合起来,最终明确该型飞艇运行时允许带故障运行的仪表和设备清单,形成飞艇的MMEL。
(3)确定初始维修要求。作为飞艇运营人可以获得AEG评审中的具体指导性建议,以便能够针对具体飞艇型号特点,进行全艇MSG3分析,规划出飞艇维修任务和维修间隔时间,进而完成维修审查委员会报告的编制,为飞艇运营商打造专用的维修技术方案,为飞艇申请运行合格审定等提供基础输入。
(4)运行和持续适航文件评审。在飞艇交付用户投入运行后,基于持续适航考虑,依据AEG评审要求,飞艇制造商应当提供一套经适航当局认可的持续适航文件交与用户。为后续制定飞艇使用手册和申请飞艇运行合格审定提供基础支撑。
(5)飞艇运行符合性清单的应用。运行符合性清单的准备将依据飞艇制造商确认计划开展的运行类型、确立适用的运行规章。在初期编制运行符合性清单时,参照飞艇初始型号合格审定构型来进行。运行符合性清单的编制通常在模型认证阶段完成,在第一艘飞艇交付用户前不会得到确认,这会对飞艇的投入运行产生较大影响。由飞艇投入运行后设计更改或运行规章变化而引起的运行符合性评估,通常由用户的主管监察员进行,然而飞艇制造商也可以向AEG部门申请修改运行符合性清单。
除非特别指出,否则运行符合性清单中给出的运行规章条款表明了AEG已完成了飞艇型号在审定过程中的符合性评审。运行符合性清单中的“符合性”条款表示单架飞艇配置符合型号合格批准的设计构型状态,无须进行符合性审查。但是由于制造偏差或设计更改而导致的任何设计构型偏差均需要重新进行符合性审查。运行符合性清单中的“不符合性”条款也可由飞艇运营人表明符合性并且主管监察员应在飞艇投入运行前检查该飞艇并在表明符合性后取消相应的操作限制。但在飞艇运营人表明符合性前,主管监察员在飞艇投入运行时应根据运行符合性清单给出不予批准的适当运行限制或操作,指出运行符合性清单的条款并注明主管监察员的审查条款。
5 结语
聚焦飞艇制造企业实际需求,对比研究了国内外AEG评审发展现状,详细阐述了国内AEG评审的法规体系框架、AEG评审工作架构。在对AEG评审工作架构研究的基础上对AEG评审工作模式和内容进行梳理,加深了飞艇申请人对AEG工作模式和内容的理解,给出了飞艇申请人AEG评审推荐方法及相关建议,以期能够提升飞艇制造企业对AEG运行符合性评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我国浮空器事业的发展取得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1]FAA Order8110.54 Instructions for Continued Airworthiness—Responsibilities,Requirements,and Contents.U.S.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July 1,2005.
[2]AC9111.航空器的持续适航文件要求.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2008.11.10.
[3]王佳杰,韩丽.民用运输类飞机运行符合性研究[J].机械设计与制造工程,2018(2):97100.
[4]段本印.AEG评审在型号合格审定中的研究与应用[J].民用飞机设计与研究,2015(1):8386.
[5]張越梅,孙有朝,钱浩然.持续适航文件的符合性验证[C].上海:上海市科协第十一届学术年会暨上海市航空学会.2013年综合性学术年会,2013.
作者简介:张鑫(1990— ),汉族,湖北襄阳人,硕士,工程师,中国特种飞行器研究所质量适航部,研究方向:适航管理。
关键词:航空器评审组AEG;AEG工作流程;运行符合性;运行审定
1 国内外民航局AEG现状
1.1 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
美国的AEG部门职能构建于1971年,其职能隶属于飞行标准部门。其下包涵5个专职的职能办公室来管理AEG评审工作,五个办公室分别为:SEA AEG,LGB AEG,MKC AEG,FTW AEG以及 BOS AEG。其主要职责表现为参与FSB评审(飞行标准化委员会评审)、FOEB评审(飞行运行评审委员会评审)、MRB评审(维修审查委员会评审)、运行与持续适航文件(OCAI)评审等评审活动以及协调其他航空项目的评审。
1.2 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
欧洲航空安全局的AEG职能与FAA有一定的差异,其主要涵盖范围包括:主最低设备清单(MMEL)、MRBR(维修审查委员会评审报告)、平视显示器(HUD)、维修人员的机型训练(经授权)、驾驶员型别等级及机组训练等。在EASA体系中增加了发展计划要求,将持续适航评审涵盖其中。EASA的管理模式与我国的民航当局比较相近,当有制造商向局方提交申请后,局方方会启动审定工作。
1.3 中国民航局(CAAC)
中国的AEG审查工作起源于1992年与美国联邦航空局对运12飞机型号合格证的联合影子审查阶段;在2003年,中国民航局飞标司开始负责直升机适航审定中的AEG工作,之后不断参与美国FAA对B787的AEG工作以及着手对国产ARJ21700的AEG工作,从而建立并完善了组织机构及人员架构;2006年,在基于前期AEG审查积累经验基础上发布了维修审查委员会和维修审查委员会报告,主最低设备清单MMEL以及最低设备清单的制定和批准。与此同时,AEG评审的专业机构体系也于2007年相继成立,至2008年以后,飞标司开始统筹组织制定AEG工作标准和程序,全面丰富了AEG全面的评审职能。
2 中国民航局AEG法规体系
针对AEG评审的要求,在CCAR21部R4版第15章节给出了明确规定。其中针对AEG评审的总则对应法规要求为AC91010R2(国内航空器)以及AC91013R3(进口航空器)。
驾驶员资质要求规范对应要求为AC61023(驾驶员资质要求评审)、MDFS030R1(驾驶员机型资格计划编写指南)以及MDFS036R1(机型飞行训练培训需求分析规范)。维修人员资质规范在AC66008(维修人员资质要求评审)阐述了具体要求。主最低设备清单MMEL与计划维修要求分别在AC91037(航空器主最低设备清单的制定和批准)及AC9126R1(航空器计划维修要求的编制)有详细的规定。而涉及运行和持续适航文件则对应于AC9111R2(航空器的持续适航文件)及AC9124R1(航空器的运行文件)这两份咨询通告。
飞行标准委员会(FSB)主要负责确定飞艇驾驶员型别等级训练、检查等具体工作。FSB审查的功能是确定新型号飞艇型别等级及确定首批具备资格的型别等级的飞行员。飞行运行评审委员会(FOEB)主要担负飞艇主最低设备清单的评审职责。合理地制定出飞艇最低设备清单,可以确保在规定的安全运行标准下,增加飞艇的出勤效率和降低飞艇用户运营成本,同时飞艇运营商制定主最低设备清单的主要依据也来自主设备清单内容。而维修审查委员会(MRB)主要负责飞艇初始计划维修检查要求的评审工作。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飞艇最大起飞重量低于15000kg,飞标司将不会考虑建立单独的维修审查委员会(MRB)机构,初始计划维修检查要求的职责及任务将直接由AEG项目组直接开展审查。
3 飞艇运行AEG工作流程
3.1 组织架构
飞艇AEG评审工作原则上由飞标司全权管理,在适当情况下航科院可以作为参与方给予一定技术支持,民航各适航审定中心在经授权后直接参与具体审查。飞标司作为适航审定AEG项目发起人,针对AEG评审全流程给出可操作性的决断;适航审定中心负责AEG评审具体工作;而飞艇型号审定申请人需要全程配合局方AEG评审工作。在飞艇TC申请人申请型号合格审定的同时,需要同步向飞标司申请开展AEG评审工作,飞标司在官方受理此申请后,协调建立AEG评审项目工作组,并召集相关专家组成AEG专家委员会。
3.2 飞艇AEG评审模式与内容
飞艇AEG评审工作主要依据CCAR21R4部“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91R3部“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AC2109“飞艇适航标准”开展AEG评审。与飞艇运行相关,评审内容需涵盖飞艇型号信息的评审、飞艇驾驶员型别等级、飞艇机组成员的资质要求评审、飞艇维修人员资质规范要求评审。同时,应重点关注飞艇MMEL清单评审、计划维修要求评审、运行和持续适航文件评审。构建对飞艇运行规章的符合性清单、飞艇驾驶员座椅和机组睡眠区域、其他应项目包括电子飞行包、应急撤离演示等。
4 飞艇申请人AEG评审建议
4.1 沟通协调机制应尽早建立
對于飞艇AEG评审来说,应该在完成审定试飞前,先规划好AEG评审的计划工作。由于飞艇的特殊性,涉及气囊材料以及动力系统选择,诸多因素影响到运行符合性的评审。针对飞艇试飞工作,尽早规划飞艇试飞计划,制订详细的试飞工作安排计划。尽量实现AEG试飞于飞艇的型号合格审定试飞同步进行,可以起到节省试飞成本的目的。在型号合格审定初期就应与飞艇局方审查组的TCT和AEG建立沟通渠道,及时梳理可能影响飞艇AEG评审的问题项,并尽早解决。同时也应关注飞艇用户的需求,完善飞艇运行方面的设计。 4.2 飞艇AEG评审推荐方法
针对飞艇AEG 评审过程可归纳为:
(1)明确飞艇型别等级。针对不同类型的飞艇,应获得与之对应的驾驶资质,飞艇AEG的FSB评审会最终会给出具体的飞艇型别等级及驾驶资质。
(2)确定飞艇MMEL清单。审查组对飞艇MMEL提出要求后,AEG评审的FOEB委员会制定出适用的规章程序,把飞艇型号设计、符合性验证内容和试飞结合起来,最终明确该型飞艇运行时允许带故障运行的仪表和设备清单,形成飞艇的MMEL。
(3)确定初始维修要求。作为飞艇运营人可以获得AEG评审中的具体指导性建议,以便能够针对具体飞艇型号特点,进行全艇MSG3分析,规划出飞艇维修任务和维修间隔时间,进而完成维修审查委员会报告的编制,为飞艇运营商打造专用的维修技术方案,为飞艇申请运行合格审定等提供基础输入。
(4)运行和持续适航文件评审。在飞艇交付用户投入运行后,基于持续适航考虑,依据AEG评审要求,飞艇制造商应当提供一套经适航当局认可的持续适航文件交与用户。为后续制定飞艇使用手册和申请飞艇运行合格审定提供基础支撑。
(5)飞艇运行符合性清单的应用。运行符合性清单的准备将依据飞艇制造商确认计划开展的运行类型、确立适用的运行规章。在初期编制运行符合性清单时,参照飞艇初始型号合格审定构型来进行。运行符合性清单的编制通常在模型认证阶段完成,在第一艘飞艇交付用户前不会得到确认,这会对飞艇的投入运行产生较大影响。由飞艇投入运行后设计更改或运行规章变化而引起的运行符合性评估,通常由用户的主管监察员进行,然而飞艇制造商也可以向AEG部门申请修改运行符合性清单。
除非特别指出,否则运行符合性清单中给出的运行规章条款表明了AEG已完成了飞艇型号在审定过程中的符合性评审。运行符合性清单中的“符合性”条款表示单架飞艇配置符合型号合格批准的设计构型状态,无须进行符合性审查。但是由于制造偏差或设计更改而导致的任何设计构型偏差均需要重新进行符合性审查。运行符合性清单中的“不符合性”条款也可由飞艇运营人表明符合性并且主管监察员应在飞艇投入运行前检查该飞艇并在表明符合性后取消相应的操作限制。但在飞艇运营人表明符合性前,主管监察员在飞艇投入运行时应根据运行符合性清单给出不予批准的适当运行限制或操作,指出运行符合性清单的条款并注明主管监察员的审查条款。
5 结语
聚焦飞艇制造企业实际需求,对比研究了国内外AEG评审发展现状,详细阐述了国内AEG评审的法规体系框架、AEG评审工作架构。在对AEG评审工作架构研究的基础上对AEG评审工作模式和内容进行梳理,加深了飞艇申请人对AEG工作模式和内容的理解,给出了飞艇申请人AEG评审推荐方法及相关建议,以期能够提升飞艇制造企业对AEG运行符合性评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我国浮空器事业的发展取得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1]FAA Order8110.54 Instructions for Continued Airworthiness—Responsibilities,Requirements,and Contents.U.S.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July 1,2005.
[2]AC9111.航空器的持续适航文件要求.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2008.11.10.
[3]王佳杰,韩丽.民用运输类飞机运行符合性研究[J].机械设计与制造工程,2018(2):97100.
[4]段本印.AEG评审在型号合格审定中的研究与应用[J].民用飞机设计与研究,2015(1):8386.
[5]張越梅,孙有朝,钱浩然.持续适航文件的符合性验证[C].上海:上海市科协第十一届学术年会暨上海市航空学会.2013年综合性学术年会,2013.
作者简介:张鑫(1990— ),汉族,湖北襄阳人,硕士,工程师,中国特种飞行器研究所质量适航部,研究方向:适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