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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属于人的精神生活范畴,而“法”是人行为规范的准则。在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中,中国人的文化传统是讲人情的。但这与法并不矛盾,法中亦可见真情。例如,交通民警处罚违章者,先敬礼后处罚。敬礼是对违章者人格的尊重,是交通民警与违章者之间的情感交流,做到文明执法,受罚者口服心服。同样,我们的执法人员在执行过程中,也处处充满着对人民大众的保护之情、对犯罪行为的憎恶之情以及对犯罪分子的挽救之情,否则就不可能产生如此之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和感人故事。
然而,情与法是否可作交换呢?也是有的。我们有些党政官员和企事业领导干部的堡垒,不就是首先在人情交往中被不慎攻破的吗?他们因此而触犯法律,坠入法网,受到法律的严惩。为此,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开辟了这么一个栏目,希望广大读者和作者到这里来“谈情说法”。
时下,人们多把腐败现象的滋生看作是某种政治或经济条件的产物,往往忽略了腐败的滋生亦有其特定的社会文化土壤。中国是一个讲究人情的社会,有着悠久的送礼传统,很多人把送礼当做相互交往当中很重要的内容。因此,人情观念对一些领导干部的腐败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以变相的送礼和受礼为表现形式的人情性腐败,不仅是我国古代官僚腐败的常例,也是现实生活中许多官员走向腐败的起点。
中国人在人际交往中讲究“礼尚往来”,信守“不欠人情”。欠别人的人情,对一个人来说是沉重的精神负担,因此“不欠人情”几乎是中国人在处理人际关系过程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俗语讲“人情紧过债”,就是这个意思。
人情关系及人情运作的这些特点,使现实中的人情性腐败具有极大的隐蔽性和迷惑性。贿赂者假如硬生生地送钱送礼给某个官员,那用意很明显,就是赤裸裸的钱权交易,很多官员可能会慑于党纪国法而拒绝。但如果贿赂者事先隐藏自己的真实意图,而想方设法与某个官员套近乎,利用一切可能与其建立起特殊人情关系,然后进行所谓的感情投资,那么待到时机成熟时再亮出底牌,官员们多半就只有缴械投降的份了。
有一位姓林的包工头,不靠诚实致富,专门研究贪官的心理。以往他找有权的官儿拉工程,一次送几万元都没有着落,送十几万元也只能好使一阵儿。后来,他一边喝功夫茶一边想,没有感情关系就揽不到工程,只有像喝功夫茶那样,“冲茶次数多,杯杯都浓而少,才越喝越有味。”于是,他想方设法打听到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原副局长叶荣达的隐私。叶副局长有个小蜜叫鲜丽,特能花钱,是叶荣达寻欢作乐的对象,也是他怕丢官的心病。林某便决定帮叶局长养这个二奶,但他绝不把钱一次给到位。他采取细水长流的方法,每月送1万元使叶局长忘不了他,这样把行贿的时间拉得越长,和叶局长就混得越熟。他连续37个月不间断地给叶荣达送钱,总共送给叶局长人民币37万元。投李报桃,叶荣达在林某“慢火炖鱼”的感情投资下,被“炖”个稀烂,自然就把一个又一个的工程交给林某做。
人情是一种情感,但它又绝非纯意义上的情感,而是人际交往过程中可以作为筹码进行交易的社会性情感。常言道“送个人情”、“求个人情”、“托个人情”,均表明人情具有这种交换性。在社会人情交往中,谁家能没有个大事小情:逢年过节、生病住院、红白喜事……在这骨节眼上,走亲访友相互祝福探望,本来很正常。可到了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那里,却成了“感情投资”拉关系的绝好进攻点,同时也成了有权者一道过不去的“坎儿”。
广东省交通厅原总工程师文发明,主管基建、招投标、工程验收等工作。长时间以来,这位高级工程师一直生活在双重矛盾之中,有一段时间他曾在家里的阳台上发呆。为何?逢年过节礼金就似潮水般涌来,少则几千,多则数万,拿又不是,不拿又不是,这“人情债”怎样还?当招投标时,去拜见文发明的人就更多了。在“重金人情”的诱惑下,文发明只好用手中之权去还债了。
据有关部门统计,有两成的贪官都是在过年时首次被拉拢而失去为官之“贞操”的。那些欲打通关节者,最喜欢利用逢年过节的机会请客送礼,好为今后的大笔行贿打好“铺垫”。因为年关时节的礼数一般数额不太大,够不上犯罪标准,所以最容易使当官者失去警惕。像普宁市原市委书记丁伟斌,当初也曾想当一个清官,也曾努力拒贿,但当他在春节等节日过后把收到的红包上缴时,却引发了不少议论,不得以他选择了“随波逐流”。冲不过温情脉脉的人情关,丁伟斌之流最终堕入了法网。
就这样,人们及贪官们在迎来送往和一些特别的“日子”里,自觉与不自觉地堕入到人情腐败的圈子中。一些领导干部借此类机会大捞特捞而没有一丝犯罪感,相反他们还用“现在社会兴这样,朋友间的事,我这点算啥?”“谁家没个大事小情”等借口搪塞世人的疑问。腐败官员也认为自己手段比较高明,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然而,他们麻痹的只是自己的神经,最终,他们要为自己的随波逐流付出沉重的代价。
“人情”功夫茶为啥越喝越苦,正因为有了这个“第一次”的人情债,就会有以后的无数次。你拒绝不了第一次,你就不能保证拒绝下一次。一回生,两回熟,熟能生“腐”。所以,满脸堆笑送进门来的礼,并不是都能给人带来快乐享受的。当心,莫让人情观念引致腐败!
然而,情与法是否可作交换呢?也是有的。我们有些党政官员和企事业领导干部的堡垒,不就是首先在人情交往中被不慎攻破的吗?他们因此而触犯法律,坠入法网,受到法律的严惩。为此,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开辟了这么一个栏目,希望广大读者和作者到这里来“谈情说法”。
时下,人们多把腐败现象的滋生看作是某种政治或经济条件的产物,往往忽略了腐败的滋生亦有其特定的社会文化土壤。中国是一个讲究人情的社会,有着悠久的送礼传统,很多人把送礼当做相互交往当中很重要的内容。因此,人情观念对一些领导干部的腐败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以变相的送礼和受礼为表现形式的人情性腐败,不仅是我国古代官僚腐败的常例,也是现实生活中许多官员走向腐败的起点。
中国人在人际交往中讲究“礼尚往来”,信守“不欠人情”。欠别人的人情,对一个人来说是沉重的精神负担,因此“不欠人情”几乎是中国人在处理人际关系过程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俗语讲“人情紧过债”,就是这个意思。
人情关系及人情运作的这些特点,使现实中的人情性腐败具有极大的隐蔽性和迷惑性。贿赂者假如硬生生地送钱送礼给某个官员,那用意很明显,就是赤裸裸的钱权交易,很多官员可能会慑于党纪国法而拒绝。但如果贿赂者事先隐藏自己的真实意图,而想方设法与某个官员套近乎,利用一切可能与其建立起特殊人情关系,然后进行所谓的感情投资,那么待到时机成熟时再亮出底牌,官员们多半就只有缴械投降的份了。
有一位姓林的包工头,不靠诚实致富,专门研究贪官的心理。以往他找有权的官儿拉工程,一次送几万元都没有着落,送十几万元也只能好使一阵儿。后来,他一边喝功夫茶一边想,没有感情关系就揽不到工程,只有像喝功夫茶那样,“冲茶次数多,杯杯都浓而少,才越喝越有味。”于是,他想方设法打听到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原副局长叶荣达的隐私。叶副局长有个小蜜叫鲜丽,特能花钱,是叶荣达寻欢作乐的对象,也是他怕丢官的心病。林某便决定帮叶局长养这个二奶,但他绝不把钱一次给到位。他采取细水长流的方法,每月送1万元使叶局长忘不了他,这样把行贿的时间拉得越长,和叶局长就混得越熟。他连续37个月不间断地给叶荣达送钱,总共送给叶局长人民币37万元。投李报桃,叶荣达在林某“慢火炖鱼”的感情投资下,被“炖”个稀烂,自然就把一个又一个的工程交给林某做。
人情是一种情感,但它又绝非纯意义上的情感,而是人际交往过程中可以作为筹码进行交易的社会性情感。常言道“送个人情”、“求个人情”、“托个人情”,均表明人情具有这种交换性。在社会人情交往中,谁家能没有个大事小情:逢年过节、生病住院、红白喜事……在这骨节眼上,走亲访友相互祝福探望,本来很正常。可到了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那里,却成了“感情投资”拉关系的绝好进攻点,同时也成了有权者一道过不去的“坎儿”。
广东省交通厅原总工程师文发明,主管基建、招投标、工程验收等工作。长时间以来,这位高级工程师一直生活在双重矛盾之中,有一段时间他曾在家里的阳台上发呆。为何?逢年过节礼金就似潮水般涌来,少则几千,多则数万,拿又不是,不拿又不是,这“人情债”怎样还?当招投标时,去拜见文发明的人就更多了。在“重金人情”的诱惑下,文发明只好用手中之权去还债了。
据有关部门统计,有两成的贪官都是在过年时首次被拉拢而失去为官之“贞操”的。那些欲打通关节者,最喜欢利用逢年过节的机会请客送礼,好为今后的大笔行贿打好“铺垫”。因为年关时节的礼数一般数额不太大,够不上犯罪标准,所以最容易使当官者失去警惕。像普宁市原市委书记丁伟斌,当初也曾想当一个清官,也曾努力拒贿,但当他在春节等节日过后把收到的红包上缴时,却引发了不少议论,不得以他选择了“随波逐流”。冲不过温情脉脉的人情关,丁伟斌之流最终堕入了法网。
就这样,人们及贪官们在迎来送往和一些特别的“日子”里,自觉与不自觉地堕入到人情腐败的圈子中。一些领导干部借此类机会大捞特捞而没有一丝犯罪感,相反他们还用“现在社会兴这样,朋友间的事,我这点算啥?”“谁家没个大事小情”等借口搪塞世人的疑问。腐败官员也认为自己手段比较高明,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然而,他们麻痹的只是自己的神经,最终,他们要为自己的随波逐流付出沉重的代价。
“人情”功夫茶为啥越喝越苦,正因为有了这个“第一次”的人情债,就会有以后的无数次。你拒绝不了第一次,你就不能保证拒绝下一次。一回生,两回熟,熟能生“腐”。所以,满脸堆笑送进门来的礼,并不是都能给人带来快乐享受的。当心,莫让人情观念引致腐败!